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孕被公婆以死相逼离婚后,我做了已婚前夫的情人》
第12节

作者: 敏敏儿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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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5-05 20:15:58

  天涯的人真有钱,他们觉得50万是一笔小钱。
  我一个朋友的女儿,大学毕业后考上公务员,比较清水的单位,她一年也不过才5万,50万是一个像她这样的普通年轻公务员10年的收入了。
  而对绵绵这样的,是20多年收入。
  在有些人看来绵绵受了婚姻伤害,那么她应该得到高额补偿,可能很多人认为200万合适,难道一个人受了婚姻伤害,就可以一辈子不工作,靠补偿吃一辈子?
日期:2011-05-05 20:18:18

  绵绵这样的人的出路是什么?是奋斗。对于一个家境不好,长得又不漂亮的女人来说,想出人头地首先靠的是自己奋斗。

  我家境比她好多了,长得也比她漂亮多了,我这么多年一直都在奋斗着,即使这几年因婚姻问题受到伤害,我还是没有停止奋斗的脚步。
日期:2011-05-05 20:21:50

  磊磊是我最亲爱的人,多年来对我宠爱有加。但是我从未想过要依靠他,有他在我会很幸福,没有他我也可以生活。
日期:2011-05-05 22:22:43

  我几个好笑的。

  一。关于二儿子。
  如果我说想要这个孩子,那么就会有一大堆网友上来骂我,说我怎么能剥夺绵绵的骨肉亲情,太狠心了。
  如果我说这个孩子可以让绵绵带走,那么马上就有一堆网友上来说我肯定不会对孩子好,嫌弃孩子累赘。自己的孩子过着优越的生活,那个孩子跟着绵绵过着贫穷的生活。
  二。关于是否和磊磊分手
  三个多月前,我开始说我坚决不离开磊磊,大家骂我,说我是第三者。
  后来我听了大家的建议,准备和磊磊分手,等着磊磊离婚后我们在一起,结果大家还是骂我,说我是以退为进,逼磊磊离婚。
  三,关于是否继续找代孕。
  几个月前我没有打算找代孕,大家说我想夺走绵绵的孩子。
  后来我说我打算再次找代孕,大家说我想抛弃磊磊的孩子。
日期:2011-05-05 22:34:21

  我和磊磊的感情如何我自己很清楚。我不是没人要的女人,如果不是多年来磊磊对我的爱,做任何事都把我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我不会趟他家这个浑水的。

  如果不是绝对信任磊磊,我不会再做他父母的儿媳,也不会接受他和别人生的孩子(这和我儿子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我认识磊磊的时候我就有儿子,而他的儿子是后来冒出来的)
  那位律师朋友就甭替我担心了,我很在乎爱情,但也是精明的人,从小就是脑子转的比较快的人。如果你纯粹为了打击我,那就请继续。
日期:2011-05-05 22:48:43

  还有,不少人完全根据血缘论关系。磊磊和我大儿子之间和亲生父子没有区别,从儿子还是婴儿的时候,磊磊一手把儿子带大的,从儿子有记忆开始,喊的爸爸就是磊磊。
  现在二儿子很小,就像大儿子那时一样小,我希望从他有记忆开始,喊的妈妈就是我。
  我不希望绵绵看孩子太多,因为这样不利于我和二儿子培养母子感情,不利于他的成长。不过这个帖子里的网友认为绵绵就是应该经常来看孩子,破坏我和二儿子之间的感情,让我添堵。至于二儿子是否健康成长,网友们是不会理会的。只要给我添堵,网友们心里就爽了。
日期:2011-05-05 23:11:26

  磊磊就是一个很成功的后爸,以后向他多学习了。

  希望这次代孕的是个女儿,这样我们就儿女双全了。
日期:2011-05-05 23:20:25

  我客观的说,二儿子跟着磊磊比跟着绵绵好,至少他在一个相对较好的环境成长,不至于沦落到社会底层。不要和我说抚养费,如果孩子跟着绵绵,磊磊每月肯定会给3000抚养费的,但是孩子还是会生活在社会底层,只是吃得好点穿的好点而已。
  以上是客观的是,如果从我的私心来说,还是觉得绵绵带走孩子比较好。

日期:2011-05-05 23:42:47

  我和磊磊都是独生子女。
日期:2011-05-05 23:47:30

  绵绵本来就是那个小县城的人,她的户口在小县城,并未迁过来,她父母在那个小县城,她在那个县里长大。她在我们这个城市没有正式稳定的工作,她就是一个外来打工妹,所以对她的补偿当然以那个小县城的房价与生活标准为准。

  前面有人提到“生活保持义务”。她如果回到小县城她一样可以住还不错的房子,一样可以在小县城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难道大家都是以上海的房价作为补偿标准?为什么不以纽约东京的房价作为补偿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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