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5-19 17:49:49
他们家的拖拉机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有些破旧,院子的背面有两间房子,是他们住的地方,我说你们一家几口人就住这点房子是不是有点小啊,他说市里他们还有一栋房子。他们只是在农忙时回来住一下。东边一件是他们的客厅,客厅很特别,就放了几把椅子和一张桌子,而且挨着墙的一角还理着灶台。我说你们怎么在客厅做饭啊,他说这样可以用热气把炕弄热。饭做好了,炕也就热了。我们来到里屋,里面也很简单,一张大炕,旁边是叠着的一摞被子。炕是用泥做的。屋子里还有几个柜子,大概是放衣服的吧。他们家没有点,我说你们没有电怎么过日子啊,他说这边用电不方便,还要装什么变压器,一个变压器就是几万块。我们在这边不常住。我们说着话,女主人,就把菜做好了,端上来了。在炕上放了一个小桌子,菜也就放在桌子上。把蜡烛也移到桌子上。我们在炕上吃饭呀!这还是第一次呢。主人又热情要我们和东北的高烧,老兵说,不了,不了,吃点饭就好了。其实我知道我们老兵班长也是个小酒鬼,他叫张大海,江苏人。高中毕业,在连队里还算是比较有文化的。男主人,装作很生气的样子说,您要是不喝就看不起俺。老兵忙说,大哥你说的什么话,喝就喝呗。我对老兵也小有了解,每次连队会餐,喝的最多的,喝的最猛的,肯定有他一个。他们做的饭菜很不同,这可能和我们军队的伙食一直很好有关吧。一个猪肉粉丝,一碟花生米,还有一点咸菜。我们不是为了吃菜,而是为了喝酒,菜变成了点缀。
日期:2011-05-20 20:10:36
俗话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就是这个道理。同样,他们家这顿饭可不是白吃的。酒过三巡,他开始切入正题了。问能不能我们收割后,让他捡豆子。老兵说行是行,只是白天让领导看到了不好,他们忙说,那他们就夜里捡,天明他们就不捡了,见他这么说,老兵也没有说什么。看那个样,是勉强的答应了。到了夜里十一点多,他非不让我们回去,说他们家炕热。老兵坚持要回去,老兵见我恋恋不舍就说要不你在这住,明天早上早点回去,对于一切都充满好奇的我,忙点头答应。那天我们睡在了一起,那年我18岁,小王大概30多岁,他老婆也大概是那个岁数。我睡在最里面,他们怕我睡觉滑下来,可能还当我是个大孩子吧。他们的“热情”深深的感动了不谙世事的我。炕睡的好舒服啊,背下暖暖的,不像是我们的窝棚,中午热的像是蒸笼,晚上又让人冻得瑟瑟发抖。黎明的时候更是难受,不但冷,而且还有露珠,每天早晨总是会被冻醒或者被窝棚里的露水打醒。因为,窝棚是用钢筋架,外面是围着塑料布做的。我在炕上睡的很舒服,记不得做了多少美梦,第二天,早晨我起来后,就往窝棚赶,看到了他们已经捡了一板车的黄豆,他们正在往家里赶,我心里很是不舒服,却又不能说什么、、、、、、、真的很感觉对不起国家,对不起连队。
日期:2011-05-20 20:19:10
看地那段时间,我在那一片也小有名气。一次我看到一个捡豆子的中年妇女,我说连队的豆子不能捡,她盯着我的眼睛问,娃你是哪里人,我说我是安徽人,她说你是哪里的,我说是安徽阜阳的,我记得她当时好像是震惊了,老乡,她喊了我一句。她说俺也是阜阳人,俺在这里二十多年了,俺当家的在这里下煤窑。俺前年被火车撞了,所以腿也残疾了、、、、、、被火车撞了,她的话真让我难以置信。被火车撞了还有命吗,这么大的火车来了,她就不知道躲一下吗,就在我陷入沉思的时候,她又开始捡了,我想既然是老乡,就放过吧。
她捡的豆子我没有没收,而是打发她走了,在这里说明一下,捡豆子,不是一粒一粒的捡,而是捡收割机拉下的,那都是一颗颗黄豆夹,一上午她们一个人都可以捡几斤到十几斤,捡好了,再用棒槌砸掉夹,装在随身带的袋子里,那时候记得黄豆的价格差不多快到两块钱一斤。她们、他们一上午好的情况下可以收入几十块,接近“白领”。所以捡黄豆,有着“庞大”的群体。我们的惯例是,碰到捡黄豆要没收,因为已经和周边的村名,三令五申不能捡,因为我们自己要捡。因为这是军营的黄豆,这是军粮。碰到情节严重的,还要罚款,所以我的手中也暂时拥有着一定的“生杀大权”。用得好,可是为军民两安,这就需要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用得不好,那就是军民不安,我对于捡黄豆的惩罚太严,他们就和我打游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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