《僵尸日记》
第1节

作者: 明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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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2年流行闹僵尸。
  我就纳了闷了,前几年电视上、网上《2012》电影那么火,害的老子天天提心吊胆,就怕2012年哪天晚上睡着睡着就被水给淹了,心一横花了巨资买了个皮筏子,结果大水没来,来个变成僵尸的邻居王大柱子。
  还记得卖我筏子的那个老板满脸横肉的笑着跟我说,他这筏子既结实又耐用,多大的浪都能撑得住。
  made,现在想想都闹心,要不是这摆在客厅中央的sb皮筏子挡了路,凭老子这矫健的身手,能被那s b王大柱子咬上一口?

  变成僵尸后,老子第一件事就是去了那家店,把老板咬了个鲜血横流,咬完还不忘吐他口唾沫。
  当然,这件事也不能全怪老板,还有那《2012》的导演,老小子拍什么不好,拍个这么个2b电影,哄得老子整天心惊肉跳,害怕被大水淹了。但人家在美国,我倒是想咬上两口,但是那船业公司的老僵尸非得要27根人大腿才让我搭船,还得是新鲜的,流着血的,我tama上那给他弄那么多人大腿去,所以只能算了。
  接下来该算账的就是邻居王大柱子,老子跟他那么铁,整天跟他一起喝酒吹牛逼,结果他第一个咬的就是老子。
  我越想越生气,回到家拿了把菜刀就踹开了他家房门。
  那时他正在津津有味啃着一根人大腿。
  made,咬老子,老子前几天才刚借给你200块钱。

  不是欠你200块钱,我还不咬你呢,谁让你天天跟我提。王大柱子一边啃,一边说,要不这根大腿算赔给你的?
  caonima,我一脚踹倒他,照着背就砍了他两刀,反正他也不怕砍。
  然后,我拽着那根大腿回了家。
  日期:2011-07-12 10:44:37
  (2)

  其实僵尸当久了倒也没我想的那么可怕,日子也就那么过,睡觉、上厕所、看电视、上网、去街上咬人,除了后一项之外,别的跟我以前的生活倒也差不多。
  当然,去街上咬人这事我还算新手,具体的流程刚开始还真是不太熟悉,于是谷歌、百度上查了一圈,发现问这问题的多,回答的少,毕竟大家都是刚开始做僵尸,熟练的本也不多,再说那些熟练的一般都藏在街上某个角落里等着咬人呢,也很少有时间上网。
  于是,我决定自力更生。
  直接上街有些太危险,现在闹僵尸这事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了,电影、游戏的也出了不少,甚至还有人著书立说讨论遇到僵尸怎么办。
  所以那些还没变僵尸的人一帮一帮的聚起来,最大限度武装自己,拒绝被咬。

  一个好汉三个帮,是个僵尸就怕枪。
  记得我第一次上街想去咬人就遇到个拿枪的,我当然不傻,一看对方黑洞洞的枪口对着我,立马装作没看见他,拐弯走了,我后面一个僵尸想也不想,直接冲了上去,结果直接被爆头。
  s b,我心里想,没看过《生化危机》啊。
  既然街上比较危险,我就考虑先拿邻居入手。
  做人难,做僵尸更难。
  咬外人吧,有危险,咬自己亲人吧,又下不去手,没办法,那就只能朋友,邻居倒霉了。

  不是有那么句话吗?
  朋友就是拿来出卖的。
  我的朋友住的都离我挺远,再说那些家伙都是心狠手辣的主,平时喝酒、吹牛逼都行,要是我想去咬他们,不定就死在他们手里。
  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楼上赵大寡妇比较好下手。
  日期:2011-07-12 11:21:06
  (3)

  赵大寡妇孤儿寡母,家里的门也是木制的,提提劲一脚就能踹开。
  4楼宋mm也是单身一个,但是她家的门是一体式的钢制防盗门,别说一脚,你就是把锁芯给她踹弯了,照样进不去。
  这tm都得感谢中国的小偷,因为这帮龟儿子,弄得我们僵尸很难混,听说美国的僵尸就比较顺坦,想去谁家去谁家,那门都不用踹,弄个曲别针就能打开,但是那边枪比较多,进屋容易,咬人难。
  但其实我也有办法对付宋mm,很简单,只要有耐心,守在她家门口就行,僵尸需要吃东西,人也一样需要,她家冰箱里的东西吃完了,早晚得出门。
  但还是算了,赵大寡妇家那么好进,我费那事干吗,等以后没人给我咬的时候再说吧。

  咬赵大寡妇的时候不算太难,她那对36c的大胸脯实在太累赘,跑起来一跳一跳的,严重影响身体平衡,我也没使劲追她,在她后面小跑了几步,果然那对累赘就把她带倒了,趴在了地上,还发出一声娇喘。
  如果我还是人,那娇喘一定让我心神荡漾,但我现在是僵尸,一只饿极了的僵尸,我现在只想吃肉,带血的大腿肉。
  在咬了她几十口以后,我心满意足的站起来,用袖子擦了擦嘴。
  我会去找你报仇的。赵大寡妇咬牙切齿的说。
  靠,老子现在是僵尸,还怕你?有本事你去叫丨警丨察,来几个我咬几个,cao。
  回到家,我感到心神舒畅,除了那卖皮筏子的老板,这是我咬的第二个人了,我咬人的成功率达到了百分之百,看样子我会是一只前途无量的僵尸,我心满意足的想着。

  温饱思淫欲,我歇了一会,跑到电脑前,打开了“文化教育”文件夹,看起了日本爱情动作片。
  晚上的时候,我早早的躺下,我这人就喜欢早睡,良好的生活习惯可以造就我健康的体魄,健康的体魄可以使我在咬人这项事业上无往而不利,虽然我是只僵尸,但是我很注意自己的身体。
  就在我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门突然被一脚踹开,赵大寡妇光着身体跑进来,被我咬了两口的rufang晃晃悠悠,看起来......怎么说来着?对了,很性感。
  死鬼,她羞涩的笑着。
  我硬了。

  日期:2011-07-12 11:45:44
  (4)
  最近王大柱子突然喜欢吟诗作对,按他的说法是附庸风雅。
  我和赵大寡妇晚上亲热的时候,经常听到他在楼道里大声的喊着自己做的诗。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人肉
  每当这时,赵大寡妇就忘了叫,痴痴的听着,还说这诗好有意境,我靠,有意境个屁,要是我有一片人肉,他还不像狗似得围着我点头哈腰?
  估计他吟诗作对是饿的无聊了,这几天除了宋mm家,整个单元楼里的人都变成了僵尸,这其中我和赵大寡妇的功劳最大,你想,别的僵尸都是独来独往,哪里赶得上我们通力合作?

  两个僵尸踹门肯定比一个僵尸踹门力气大,两个僵尸咬人也肯定比一个僵尸咬下来的肉多。
  当然,宋mm家我们也埋伏过,但不知是她家冰箱里的东西还没吃完,还是她忍着饿在家里干靠,就是迟迟不出来。
  也不怕惨死在家里头!我恶狠狠的对着门吐了口唾沫。
  王大柱子最近就比较惨了,不禁一个人没咬到,还被3楼钱大秃瓢家的僵尸狗咬了一口,我估计他是饿急了,否则不会傻到去招惹那只狗。
  再说咬了你就咬了你吧,反正你是僵尸,少块肉也没啥,他还偏偏想去找钱大秃瓢讨个公道。
  钱大秃瓢是好惹的吗?
  在他还是人的时候背上就纹了一只青龙,虽然后来青龙的头被咬没了,看起来有些不伦不类,但却绝不是好惹的主。
  王大柱子满口之乎者也的进了钱大秃瓢的家,一口地道的古代文人腔:汝家犬凶,狂乎,咬吾乎,欲赔乎,大腿乎。
  你说的啥玩意?钱大秃瓢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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