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刻的我,不是在为吴忧的事情烦心,而是为自己。我的心里十分矛盾,总觉得,想要自由,却又不舍现状的生活。我不想忘记我在尘缘的生活,可是我又想离开尘缘杂货铺,难道是吴忧的事情给我太多的影响?还是在尘缘里待久了,我都已经麻木到没有知觉了?而吴忧的事情,我为什么会有淡淡的羡慕之情?
日期:2011-4-28 11:41:00
我知道,尘缘的老板不能有感情,更是不准有感情。以前遇到类似的情况,我自己都是可以冷漠的处理的,那些人,那些事,丝毫不能影响我的心境,可是,为什么,为什么现在我会有被影响到心境的感觉呢?
“伊禾,心里有事情么?怎么如此的焦躁?”阿旭喃喃低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夜空下,因为楼顶上的许多植物的缘故,有许多的萤火虫在空中飞动,如梦如幻,让阿旭原本就非常好听的声音更加的空灵和迷人,让人沉醉欲睡。或许是无奈的叹气和过于焦躁的情绪波动,让阿旭察觉了我此刻的心情。
“没什么,可能是最近太累了吧!”
“是因为受到吴忧的缘故?或者说,你……”他有些紧张,估计是猜测到了我对尘世的羡慕和嫉妒之情。
“阿旭,别乱猜,我不会,我知道自己该做的事情。放心吧,在找到姒俍所有的灵魂碎片之前,我还是尘缘的老板。当然,是个很好的老板。”我急忙摇头否定他的猜想,我可不想在这个时候被青岚说教,再说了,我也想有点自己的隐私。
可是,阿旭却望着我,那双深邃的琥珀色的眸子里,却透露出了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眼神,忽而道:“伊禾,你遇见我和青岚,到现在已经有十六年了吧?”
是啊,十六年,好快啊。我,遇见他们俩已经有十六年,十六年了,一眨眼的瞬间,岁月匆匆的我来不及眨眼。那年我六岁,在孤儿院里,遇见了他们。命运就是这么没有逻辑和可思议之处,因为他们的出现,我的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岁月是最容易让人遗忘过往的,同时也是最让人伤感的。十六年,好长的岁月啊!
“是吗?好长呢,我想睡觉了,我困了,先下楼了。”说完,从太师椅上起身,径自朝楼下自己的房间走去。
日期:2011-4-29 8:59:00
第十四节长相忆
周末。星期天。
初夏的时间溜了一大截儿,所以气温升高,天气热了起来。
不过,今天的天气却相当的让人满意。
晴空万里,一望无际的湛蓝,抬头一望,心情无限好啊。
要约见的对象是吴忧她生前恋人,林悠的后人,确切的说,应该是林悠侄儿的后人。具体信息白毅和轩落怎么打听来的,我不清楚,至于又是怎么找到林悠后人的,我更是不清楚。
过程不重要,手段无所谓,关键是要找到我要找的人,就行了。
白毅和轩落给我们这一行人安排了新的身份以方便和吴忧一起去,当然,给对方的理由也很简单,我们是从长辈家传的日记里找到这个事情的。据轩落说,当时林悠的后人见到他们,得知他们的来意,以及寻找故事里的后人的事情,也是非常激动,因为林家的家族族谱记载里,也有这么一位长辈的故事。
如今故事的主人翁后人都出现了,林家后人当然是非常激动。继承现在大家都非常八卦的个性,林悠的后人也很乐意给大家讲述下后来林悠的故事,同样对等的条件就是,希望听到女主人翁后来的事情。双方一拍即合,就约定下来见面的这个事情。所以,我,小七,白毅,轩落,冒充成了吴家后人的好友出席,当然,派出直系代表:吴忧吴小姐。
星期天一大早八点整,我就被五个闹铃每个隔五分钟闹一次的声响,强迫起了床。这个闹铃是轩落买回来的,我非常讨厌的闹铃,只要时间一到之后,就会满地打滚到处跑,再加上闹铃外形是个球体,要抓到它,简直是费劲九牛二虎之力,尤其是在半梦半醒的状态下。所以每次睡觉的时候,我都的检查下,房间里是不是被轩落扔进了这种一闹起来就要追着满房间跑的的闹钟。
因为今天要出门去见人,青岚和阿旭在昨晚晚餐的时候,就提醒过我记得要穿正式点出门,不要像平时一样的随随便便。为此,昨晚睡觉之前,洗澡的时候,我就房间里翻箱倒柜的找出件自认为比较正式的衣服,一条印花连衣裙,先准备好,白毅和轩落两人见了之后,批准合格才放我去洗澡睡觉的。
一大早,起床梳洗收拾完毕下楼的时候,我还是最迟的一个,所有的人都在餐桌旁聚齐了。见我下楼来,他们无一不是都骤起眉头,齐刷刷的盯着我看,都看的我心里有些发毛。
怎么?今天哪里没对么?我正想问,却被别人抢先。
“伊禾,你头发怎么回事?怎么又是这么不修边幅的?”青岚皱眉,阿旭发问,其余人皆都是一副:‘我就知道会是这样’的表情,凌厉的目光盯着我。被他们的目光秒杀,我反应过来,我的头发,依旧是和平常一样的,马尾一扎,此刻估计还鸡窝一团呢。
“哎,伊禾,你还是过来先把早餐吃了,等下我给你梳头!”白毅坐在桌边,无奈地连连摇头叹气望着我。
同时,轩落一旁悄悄咪咪的和小七埋头嘀咕道:“伊禾她还真的算得上是懒女人中的懒女人,真是够让人操心的。”声音虽然小,可是还是逃不过我的耳朵。
日期:2011-4-29 9:08:00
我笑眯眯的走到轩落面前,用一种恶心的掉鸡皮疙瘩的声调对他道:“亲爱的轩落同学,鉴于我这个穷人没钱打扮,你这个月的工资,就贡献给我买衣服鞋子吧!我也好打扮漂亮点,免得影响你的视听啊,对不?咋就这么说定了哈~”之后,又立刻转身走到我的位置上,端起白毅早就为大家准备好的早茶,悠闲自得的吃起我的早餐来。
轩落一脸的惊讶和愤怒,想要反驳,却被小七按住。然后,众人反应过来,皆是捧腹大笑,包括吴忧。哼,说老板坏话,咋也就给你点教训!
就在我一边和面包早茶奋斗的时候,白毅已经悄然无声的站在我身后,给我梳头盘发起来。
白毅的手很巧,动作也很轻柔。我不用照镜子也知道,我一头的青丝在他手里如同工艺品一般的被他做出漂亮简单并且低调奢华的发型。
说句心里的实在话,我很羡慕将来那个和白毅在一起的对象,因为他是一个现代女孩子都几乎都期盼的嫁人对象,性格温柔谦虚不说,而且非常稳重可靠,人长的好看不说,又会做的一手好菜,还很会照顾人,那料理家务那是一等一的好。几乎没有什么缺点可以挑剔,完美的一家庭妇男啊!虽然有时候还是有很多缺点,但是不影响整体效果的。
至少,从坐在沙发上的吴忧看到白毅给我梳头时,她那眼里透露出来对白毅欣赏和爱慕的目光就可以知道,虽然她有心爱之人,但是在白毅的影响下,始终还是被白毅这种过日子型的男人吸引。
我想,或许她是在透过白毅,想像她心里的林悠,一种心里的渴望和安慰吧。
等到我们收拾妥当,开车出门的时候,已经是十点整了。出门时候的我,在白毅的帮助下,终于淑女了一次。看着穿衣镜前的自己,唉,还真是那句话,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呢!而我,真的可以说是懒女人中的懒女人!比起吴忧,我还真的差了很多。此刻的吴忧,依旧是一身旗袍,只不过是结合现在风格改良版的而已,可是却被她穿出无限风情。这差距……
白毅驾车,轩落坐在副驾,前去约见地点的路上,轩落给我说明了我们今天要扮演的身份,以免被对方问起,前言不搭后语的穿帮。吴忧也换了个名字,对外称呼吴心怡。白毅驾车很稳当,大约近一个小时,我们就来到了约见的目的地。
哦,一中式复古餐厅前,原来是这个样子安排的。看来,今天是约见吃饭之后再详谈的样子,怪不得出门的时候要求我正装出席。
等到停好车,一行人在服务员的带领下,沿着复古式的旋转楼梯往上爬,带着我们来到了一素雅装修的包间门口,示意之后,非常职业的退开。
我和小七跟在白毅与吴忧的身后,轩落则是走在最前面。难得这小子有礼貌的时候,居然懂得要敲门了。门扉轻叩,里面传来了高跟鞋敲打大理石地面清脆的声响,伴随着一声“请进”,门“吱呀”一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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