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天使吧,你!”老莫从反光镜里意味深长地瞅他一眼。
“我老婆是在马路上把我拣回去的,”佟xx自动交代,“我刚到德国,下错了车,迷了路,他们那儿的公路一个出口跟另一个出口离得老远,我老婆正好经过,我一见是个东方人,就赶快招手搭车,没想到她从此就被我迷住啦。”
“臭美吧你,”老莫打击他,“人家是看你可怜巴巴人生地不熟的,载你一程,就给你小子赖上了……”
“佟老师,你们可真够浪漫的。”我说。这真是一句不合时宜的话,至少我的称呼让这两个男人有一刹那的尴尬,然后车子里立即就静默了。佟xx对着窗外,点起一支烟,老莫专心驾驶,在夜晚的公路上惊心动魄地表演亡命超车。
“今晚住哪儿?”隔了很久,老莫随意问了一句。
“明早有课,我就住学校,”佟xx朝着空中扬了扬烟灰,“你到我那儿去,我有一瓶上好的茅台,30年的老窖。”
日期:2013-04-12 10:41:15
我略有吃惊,原来他们还是要喝酒的,而且是最最传统的中国酒。佟xx与葱郁那些男朋友完全是两样了,那些男人穿着登喜路的西装,在奢靡的午夜会所,当着女人的面纵情豪饮,永远是那几种昂贵的洋酒,借着酒精的微醺,说着半真半假虚情幻意的话语。那女人是谁并不重要,在清醒的早晨是否还记得也不重要,但喝酒的时候,女人是一定要有的,如同酒杯,是必须的道具。而情意绵绵的告白便是佐酒的小菜。
“先送简小姐?”老莫问。汽车已经驶进学校的西大门,道路两边种满树木,在春天微凉的风里散发着清涩沉寂的香。
“你住哪一幢?”佟xx问,他没有朝我看,即使是隔着黑夜,隔着距离,我都能感受到他身上突如其来的冷淡。
我说了地方,离西大门并不近,但老莫似乎熟门熟路,径直就开了去。直到下车,佟xx都没有说话,我有点窘,而且不知所措。老莫把车停在女生宿舍门前,他亲自下来替我开了车门,弯腰做了个请的姿势,我被他逗笑了。
我回过头,含糊地对佟xx说了声再见,他呆在车里,马马虎虎地点点头,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看见他手中的烟,灰蓝寂寥的,一点一点弥散开来。
是夜我梦见他,佟xx。老莫也在场。十分荒唐的梦,我们在一处宽大的露台上,身边开满了细碎的蓝紫色花朵,白色的栏杆外是起起伏伏的海浪。我和佟xx竟裸身相呈。佟xx的裸体如我所设想的一般,一点都不美,腹部尽是赘肉,硕大的头颅与肩膀直接相联,似乎省去了脖子的过渡,长头发乱纷纷的,跟狮子似的。但不知是什么缘故,我的心里充满怜悯与羞涩,以及深刻的柔情。
日期:2013-04-12 10:44:28
他在凉润的海风中倾身向前,他的手掌慢慢覆盖住我的身体,却是没有体温没有肉感的掌心,我低下头,原来他的手心长满青苔,触及我的肌肤,异样的痒和刺痛。
老莫用摄象机对准我们,由始至终,他对我们的造型都不满意,指手划脚,甚至不惜亲身示范。他告诉我们,一定要把越南菜里的香矛铺满沙滩椅,同时把沙滩椅想象成最为正宗的路易十四时期宫殿御用的床,而后再以仙鹤的方式**。
当他说到仙鹤的时候,我和佟xx一起痛痛快快地大笑起来,佟xx甚至挥舞着那只苔癣密布的大手,像个魔术师似的,往空中胡乱挥洒,一些类似粉笔灰的烟末顿时弥漫了我的视线。我伸手试图撩开它们,撩着撩着我就醒了。
我睁开眼睛,怅然望着帐顶,房间里浮动着女孩子干净清香的体味。自然我不是13岁,不会将性梦视为初潮一般惶恐,但在往昔春情的梦里,我从来没有见到过其他的男人,除了殷。
日期:2013-04-12 10:46:25
电脑课有几节自由上机时间,我通常用来玩游戏。我喜欢一种叫大富翁的游戏,出于某种恶毒心理,我最乐意看着钱夫人开车被丨炸丨弹炸到,她娇呼一声:“哦,我的夏奈尔”,绞着手哭哭啼啼地去医院。
那天我突然想到老莫提到的名字,凯特?莫斯。我在网络上轻易搜索到她,那是一个现年29岁的模特,刚做了母亲,18岁的时候,她在Obsession香水中几乎裸体出镜。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超级名模中,凯特?莫斯拥有与众不同的地位,她的形象是T型台上的一个反叛,身高只有米,扁平的胸部,永远瘦骨嶙峋。我找到一张她的相片,沙砾色的晚装,衬出漂亮的锁骨和晒得嘿嘿的手臂。
我把那张网页存进收藏夹,对于一个年少的、讨厌课堂书本的小姑娘来说,模特这职业或许能展开一个美丽新世界,但在我,却没有丝毫的诱惑。我不认为把自己与一位名模相提并论是一种荣幸,尤其是那样一个原本就背离常理红了起来的女人。不错,我差不多与她一般地高,一般地瘦,然而我对那个充满了丰厚的报酬、狂乱的聚会、丨毒丨品、自大狂和三教九流的行当只有愤怒,没有艳羡。
日期:2013-04-12 10:51:21
我不喜欢凯特?莫斯,也不喜欢太平公主。至少殷是知道这一点的。毫无疑问,我有稍许的哀伤,我被冒犯了,被造次的老莫,呵不,是佟xx。他凭什么以为我是可以用来任意调侃的?!
悲痛是为了什么?在遥远的北方
它是小麦、大麦、玉米和眼泪的仓库。
周四晚上我依约去见汤姆森夫人,替她补习英文。这节目持续已有一年之久,是葱郁替我介绍的,每个钟点的薪酬是50块大洋,一次两个钟点,一个月四百块钱的收入足以让我维持大学校园里的中产阶级生活。
汤夫人住在繁华地段的电梯公寓里,第21层,屋子很大很考究,浅色家私搭配得很舒服。我按门铃,她几乎立即就开了门。汤夫人个子很高,家常穿着一条阔脚麻布裤,一件松松的羊毛衣,毛衣上面绣满了浅蓝深蓝的花。她的长头发梳成一条辫子,辫子又挽成圆髻,插一支晶莹的玉簪,不很绿,却是有点年月的好货了。着年月戴玉手镯的女人多得是,玉簪却少见。她的鞋子也是蓝色,软底缎鞋。我猜那外国佬就是被这古中国的幽静所迷惑住了。
日期:2013-04-12 10:52:58
女佣送上自制的点心,是整块的巧克力香草蛋糕,烘焙得恰恰好。汤夫人亲手切开,与我分享。每次上课前,我们总要吃些甜点,汤夫人说那是为了稳定情绪,集中注意力。
是了,汤夫人是货真价实的中国人,没什么文化,从前是葱郁所在那间的普通文员,负责把过期的文件一叠一叠放入碎纸机,或是帮老板冲一杯咖啡。在一次接待活动中,她认识了做皮草生意的美国人汤姆森,摇身一变,成为汤夫人。然而去美国的路程距离汤夫人格外漫长,汤先生所承诺的甩掉原配黄脸婆的期限也一拖再拖。
汤夫人所能做的,不过是兑现汤先生开给她的一张一张的支票,满怀憧憬地坐在租来的华宅里,等候一场幻想中的盛大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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