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具女尸,我不死反而发财了!》
第21节

作者: 卷帘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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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11 23:39:00
  连接前文:
  “啊——狼?”老板娘惊骇了,惶惶地在屋里走动,嘴里不停地叫道,“天哪,额的男人!怎么办?”
  “老板娘,你歇歇!”我双手抓住老板娘的双臂,努力使她停下狂动的脚步,然后把她带到一旁的沙发坐下,回头吩咐梅晶晶,“拿瓶绿茶来给老板娘喝。”
  老板娘接过梅晶晶的绿茶水喝了,轻吐一口气,这才把情绪稳定下来。
  “老板娘,你男人怎么了?”梅晶晶不识时务地问道。
  我直掐梅晶晶,怕她惹老板娘再次惶恐不安。谁知老板娘却幽幽叹道:“知道额的旅店为啥叫‘化石旅店’吗?那是额的大儿子起的名字,是根据唐代白居易的诗句起的,叫什么来着的?嗯……对了,是——海底飞尘终有日,山头化石岂无时。谁道小郎抛小妇,船头一去没回期。”
  老板娘的咬字很夹土,吟诗的表情却很诗人,只是与她艳俗的穿着打扮和愚痴的体态格格不入。或许,诗有别情,非关人也!梅晶晶忍不住发笑,我赶紧掐她一把,然后问老板娘:“是不是你男人走了,不回来了,你在这里等他回来,于是把旅店取名‘化石旅店’?”
  “嗯,对的。额男人上山找蛇,结果就不回来了……”老板娘说到这,声音开始发哽了。
  “什么时候的事?”覃皓警惕地问道。

  “十几年前吧。”老板娘无力地说。
  “所以,你听到狼,就害怕,害怕你男人被狼吃掉了,对吗?”梅晶晶问道。
  老板娘马上又惶恐起来,我赶紧安慰她:“没事的,你男人既然敢找蛇,他就一定不怕狼,蛇和狼是同样危险的动物,况且现在山上的狼几乎没有了。”
  老板娘点点头,若有所思道:“对,十几年来,额们一家三口上山找遍了,也不见狼影,额男人应该没有被狼害,也许是他迷了路,暂时找不到回家的路,——对了,你们见过这个人吗?”老板娘说着拿出一张照片。
  那是一张一寸的黑白照。照片里的男人二十来岁,五官俊朗,眉宇间有一股浓浓的忧郁。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又好像没见过。

  “这不是卜大丁吗?”梅晶晶认真地看了照片说道。
  我再看照片,果然觉得照片里的人像卜大丁。
  “卜大丁?不,他不是卜大丁,他是额男人,卜大丁是额儿子。”
  “卜大丁是你儿子?”我和梅晶晶异口同声地叫起来。

  老板娘点点头:“你们认识卜大丁?”
  我和梅晶晶都点点头。
2011-2-14 23:41:00
  对不起大家,因为忙过情人节,所以现在才更文。
  连接前文:
  “你们是朋友吗?”老板娘又问。
  我摇摇头,梅晶晶却点点头。
  “额有一对双胞胎儿子,他们都在大城市里住,很有钱的!额大儿子叫卜大丁,小儿子叫卜小丁。”
  “卜大丁卜小丁,哟,补裤子补衣服啊!”梅晶晶插科打诨。

  我赶紧白了梅晶晶一眼。
  老板娘不以为然道:“知道不?土是一种时尚,雷是一个信仰!”
  梅晶晶知趣地夸张地冲我吐了吐舌头,又问老板娘道:“你为什么不跟儿子进城里住呢?”
  “额要在这里守额男人回来。额怕额一走,他找不到额了。”老板娘指着旅店的这栋两层高、每层大约两百平方米面积的楼房,又道,“这楼房是额男人一砖一砖地砌一瓦一瓦地盖成的。额男人以前可是十里八乡挑不出的精壮男子呢,又会造房子,又会养殖技术,他以前可是出了名的养猴人,可厉害了。”
  “老板娘,帮我们开两间双人房吧。”覃日峰这时拿出一叠钞票和身份证,递给老板娘。
  老板娘只接钱却不看身份证,她去柜台里开了一张收据单,然后便递给覃日峰两把房门钥匙和收据单,连登记住宿的信息都不写——老板娘此做法,正是我们查不到唐宇航和安美妮登记住所的原因,加之她有健忘症,容易忘了谁谁谁入住过。若不是后来覃日峰在旅店客房发现了安美妮落下的一个精美发夹,而这发夹正是覃日峰帮安美妮买的,我们也不知道安美妮和唐宇航在此店住过。
  老板娘在我们逼问下,通过端详安美妮身份证上的照片,恍然才记起安美妮和唐宇航共开了一个房,但他们只睡了一个钟头,便走了。覃日峰听了这事,他脸上的肌肉抖动得厉害,我还怕他有什么异举,还好,他忍下了。当晚,我们四人去镇上的小饭店吃晚饭,然后便回旅店睡下了。
2011-2-15 0:42:00
  连接前文:
  第二天,吃过早餐,覃日峰问我:“我们打算怎么样进山找美妮?”

  我怔怔地望着小镇周围的碧波万顷林海茫茫,琢磨着该往哪个方面进山才能既好找人,又好找来兰花。
  根据此时是夏季,这个时节正值建兰和夏寒兰开花,在山野中寻香而走,很容易找到它们。建兰长生的环境灵活性大一些,而寒兰一般生长在离水较近较潮湿的地方,在阴森森较潮湿之处往往藏有佳品。因此,我说道:“我们往小镇东方向的山坡走。”
  夏天的太阳出来就是早,此时太阳已升得老高,晒得人辣辣的热。刻不容缓,我赶紧带伙伴们上路。出了小镇不到一里路,我们的道路便由石板路变成沙泥路。沙泥路一直是上坡的,呈S形态,其沿着山腰大幅盘旋。路的左边是陡峭的石壁,嶙峋怪状,右边则是悬壁。我们渐走渐没入山林,脚下岚气飘荡,如入仙界一般。而我们顶上的山坡,小溪潺潺,蒸腾着雾气。只见雾气袅袅娜娜,绵绵缠缠,依依不舍地与溪水告别,几缕升上去了,又频频回首,萦萦绕绕生出几许柔情。

  路越走越小,越走越无,不觉我们已经到了一片无径之林,我给每人发了一把镰刀,用于砍割挡住我们前进路径的荆棘或灌木枝。我发话:“我们分头走吧,合在一起走浪费劳力,使得事倍功半,我们不远不近地相隔离着,如果有什么事,招呼一声就行了。”大家面面相觑了一下,然后都点头同意。于是,我们分散了,按各自想要走的路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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