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女的华丽翻身战役(我怎么从一个输女活活变成了欲婆)》
第39节作者:
媚女郎 日期:2010-10-30 22:10:42
我不明白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不过感觉自己有点把他的好心当作驴肝肺了。他给叶致远钱,管我什么事哪?爱给谁给谁。
但是如果能让他和凌家慧为这事闹起来,那才叫有意思。
“我打过电话了,凌家慧接的。”
“你跟她说了什么?”我以为他会紧张起来,没想到还是很淡定。
“怎么说你也是好心,要是让你们为了这事吵架,那就不好了。”我对自己煽风点火的本事真是佩服。
“说我给了叶致远钱?她知道。一开始还是她让我去给送一点。”
听完这话,我彻底投降。“那感情好,很好很和谐。”我啪把电话给掐了。这个女人人格太分裂了,身段太柔软了,咱根本不是她的对手。既然已经撤了,那就让它如浮云吧,啥心眼都别玩了。
住在娘家,最大的好处是饭来张口,最大的坏处是天天被人唠叨。一旦被老人家盯上,还能有什么好事?他们最大的心愿就是子女婚姻美满。搬回家住后,老娘多了一个差事,就是到处求爷爷告奶奶让人给我介绍对象。
她给我介绍的第一个对象,一开始有这样一段开场白。离了婚的女人最好能找个离了婚的男人,这样大家同病相怜,才能认真过日子。想找个黄花大小伙,门都没有。
在这种方针的指引下,我被拉着去见的第一个男人就是个离婚的,还带了一个小女孩。这拉开了我狗血的形形色色的相亲时光。
我这人一把年纪了,但是死性不改,要谈感情首先得看着顺眼,感觉对路了,否则就算对方有金山银山也是枉然。
首先,我的态度是认真的,那天特意打扮了一下,找了套显年轻端庄的服装。其次,并不抱太大的希望,“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经历过离婚,对感情已经不抱太大希望。
我到的时候,对方已经坐在那里。四十多岁的样子,胖胖的,脸上留着一些青春的痕迹。眼神很和蔼,有种大叔的气质。
第一感觉,无感。还好不是反感。
随便聊了几句,我努力让自己看上去自然放松。刚点完吃的,他突然来了一句,“你离婚了,对吧,我能不能看看你的离婚证。”
我吃了一惊,谁会随身带那玩意,说了没有,还以为他开玩笑。谁知道人家很严肃地说,“现在骗子多,万一你是骗婚的呢?”
这是一个爱较真的,也可以看出他性子很急。“我是弱女子,若是被骗,可就比你惨多了。你先给我看看你的吧。”
说完觉得自己有点刻薄了,没想到对方真从包里掏出一个离婚证来扔到我面前,弄得人怪不好意思的。
日期:2010-11-01 20:47:56
他的态度是认真的、严肃的,但是还是让我觉得很别扭。我装模作样地看了看,“挺般配,怎么就离了哪?”这纯属没话找话。
“性格不合。”他生硬地吐出几个字。
这个听起来就不太认真了。性格不合这种理由早就不流行了。
猜到他要问我为什么离婚,我事先就给他打打预防针,知道了也无妨,以后可能都不会再见,“我被人甩了,他找了个更年轻更有钱的。”然后用眼角看他的反应。
他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但没有笑出来,估计是在心里幸灾乐祸。“这,你,”嘀咕了好久,也没弄句完整话出来。
一场会面进行的索然无味,我没兴趣,对方似乎也兴趣索然。最后在客气中草草结束,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跟老娘汇报结果时,又被泼了一瓢冷水,“这下知道离了婚不好找了吧?没那么容易,你这娃子怎么命这么差!现在剩女这么多,一个离婚的更难啊。”
“剩女满大街都是,我起码还结果一次婚。比她们情况好。”只能这么安慰她,但是心里也是十分的难受,那种落寞只有过来人才懂得。
当晚,开车习惯性地来到了酒吧。寂寞的人,还有什么事能做?又有哪里能收留一个寂寞的女人?
酒吧里天天迎来送往,是一样的灯红酒绿。我照样猫在一个角落里无聊地发呆,看走来走去的人。
我选的酒吧价格都偏贵,不吵闹,这样可以欺骗自己有点安全感。起码会让人觉得有能力在这里混的人,综合实力不会太差。事实应该也的确如此,虽然是暧昧的空间,但是男男女女都穿的人模狗样,打扮入时的有,俗气的也有,但感觉都还算是体面。
寂寞的人很多,尤其是男人,更挨不住寂寞。一个单身女人在酒吧里,只要不是太差,被搭讪的几率很高。因为男人们看到的只是外表和散发出来的气质,其他的不关心。
第一个过来搭讪的男人,一脸精明。我下意识地看看他的手。据说在酒吧里也有潜规则,鸭子一般把戒指戴在小指上,戴在中指上的是药贩。他穿着宽松的运动服,手里拿着百威,没戴戒指,但是感觉跟电影里的毒贩子形象重合度很高。没有接他的话茬,直言在等人把他支开。
第二个过来的男人,一身黑衣,瘦长的个子,轮廓分明,五官说不上好看,但跟林迪有几分神似。扫一眼他,我的小心窍竟然嘭嘭多跳了几下。
日期:2010-11-01 21:30:13
他在我对面坐下来,挑了下眉毛笑了笑,示意跟我碰杯。干净、自信、沉稳,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主动开口招呼,“你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他张开嘴笑了,露出的牙齿很整齐。这就更对路了,我讨厌牙齿不干净不争气的。
“那你就当我是他吧。你长得有点像某个明星,但是说不出是谁。”
“陈慧珊。他们都这么说。”
他又笑起来,笑得很自然,“是,比她圆润,更好看一点。”
就这样有聊无聊地聊着,我一向话不多,和陌生人更是谈不来。自始至终都在借助着昏暗的灯光,想看清他哪里像林迪。
“你一直看我,我脸上有花吗?”
“想看看哪里长得像而已。”被发现后,只好老实交代。
“这里光线不好,到外面走走,可以看得更清楚。”他用手指指外面。
我听了心狂跳了几下,这算是邀请吧。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又不傻,什么听不明白。想了几秒钟,我腾地站起来,跟着他朝外走。为什么不哪?难道要回家一个人对着天花板发呆?我没必要对自己那么严格。我的道德标准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松动了,可高可低,视不同的场合而定。
他引我走到了一辆花冠跟前,“去兜兜风吧。”
没理由拒绝,我也懒得再伪装清高了,一屁股坐了进去。就这样,在一个微微有些凉意的夜里,两个陌生人在疾驰的车里沉默地听着天窗上呼呼而过的风声。各自都有心事。我觉得有点诡异,但又觉得好玩。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走到这一步,这曾经是我鄙视的觉得十分堕落的生活,如今却在享受这种沉沦。
车子在一条背街停下来,他很自然地拉过我的手在路灯下行走,我没有抗拒,在外人看来我们就像一对情侣。
走了一阵子,一抬头,惊觉前面是一个连锁旅店。我抬头看看他,他也正看着我。也许是我的眼神鼓励了他,他拉着我快速走进旅店。前台很干净,服务员脸上带着的笑容怎么看怎么别扭。我勇敢地让自己堕落,但是骨子里还是害羞的。低着头快步走到一边,不想被人看到。
连锁旅店的房间不大,但布置得很温馨,如家一般。走进去,感觉怪怪的,说不上来什么滋味。他关上门,转身抱住我,像一个久别的恋人一样。拥抱是那么温暖,那感觉好熟悉,又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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