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一起疯狂过的北漂》
第26节

作者: 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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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还真不如去草原上住帐篷呢。”阿龙同情地捏着我的脖子说道。
  我连连点头表示同意。
  夏末翻看着我写歌词的草稿本,惊喜地叫道:“想不到兄弟还是个诗人哩!”
  我连忙解释。“没有啊,那是胡乱编的一些歌词,怎么敢称之为诗?”
  “我现在已经学会写诗了!”阿狼突然喊道:“其实简单得要命,把那些风马牛不相及的混账词汇捏揉到一起就行了,什么时候给你们欣赏一下我的神作。”我们都取笑他不知天高地厚。我很诚恳地对夏末说我倒是想跟他学习写剧本。我发觉我对别人会的一切本事都感兴趣,都想去学,尽管没有一样我是学到家了的。
  夏末答应教给我写剧本最基本的格式。但是他要求我将这段时间神秘失踪的过程原原本本地讲给他听。他想看看有没有可以写进他剧本里面的东西。
  阿狼跟着也很警惕地问了一句:“该不会有什么艳遇发生吧?”
  “球的个艳遇。”我说。“比你那次倒霉的西藏之行好不了多少,没被饿死已经算是我的造化了。”然后就将我如何坐错车,如何遇到老瞎子的事跟他们详细描述了一番。我甚至还跟他们提到了那把荒谬绝伦的独孤剑。

  大家在屋里谈笑了一回,轮流去公共浴室里洗了澡。我看时间差不多了,提议出去喝酒,今晚我要为他们接风洗尘。
  结果夏末死活不依,他说他很高兴这次能结识我们这样的几条好汉,一定得他做东。而且由于他经常为一些电视台写栏目剧赚取稿费,经济上也比我们要宽裕一些。我说那就再好不过了。
  我们去了一家叫做“北飘香”的涮肉馆,叫了二锅头与啤酒。今晚我们准备不醉不归。阿狼看到那个为我们点菜的服务员有几分姿色,厚着脸皮去调戏了几句,结果又遭到我们一阵无情的嘲笑。
  点好菜,我给他们说了今天在北影门口有记者采访的事。阿狼听后感叹到;“有人关注这帮北漂一族是好事啊。真希望他们有关部门能规范一下这个市场,这些跑龙套的,为了电影事业做出那么多的贡献,却连基本的温饱都解决不了,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你知道吗肖风,当我看到那些群众演员在剧组里像些小丑一样按照导演的要求在地上摸爬滚打,然后又被戏头们呼来唤去的时候,我真的希望他们能够得到一些公平点的待遇。他们凭自己的努力去奋斗,不去社会上捣乱,不为国家制造麻烦。难道他们不应该受到应有的尊重吗?”

  日期:2013-05-04 09:47:36

  “说得也是,”夏末的神态倒有些坦然。“不过这条路也是大家自己选择的。这个社会的竞争法则就是这么残酷,既然喜欢玩刺激,何不让让暴风雨来猛点呢?”嘿嘿,这个家伙的思维果然与众不同,逆流而上笑看风云的闲云野鹤,因为不理会世俗困境对他的干扰,他才能做到那般的超然与豁达。他所谓的闲暇生活也并非闲散、懒惰,而是那种蔑视一切艰难险阻的气魄与豪迈。他简直就是个超人。

  随后阿狼向大家提议,他说我们应该去干点有意义的事了。现在有四个人正好组建一只摇滚乐队。他和我负责创作,宝龙去学架子鼓,夏末玩键盘。我们的乐队要重新开张。名字他都想好了,就叫“北方狼族”。
  结果宝龙说他已经过惯了草原上的自在生活,恐怕已经适应不了城市里这种紧张压抑的节奏了。我们哪里肯依,拉着他一阵猛灌。
  “大隐隐于市。”阿狼语重心长地对他说道。“你隐居江湖那么久,也该出来透透气了吧?在这样紧张的节奏下而我们若能做到超然物外,那岂不是另一种境界?再说咱们现在都还这么年轻又有活力,正应该四处去闯一闯。到时候我们的街头乐队成立了,就去全国的街头做巡回演唱怎么样,我们又可以去游遍全国啦!”
  “主意不错。”我加了一句。

  宝龙被我们灌得满头大汗,肥硕的脑袋开始左摇右晃。嘴里含糊嚷道:“兄弟们,呵呵……”
  我们几个直闹到凌晨方才尽兴。然后搀扶着醉醺醺的师兄踉跄地朝着凄凉的夜色中走去。大街上依然有零星的霓虹灯还在欢快地闪烁,搞不懂这些不知疲惫的光彩背后都隐藏着一些什么有趣的游戏,不过这些似乎和我们毫无关系。我们在路边的草丛中撒了几泡尿,然后对着路灯大喊大叫,像几个疯子似的鬼哭狼嚎。在阴暗的胡同口,我们一起嘶声力竭地乱吼——
  one night in beijing 你可别喝太多酒
  不要在午夜问路怕触动了伤心的魂
  one night in beijing 你会留下许多情
  把酒高歌的男儿是北方的狼族……  

  晚上我们都去了夏末那里。因为我和阿狼的住处都不能同时容下4个人。夏末在北四环租了一间条件稍好的房子。实际上是一套两室一厅的套房,他和另外一对小情侣合租。夏末说这套房子的房东是个有趣的疯疯癫癫的老头,他在拍戏的时候认识的,和他聊得十分投缘。于是老头就以很便宜的价格租了一间给他。老头现在同自己的儿子住在一起,正好这段时间那对情侣大概回老家结婚去了。“如果他两口子以后搬出去了的话,到时候你们干脆就搬过来住,大家在一起也热闹。”夏末说。

  我们那晚上都异常兴奋,仿佛都没有什么睡意,总想找一些话题来聊。宝龙师兄原本醉醺醺的,由于在路上吼了几嗓子,回到夏末那里又在沙发上躺了一阵,立马又精神抖擞起来。“想不到我堂堂一个蒙古汉子,竟然栽倒在你们几个家伙手里,我不服气啊不服气。”他砸吧着嘴,摸着圆鼓鼓的肚皮,一副沮丧的表情。
  “这个好说。”阿狼跳了起来,“等我下楼去再弄几瓶上来。”说完一溜烟冲下了楼去,旋即便又提了七、八瓶啤酒上来,“兄弟们,继续喝!”
  我们几个于是又开始喝起来。阿狼接着刚才组建乐队的事情聊起来。“能不能挣着钱咱先不管,只要饿不死人。关键我们得去行动,各位。我是这样理解生活的,我们不能像一潭死水似地呆在一个地方不动。否则就会腐烂,生锈。你们说呢?”
  接着他就开始神吹海侃起来。回忆着他做流浪歌手时的种种奇特遭遇,显得兴奋异常手舞足蹈,他甚至还提到了他那几次尴尬的艳遇。“在广州的时候,”他说,“一个忧伤的女孩徘徊在珠江边上,当时我就在她不远处弹吉他。我看她神情焦虑举止异常,猜测她恐怕要做傻事。于是撇下吉他冲到她身边。我指着下面肮脏的江水告诉她,如果你跳我也会跟着跳下去,那样我们两个人恐怕都会被这河水给熏死——当然我是在自以为是地学着铁达尼号里那个傻乎乎的男主角,结果那个婆娘骂我是神经病,她说她的电动车钥匙丢了她正在这里寻找。”说完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脑门。我们都忍住笑,绷着脸听他继续讲述,我们觉得太有意思了。他说另外还有一次他在昆明,搭着一辆顺风车去抚仙湖看彩虹。开车的女人在得知他是个歌手的时候要求一路唱歌给他听,就算是抵消汽油钱。于是他就欢快地唱了一路,女人听着听着竟然感动得哭了,阿狼险些爱上了她,以为她顶多才30岁。后来一聊才知道他都快满五十了,儿子都比他大。她是因为联想到远在他乡的儿子才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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