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18岁美女秘书一起蜗居》
第35节作者:
糖城笑笑生 日期:2011-05-18 21:26:36
第九十四节:拥被同眠
看我这个样子,蓉蓉眼光流转,好像有点后悔的意思:“但是说好了,你要老老实实的,不准使坏。”
我只能继续点头。
蓉蓉脱下我的羽绒服和她的羽绒服,盖到脚的位置,然后钻进被子,我还很难相信这一切是真的,能和自己心爱的女孩睡在一起,真的太让人心动了。
“傻站着干什么,还不进来。”蓉蓉掀起被子的一角。
我以最快的速度脱掉鞋,钻进被窝,进入被窝的第一个动作,就是将蓉蓉抱在怀里,蓉蓉稍稍抗拒了下,就屈服了。”
虽然还隔着厚厚的衣服,但是我还是能感觉到她身体透出的美妙气息。我的身体迅速的热起来。
蓉蓉的身子一开始收的很紧,尽量避免和我的身体靠的太近,但是慢慢的也软下来,身子也和我完全的贴在一起。
蓉蓉身上淡淡的香味,和渐渐有点急促的呼吸,都让我的欲望萌动起来,我的手开始顺着她的后背轻轻的抚摸着,蓉蓉并没有反感,并且眼神也变的迷离起来,这给了我莫大的鼓舞,我开始吻她的头发,顺着额头一直吻下去,蓉蓉闭上了眼睛,我寻找到那红红的嘴唇,热烈的吻下去,蓉蓉身体扭动了下,使我已经发生变化的地方得到了摩擦的快感。我亲吻的力度更大,蓉蓉也开始迎合。我颤抖着将手伸进她的衣服,一接触到那光滑的皮肤,身体一阵颤栗。手继续伸向蓉蓉的胸前,握住那柔软的所在,忍不住揉搓起来,蓉蓉有点吃疼,轻呼一声,一下子清醒过来,身子向后挺了挺:“末风,不要,我不想我们的第一次是这样的。”蓉蓉的表情透着乞求和无助。
这种眼神并没有让我心软,我心中升腾起莫名的邪火,脸上露出狰狞的微笑,是的,我竟然看到了自己的脸,那种笑容是那么的狰狞,就如野兽一般。
“不给我第一次,你想留着干什么,你是我的,谁也别想抢走。”我像是疯了,拼命的将她压在身下,疯狂的撕扯她的衣服,在我的撕扯下,她的衣服变成了一堆碎片,在空中飞舞的,幻化成鹅毛般的大雪,而蓉蓉也躺在满地的白雪之上,身体比雪还要晶莹,我饥渴的亲吻着她的全身,恨不得将她的每一分都吸入我的身体,出乎意料的蓉蓉并没有反抗,而是以身体的扭曲,和快乐的呻吟迎合着我。
我的欲望终于冲到最高点,身子紧紧的压住她,将她的脸板正,眼睛直视着她,蓉蓉的脸竟然开始变化,变成了梦尘的样子,红红的嘴唇轻张,声音却像是来自很遥远的地方:“我想体味你进入我身体的感觉。”
一切都已经无法阻止了,我身体一挺,然后耳边听到梦尘的痛呼声,这次的声音格外的清楚真切,让我的头脑也轰然的清晰起来,我清楚的看到,梦尘正在我的身下,眉头紧皱,脸上是一种很奇特的表情,暨痛苦又满足,我的后背被她的双手紧紧的扣着。
日期:2011-05-19 08:59:32
第九十五节:第一激情
我明白了一切,但是已无法阻止,我剧烈的动作着,直到邪恶宣泄而出。
我无力的趴在梦尘身上,像是被人抽掉了所有的骨头,我存在的事实被自己模糊了。
梦尘并没有过多的悲伤,只是好像陷身于某种状态之中,不能自拔,长久才轻叹一口气。将我推开,抱着膝盖坐起来,她身上的T恤早已被扯成碎片,散落在地上,刚刚她趟过的地方,是一滩混杂着白色粘稠物的血迹。
血,红的有些炫目,让我痛苦的闭上眼睛。刚刚关于蓉蓉的一切原来只是一场梦,而这梦却变成了和梦尘的事实。而我又是从什么时候清醒的呢。而现在我是醒着,还是在梦中,我疑惑了。
“梦尘,这不会是在做梦吧。”我竟然问出了这个问题。
一直挺安静的梦尘突然变的暴怒,抓起地上的衣服碎片,扬到我的头上:“梦,梦你个头啊,难道你看不见吗,看清楚了,我是韩梦尘,这是我的第一次,第一次,就这么没有了。”
她的暴怒让我始料不及。头脑做不出相应的反映,只能听清第一次这个词:“我,我也是第一次。”
“什么,你说的什么鬼话,你的意思我并不吃亏是吧,我还沾便宜了,是吧,你这个混蛋,乌龟王八蛋。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
说完,梦尘站起身子就跑,我站起来,觉得腿发软,又发现自己没有穿衣服,抓起地上的短裤,套上,就向外追。
我追出的时候,梦尘已经从卧室穿上了她的睡衣,奔到了门口,而晓仪揉着朦胧的睡眼,站在客厅,一副无法理解的样子。
我已经顾不得晓仪奇怪的眼光,跟着梦尘跑出了房门,梦尘向像了疯似的,一气跑下楼,当我跑出楼梯口的时候,她已经上了自己的车,我奋力向前冲了几下,但是车已经启动,飞快远去了,我只能怔怔的看着车辆消失的方向,心完全的空掉了。
我的背后一阵温暖,有人给我披上一件上衣,但我依然不肯转动自己的身体,我宁愿就化作一块石头,永远静止在这里。
“风哥哥,回去吧,这样站着也是没用的。”耳边传来晓仪的声音。
我转过头,一言不发的上了楼,坐在沙发上,眼睛直直的看着前方,心里仿佛乱成一团麻,又仿佛什么都没有。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
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