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8-11 11:34:00
今天要开始进入新剧情了,更新可能有点晚,先放几个朋友写的短篇吧,我觉得写得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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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
今年冬天我回乡下过年的时候又在婶婶家看见了他,还是躲在黑暗处,用怀疑而充满侵略的眼光看着周围的一切,特别喜欢看我,看得我全身发冷。
他是婶婶家的孩子,现在应该也十几岁了吧,但不会说话,看起来也没什么智力。
他小的时候可没现在这么遭人嫌,记得婶婶生他的时候,我们全家还特地回去看了看小家伙,粉粉的脸肉肉的小手,见着人就笑,一点也不认生,实在是太可爱了,全家人都把他当成了个宝贝,轮流哄着他玩。
但没过几天大家发现这个小家伙不是那么对劲。
他哭起来没完没了。
如果你要说,谁家的孩子小时侯不是哭着长大的,那你是没见着他哭的样子,那不像小孩子正常的哭声,却像一个待宰的家畜临死前的叫声,充满绝望,让人心惊,正常家的孩子哭了那是饿了困了或者是尿了,你给他弄舒服了,他也就不哭了,而小家伙却不分白天黑夜,只在睡觉和吃饭的短短时间安静点,其余时间都扯着嗓门大声啼哭着。
家里人用尽了一切办法,去城里看医生吃药或者用乡下的土方法,都没用。
婶婶为这事被弄得筋疲力尽,成天拖拉着脸,脾气也变大了。
后来婶婶家隔壁的阿婆要被城里的儿子接去享福,婶婶特地好好地做了顿饭请她过来吃,算给她送行,两家人其实关系以前一直不好,没什么来往,但婶婶念在阿婆年岁大了,也就不和她计较了,阿婆看见婶婶特地为自己送行,也想想去城里了可能也没什么机会回来了,就把自己家祖辈留下来的土方子给婶婶说了说,就算送她的礼物,那是专门针对婴儿哭闹的方子,听说是她娘在她生儿子的时候给她说的,但她儿子小时候并不怎么哭闹,她也就只是权当记个古方,没有用过。
方法很简单,孩子睡觉时用一条绣虎的毛毯裹着,毯子上的虎越生动凶猛越好,再在毛毯上洒一点香灰和酒,据说是可以驱走一些不干净的东西的。
婶婶不迷信,但已经被儿子闹得没了准则,什么都宁愿拿来试一下。
至此,孩子果然没闹了,晚上没有再哭起来过。
一家人对此谢天谢地,这民间方子还真有效。
但只要不给孩子裹老虎毯子,他就会哭,像被人揭了层皮一样地撕心裂肺地哭,所以直到他长到十二岁本命年,晚上一直都用有老虎图案的毯子盖被,身子长大了,就换条同图案的更大的毯子。
孩子长大了,失去了毯子他终于也不会哭了,但他的生性却与一般人不同,他似乎天生就智力残缺,不懂得说话,这还不算什么,更怪的是他喜欢吃生的东西,行为习惯像原始人一样,不!应该说更接近野兽,他长大了力气也大了,家里人几次想改掉他这令人害怕的习惯都没成功,因为如果不给他生的东西吃,他就会去偷吃村里别家的,他偷人家的鸡和鸭等家禽,一口咬断脖子然后生吃,吃得遍地是血,有几次被人捉住都像条野狗一样见人就咬,有一次还把人的手指咬下来一根。
婶婶带他去医院检查,医院说这孩子有精神病,要管好,大人于是不敢再放他出去了,把他用铁链栓在家里。
我现在每年回去的时候,都可以看见他被栓在角落里,周围血渍点点,嘴里发出一些模糊的声音。
他只会发出呜呜的声音,听起来像猎狗,又像是在叫:“虎!虎!”
2011-8-12 0:02:00
在临走前又被书呆子摆了一道后,我在那天下午才终于步履蹒跚的走回了家——这还是被旺财给带回去的,要不然我非得困死在这山上——这条贱狗!不知道是不是埋怨我上山时弄丢了他,一路尽捡树丛草坑走——反正哪条道难走它走那条,就跟存心整我似的;我上山时带的那把破柴刀也在摔跤时不知道丢哪去了,这一路走得那叫一个凄惨,等出了林子看到村口,我才发现自己的衣服裤子被树枝藤条挂得又脏又破——比济公都不如!
结果等我回到家时,家里人都快急疯了。这一个大老爷们半夜三更没跟任何人说就失踪了,隔天到下午都没回来,家里上山下河都找遍了,却找不见人,若不是我这时回来他们估计都准备打电话报警了——说到这电话,那才是倒霉催的,我走到中午刚走到有一格信号的地方,这时手机已经报电量空了,正准备用余电给家人打个电话,他娘的居然来几条未接来电提示,一下子就搞没电了……到我回家才知道这时已经是下午4点。
我编了一个发现旺财跑上山,自己去找旺财然后迷了路的瞎话,家里人将信将疑的听了,但见人平安无事的回来,也就没深追究,只是被长辈们狠批了一顿。
狼吞虎咽的随便吃了点东西,这人饿急了,感觉什么都好吃,然后洗澡换衣服好好补了一觉,昨夜折腾了一晚,又翻山越岭的走了一天,确实累了,躺在床上立马就睡了过去。等这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晨,我和爹娘、大舅辞别的二舅,踏上了去县城的汽车准备回省城。
待赶到县城已经到了中午,我推说要去县城看望一个老同学,在把爹娘他们送上了回省城的汽车后又折了回来。这次到这县城心境与之前那是大不一样了,我怀揣着爹娘资助的两千块钱,想着刚到这时四个衣兜一样重的尴尬局面,不由得感慨万分。不过也多亏了这样,我才能发现那宾馆里埋着的女尸,还有和若水那小丫头有了几日的“亲密接触”。想到那女尸,我突然想到书呆子拜托我的事情,就掏出手机想给书呆子打个电话,告诉他我已经到县城了,让他自己来找我。可等我掏出手机才想起,我自己给书呆子留了手机号,可书呆子却没给我留……得!这孙子又把我耗在这儿了!
还是先照例找个地儿住下吧——要不?咱又去住那“五星宾馆”?可我转念就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先不说我这老板眼中“大毒枭”大摇大摆的又去住店是不是显得太过招摇;那地方的条件实在是太差,而且估计挖出女尸的房间现在也应该被封存了,暂时没有什么去的价值。所以我就决定还是不要太委屈自己,就还是选到了上次警队安排的那个宾馆,开房住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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