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梭阴阳界——寻找古人已经告诉我们的生死之界》
第6节作者:
乱葬岗八年 小女孩就站在不到我一米的地方!她的手里拿着的是半截胳膊,看到我在看她,她伸出手,像是要把那截胳膊递给我。
“林笏南,你要干什么?”贾大头对我喊道。我没有理他,继续伸手去握住小女孩的半截胳膊。
我转过头去,对着贾大头说道:你根本不是贾建国,你是谁?
日期:2011-9-26 22:02:00
“林笏南,你胡说什么?”
我举起小女孩递给我的半截胳膊,胳膊明显是被砍下来的,断口处肉往外翻着,手腕处,明晃晃的一只手表,这是贾大头的表。我记得清清楚楚。
“你的手表呢?”我继续向贾大头说道。
贾大头没有回答我,而是很诡异地笑了笑,接着他的脸像是蜡油一样开始融化,整个脸血肉模糊,脸颊竟然露出了白骨。他一步步朝我走来。
我端起枪就要向他打去。我猛然间想到一件事,天完全黑下来不到一个小时,从草屋里出来的时候,贾大头告诉我当时是六点四十分,也就是说现在的时间应该在七八点的样子,而我看到的手表显示的时间却是三点十五分。
就在我一迟疑的功夫,我感觉一阵风向我扑来,我一抬头,贾大头勒住了我的脖子,将我压了下去。
贾大头的身子起码比我矮了半头,我猛地回击,拽住他两手,差点把他甩了出去。就在我要把他按住的那一刹那,我清楚地看到小女孩的嘴角动了一下,那是一种轻蔑地笑。
一击重击打在我的头上,我仰面倒了下去。
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我摸了摸头皮,一个鼓鼓的包。
“你醒了!”贾大头手里拿着一大把的香蕉,嘴里还嚼着香蕉,我疑惑地看了看他。
“你昨天差点把我打死,非说我不是贾建国。妈的,除了我,谁能长这么大的头。”
“是不是有个越南小女孩?”我问道。
“咱们俩都产生了幻觉。”贾大头说道,“我找出什么原因了,村口有个大池子,里面在放了满满的鸦片,还在烧呢。”
“昨晚的事是因为鸦片中毒让我们产生了幻觉?”
“可不是,你要不信,我现在就带你过去看看。你忘了,昨天你就说过这里怎么有股香味,当时我就应该想到是鸦片烟的味道。”贾大头又剥了根香蕉递给我。
我半信半疑地接过香蕉,看了看他手腕上的手表。
“好了,快点吃,咱们还要去完成任务。”
当我们行进了一天到达越军阵地的时候,由于我军攻势太快,那里已经被突击的机械部队占领了。我们的任务也就这样结束了。
我因为脚伤感染,辗转住进了设于边境的战地医院。
两天后,我的小脚趾没有保住,伤好后,我从广西坐火车转业回到了老家。
在火车上,我碰到了一个东北人,东北人天生性格豪爽,正满火车地向大家炫耀他的手表。
“看到没有,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这是美国货,看看,洋字码子,美国制造!”
“哪有那么多美国货,我看是越南制造还差不多。”一个好事的打趣道“啥子来历呀?”
“懂个啥,告诉你们这块表的来历。”东北小伙咳嗽了两声,“知道啥叫骨肉相残不?那个就是骨肉相残,上百号人,全部被砍掉左胳膊,齐刷刷地,一堆的胳膊。据说是越战时期有个美国军医给那个村的人在胳膊上打了疫苗,游击队便把这些人胳膊全都砍了下来。喏,这块表就戴在那个美国医生手上,可别问我怎么知道的,他们有这个。”他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他是说美国军人挂着的军牌。
“嘿嘿,就是不走字。”他继续说道。
说这话的时候,他正在我旁边,我看了下他的表:指针永远停在了三点十五分!
日期:2011-9-27 11:46:00
第六章广州之行
一根脚趾头没了,让我老娘很是伤心,哭哭啼啼好几天,终于还是我老爹的一句话管用。
“保家卫国,命都可以不要,一根脚趾头算个屁,我在报纸上看了,这小脚趾和人的盲肠一样,都是没用的东西,在这身上空占地方,你要是不信,我把脚趾头剁下来,肯定屁事没有。”说罢,老爹真找到菜刀磨了起来。
老娘看我活蹦乱掉的,其他全身零件还齐活,慢慢也就不唠叨了。
无数的战友都牺牲在那片土地上,只是掉了一个脚趾对我又算什么呢。现在年轻人血气方刚,盼望战争年代,那是真不了解战争的残酷,前一分钟还是活生生的一个人,下一刻可能就人鬼两隔了。
毛主席的那句话最有道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咱不欺负人,也决不允许别人到咱头上拉屎,面对邪恶刁蛮之人,正所谓宜将剩勇追穷寇,就是要拿出毛主席革命到底的决心。
八十年初,那是个摆个地摊都能发财的时代,我的一个表哥在广州那边倒腾电子表,也就是倒爷,他挣了不少钱,要找个帮手,正好我在家闲着,在等工作下来就去上班呢,就这样我便跟着他去了趟广州。
我表哥郑三来,刚到广州的时候人家都喊他‘烂仔’,当时那个气啊,便给自己改了个名字叫做郑三大。大仔就是他了。
那个时候有一部电视剧叫《大西洋底来的人》,是美国科幻连续剧,主人公戴了一个蛤蟆镜,当时称作麦克镜,那叫一个帅,因此,此次我们决定只进少量的电子表,钱全买麦克镜。
我当了几年兵,经过了战火的洗礼,这次出门身上穿着的还是我爸穿了好几年的衬衫,难免给人老成的感觉,因此郑三来要求在外人面前,以大仔称呼他,决不能喊他表哥,不能让人觉得他老啊。
跟着大仔的一趟广州之行,一共挣了六百多块,他给了我一百,顶家里一年的收入。我没思考多久,就下海了。
在那几年,我倒腾过电子表,眼镜,录音机,磁带,服装,大多数时间都是在火车上渡过的,受过骗上过当,如果不是遇到了陈左右,我估摸着自己还要过上几年这样的日子。
那次我要进一批女装,老板等一天才有货,我闲着无事,便想去旧货市场淘上几本书来看看。
当时有一家叫做‘老来旧’的旧书店,我去过几次,和老板认识了,这次照例去他那。
我翻到了一本郭沫若翻译的《二十年后》,是大仲马的《三剑客》续集,就在这时我听到了一句话:这些书得掸掸,要不然一碰棒得慌。
我们那如果形容一个地方灰尘多,就会说这个地方比较棒,具体肯定不是这个字,但是发的就是棒音。这是我们那特有的方言。
听到这,我连忙回头看去,这不,碰到老乡了呗。
“陈左右!”我喊道。
正是陈左右,他现在虽说比以前高了不少,并且戴上了近视眼镜,但大像没变,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他盯了我一会,终于认出我来了,“林笏南,你他妈的怎么那么显老啊!”陈左右使劲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我们俩找了一个小饭馆,觥筹交错之下,感慨万千。
“你他娘的这些年混得咋样,怎么从来没回去过?”我问道。
陈左右目光显得有些闪烁,“小林子,当初我有事瞒着你。”
“草,你瞒着老子的事情还少啊!”我骂道。
“你还记得咱们捉小偷那次吧?”
“记得,老姜头就是那夜死的。”我说道。
“我知道那小偷是谁。”陈左右说道。
“你认出来了?”我诧异道,当时这家伙隐藏得很深啊。
“村东头看马场的,叫做井报国。”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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