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6-11 11:23:57
九十、欧阳克记(1)
(说明:此三节是江湖失传已久的欧阳克手记,乃老顽童从牛家村挖掘出土之文物。欧阳克虽风流但不下流,虽毒辣但不卑鄙,虽无耻但不虚伪,谨以此文纪念那些真性情的悲剧人物。)
“水越喝越冷,而酒,越喝越暖。”叔父欧阳锋经常念叨这句话。幼时,不懂,只会迷茫的看着叔父。他有一把扎人的大胡子,西域白驼山的寒风刻画了他脸上的沟壑。他不苟言笑,行事端方而严厉,眼神冷漠无情,偶尔看我的时候除外。
我从未见过他喝酒。13岁那年,我才偷偷知道酒的味道,苦涩辛辣。是我威逼着我的婢女如雪从厨房偷来的,我喝了一口就吐在地上,一个巴掌扇了过去,因为我认为如雪在骗我。后来我知道是我错了,酒就是这么一个东西,多喝几次,才会爱上了它。
我却不会爱上如雪,尽管她16岁那年就跟了我。她只是一个婢女,婢女就是婢女,尽管她还算善解人意。当她19岁那年含糊地说她想要一个终身依托时,我毫不犹豫的就把她许给了一个小厮。在我这里,她不会有任何名分的,永不!
叔父对此甚是褒奖。女人就是一件衣服,他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他还说,一个男人,怎么可能只有一件衣服呢?虽然我从没见过他和任何女人有半点瓜葛,但是他观念一向超凡脱俗,非世间平常人可比。
对了,我叫欧阳克。我是白驼山唯一的传人,叔父唯一的徒弟。因为这个唯一,我必须三更就起床打坐练气,必须随着叔父走到脚底起泡去辨识各种毒药,必须随着那些酸儒学些诸子百家。我唯一的游戏也是学习,双陆象棋音律对仗等等,魑魅魍魉,琴瑟琵琶,包罗万象。我知道,西毒欧阳锋的传人,是万万不可输于他人的。
30岁之前,真是个五陵年少春风得意的好时光。我帅,面如冠玉剑眉星目,我穿白衣如雪,我风流自赏,武功高强。绵延几千里的白驼山,除了叔父,没有几个人我瞧得上眼。我有的是五花马千金裘,这世上,只有我想要的,没有我得不到的——除了真心朋友。
所以我是寂寞的,高处不胜寒的寂寞。我,欧阳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白驼山少主,没有可以分享寂寞和快乐的朋友。
我要出去看看外面的花花世界。我要快意江湖,横刀立马,闯下我自己的名头万儿。在勉强和叔父拆了30招之后,他点点头,说,有这样的身手,出去也不算丢我的脸了。然后,我挑了数十名我喜欢的美姬,命她们着了男装,浩浩荡荡,一路南下。
路上结识了沙通天侯通海这对师兄弟。这是两个龌龊恶心的人,尤其是侯通海那招牌式的肉瘤,见一次恶心一次,恨不得立时毙了他。不过这二人口齿便宜,马屁连连,哄得我十分开心。罢了,随他们游山玩水,掂花惹草,倒也快活。后来这两人提议去见见他们的主子,金国的完颜洪烈王爷,一路上也好有个照应,顺便去看看嘉兴杭州的风光山水。放屁!我用得着他们照应?若不是那王爷立马大量金银珠宝送到,礼数周全,其意甚美,我会去趟这趟混水?我当然知道王爷的用意,光是西毒传人这个名号,他上哪里去找这样的保镖?
日期:2011-06-11 13:49:17
九十一、欧阳克记(2)
我耳根子软。我知道,我受不住别人的好言相求。但是这趟混水,却让我遇见了我命中的魔星,我虽后悔,心中却是甜蜜万分。
那个星夜,她俏生生的站在桃花树下,金环束发,肤亮胜雪。顿时一树桃花,满天星光,也没了颜色。她笑,美目闪闪;她说话,环佩叮咚;就是她的出手,拂穴兰花,虽招招毙命,亦美哉美矣。我知道,她是我的同类,我们都是邪派———唯美,狠辣,不按常规,毫不虚伪!
她拿那双俏目瞅了我一眼。只一眼,我就知道,她感应到我们是同类。
我并没有爱上她。甚至,我对她,那方面的感觉都没有。我喜欢丰满而风情万种的女子,而她那么小,虽然她武功还行,但我感应到她的弱,她的楚楚可怜,也许只是那一眼无意间流露的胆怯、骄傲和凄凉。
我突然第一次有了一种去呵护一个女人的冲动。对,是呵护,而不是占有。我尊她如友,怜她如妹,宠她如女,因为我们都是邪派,门当户对,惺惺相惜。
然后我见到了郭靖。没来由的,我无比憎恨这个朴实少年。客观地讲,无论外表抑或心智,他都配不上蓉儿。这些也就罢了,各花入各眼,我恨的是,蓉儿看他的眼神,如此崇拜和爱慕,又那般谦卑和委屈。我知道,蓉儿的手段,吹灰不费,自是伏得住这个傻小子的。但,这小子身上的“正气”(啊呸,无非是虚伪、大义、替天行道的那一套老掉牙的恶心把戏),却使得蓉儿必须放弃自己的本心,才能坦荡荡的去爱他。
不行,我必须拯救她。她是唯一能配上我的朋友,我不能见她如此堕落,自伤自贱,放弃自我,去做一个所谓的贤妻良母,爱国女侠!
我要她和我一样,顺着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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