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殡仪馆里背尸体,收入挺高的,可是没人愿意嫁给我》
第29节作者:
我是李小墨 日期:2011-03-09 21: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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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为谣言越演越烈而手足无措的时候,单位里发生了另一件丑闻,已婚的焚化股股长(男)和已婚的化妆股股长(女)在某个夕阳西下的时刻被人看到两人在寂静的小河边,手拉手着一起散步。
这个具有爆炸性的新闻,迅速的在单位里传播着,而曾经轰轰烈烈的李小墨风月事件也因此渐渐的被人遗忘了。
不得不承认,我的事情被替代是有一定道理的,毕竟我是百姓,对方是高层。而我的故事即便被改版了很多次,但终究是传闻,不像两个股长那样,用最唯美的画面渲染了公众的的眼球。如果再把事件上升到道德的高度,那我是一个值得同情的道德败坏者,而两位股长,则是赤裸裸的挑战传统美德了。
就这样,无论从可读性、真实性、新闻卖点,全部都败北的我就像那些爆发式走红的网络红人一样,迅速的被遗忘了。虽然我自己觉得这事实在太让人庆幸。
我曾经听过一句话,蝴蝶轻微的扇动翅膀,便可以引发一场远方的飓风。我以为,我的事例很好的证明了这个观点,杨巧当年随便想出点子,引发如今无穷的尴尬,但我没有想到,我如今所遭遇的,只是蝴蝶和飓风之间的中间点而已,让人无法招架难以应付的事情,还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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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3-09 22: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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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出差回来之前,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她的父亲和她一起回来,到时候维维打算安排我和她父亲见一面,这个消息让我有点慌乱,之前也打算带维维回我家见见我父母的,只是正好碰上了维维出长差所以错过了。
我是一个主意不多的人,遇到事情首先想到的就是找小朱商量。
小朱说:“新女婿见丈人很紧张是吧?”
我连连点头,对于小朱言论,我同意的不仅仅是“很紧张”这个当下的心情状态。让我开心的还有“新女婿”和“丈人”这两个称谓。看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连小朱也认同了我和维维的关系。
不过小朱又说一句让我丧气的话,他说,那你要好好表现了,要不“丈人”把你直接扫地出门,你连离婚的资格都没有。
小朱说,拜见丈人首要的是寻找共同点,老人其实对晚辈的要求不多,绝大部分长辈在乎的是和晚辈们的沟通。你要准备好一些双方共通的话题到时候和维维父亲交流就可以了。
小朱说:维维本人就是一个你们之间共同的话题,但是仅有这样一个话题是不够的,你们不可能一晚上就围绕着这一个话题来讲,老人家会以为除了想拐骗他女儿,其他什么都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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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3-09 22: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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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朱的建议让我很为难,说实话我对维维的父亲所知不多,大概知道他是四十年代末出生的人,我实在想不到我和他之间能有什么话题,生活的年代和环境都不同,总不能谈毛泽东革命理论之类的东东吧,那个东西就是我现在去临时抱佛脚也来不及了。
小朱又提示我可以从生活习惯中寻找一些线索,比如喝酒、香烟或者文学、体育、财经什么的。可是这些我也不知道,因为我忘记问维维了,小朱很沮丧,他说活该我打光混,一点常识都没有。
不过后来我想起了维维当初说的一句话,她说她父亲以前做过法医,我对小朱说,我想起来我们之间的一个共通的话题了。她父亲是法医,而我工作在殡仪馆,我们工作的对象是一样的,都是尸体嘛。
结果小朱用他桌上的一本很厚的《市场营销学》使劲的敲我的头,他还骂我,你是打算黑社会械斗去的,还是见岳丈的?居然打算谈这种话题,你还打算让维维吃饭吗?
其实我也很委屈的,我只是一个建议,又不是定案,干嘛拿那么厚的书打我。
小朱后来生气了,他说不帮我了,让我见到维维父亲再随机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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