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天怨》
第42节

作者: 明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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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妹,今天怎么跟变了个人似的?难道说,你对这里的环境不太满意吗?”端着咖啡杯,贝拉突然开口说道。
  “不不,这里真的很漂亮。如果能在这里举办婚礼,实在是再好不过了。”采秋连忙解释道。
  “我看你好像没什么精神,发生了什么事?”贝拉关切地问道。
  采秋低着头,愁眉不展,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要不要跟姐姐说说?”贝拉轻声说道。
  放下手中的咖啡杯,采秋抬起头,小声地说道:“美音姐,不瞒你说,昨天晚上我母亲把我男友叫到了家里,当面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在结婚前买一套房子,而且必须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二是婚事必须要风光大办,婚礼至少在四星级酒店里举行;三是要给他们十万元现金作为彩礼。”采秋说着叹了口气,抱怨道,“我母亲以前一直都很开明,怎么现在却变得如此的势利?”
  “小妹,你消消气。我觉得阿姨这么做也全都是为了你好呀!”贝拉笑着劝慰道。
  一听这话,采秋杏眼圆睁、面带愠色地大声嚷道:“什么叫‘为我好’?她这么做,分明是在强人所难,令我难堪!”
  “父母是这个世上最爱我们的人,阿姨这么做无非是想让你将来过得更好一些。”望着采秋,贝拉和善可亲地说道,“过来人总比咱们年轻人看得远,想得深。像婚姻这种大事,在我们的经历中还是一片空白,所以,我们还是要听听过来人的意见。这就好比只有亲身经历后,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人生。在漫长而又充满荆棘的人生道路上,父母们积攒下来了丰富的生活经验与人生阅历,这些可以使他们更好地预测你的婚姻将有何种未来。认真听取一下他们的意见,肯定没有坏处。毕竟,结婚并非儿戏。当戴上戒指后,很多事情就不能回头了。有些问题还是得想在前头,这样,遇到麻烦时,你才能做出正确的决定。”

  “要结婚的是我,又不是他们!我上大学时就跟我男友在一起了,我们的感情一直都很稳定。而且,他对我一直都很好。我坚信,我的选择肯定没有错!”采秋一脸自信地说道。
  日期:2012-11-30 22:06:00
  “恋爱与婚姻,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小妹,你冷静地想一想,海誓山盟可是无法证明的,情比金坚也是无法衡量的。男人口口声声地说爱女人,但这‘爱’又是几斤几两重,这‘情’又值几元几角钱呢?那薄得就如同一张纸的结婚证,可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躲不了任何大风大浪。当你的男友为了置办一套属于你俩的‘小家’而东拼西凑、砸锅卖铁时,说明那傻小子动了真格,说明那傻小子真的爱你。这远比任何甜言蜜语、深情表白都更为诚恳;比任何鲜花礼物、烛光晚餐都更为务实。”

  “可是,感情又不是商品,将房产证作为婚姻的筹码,这也太拜金、太物质了吧?”采秋高声反问道。
  贝拉浅浅一笑,道:“这不叫拜金,而叫现实。没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其他一切都是空谈。倘若饿着肚子,哪里还顾得上风花雪月、谈情说爱呢?当生活的反复无常,租房的颠沛流离,工作的巨大压力如洪水般同时向你袭来时,你就会发现,一个避风的港湾或挡雨的屋檐所带来的安全感对于咱们女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古人常说,‘安居乐业’,只有安居才能乐业,只有乐业才能成家。这说明居所是所以一切的前提,是生活的必需品。就像我们身上穿的衣服一样。为什么衣服、裤子、鞋子称为‘穿’;而帽子、手表、领带,则称为‘戴’?那是因为衣服、裤子、鞋子是必需品,而帽子、手表、领带是装饰品。必需品一定要有,而装饰品则可有可无。钻戒、车子之类的‘装饰品’可以没有,但衣不蔽体、‘裸体’上街总是不行吧?”

  听到此言,采秋不住地摇头,道:“可是,我总觉得,婚姻应该是以‘人’为本的。在一生当中,能遇到个真心相爱的人比买套房子还要难。而且,现在房价又高得离谱,与其被高额的房贷压得喘不过气来,不如等将来两人一起赚到钱后,再买房子也不迟呀!”
  日期:2012-12-02 22:04:00
  贝拉提高嗓音,笑着说道:“我的傻妹妹呦,这你可就说错了!打个比方来说,男人就如同房子,女人就好比车子。房子无论新旧,总有升值的可能;而车子若驶出了门店,便立刻折价。为了这个家,你无怨无悔地洗衣做饭,生儿育女,料理家务,可到了二十年后,你将会不再年轻,面容憔悴了,身材走形了,精力不济了。而那时,你的先生身边可能会环绕无数比你年轻、比你貌美、比你优秀的女子。你能保证他坐怀不乱、永不变心,爱你一生一世?人心,可是会变的。即使是情投意合也有可能会一刀两断,即使是琴瑟和鸣也有可能会曲终人散,即使是珠联璧合也有可能会扬镳分道。结婚就像是一场赌博,并不是每个女人都能押对宝。所以,女人还是要学会保护自己,事先为自己留下一条后路。小妹,你就记住一句话,只有钱不会背叛咱们女人。假如将来你俩不幸分手了,起码房产证上还写着你的名字,起码你不会两手空空毫无所得,起码你不会输得灰头土脸、一败涂地。(注释 1)”

  采秋默默地听着,脸色铁青,眉头紧锁。
  贝拉说着拉起了采秋的手,一脸诚恳地规劝道:“小妹呀,婚姻对于咱们女人来说,是一等一的大事,稍有不慎,就会一失足成千古恨。服饰选错了,可以再买;工作选错了,可以再换;男友选错了,可以再找;而老公选错了,你的人生中便会出现一个不大不小的污点。虽然,现在离婚并不是很难的事,但是,对于一般女性而言,离婚所带来的诸多负面影响,只有局中人才能真正地体会。有些事,在恋爱时我们可以不去关注,但真走到结婚这一步时,就一定要好好掂量掂量了。”

  在回去的路上,我们三人一路无话,各怀心事。的确,在每个时期,都有一种或有形、或无形的价值观在衡量这个社会:从三转一响到有车有房,从文学青年到大款富豪,从革命情节到炫富拜金……命运赋予每一个人不同的财富与机遇,而财富与机遇又使每一个人形成了不同的价值意识,这些都是无可非议的。可如今,原本看似美好的婚恋更像是一场博弈。每一个参与者都在这场博弈里算计着自己的输赢,计较着自己的得失,固守着自己的利益。婚姻已经掺杂了太多现实与物质的因素。人究竟为了什么而结婚?对此,我实在是想不明白……

  天空中飘起了蒙蒙细雨,道路上顿时变得拥堵不堪。那一闪一闪的红色尾灯,着实令人心烦。
  “烟雨微微,一片笙歌醉里归。”
  注释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中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另据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法解释出台后,众说纷纭,质疑声不断。否定和质疑者认为,此项规定不利于在婚姻中处于弱势群体和女权的保障,且会加大“随意离婚”的风险。—作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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