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旁边有人道:“表妹,住手!”说话间伸出一只手去挡那正往裘鲲面门砸去的银盘。
旁边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位少年。他一身青衣,显得非常整洁得体,面貌也称得上清秀儒雅。奇怪的是这位“浊世佳公子”居然一手拎着一口巨大的红木箱子。箱子足有半人高,看去极沉,他却丝毫不见吃力,但总是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那少女没有住手。不仅没有住手,反而顺势一盘砸在他手上,大怒道:“你少管!”
那少年似乎想躲,又似乎不敢躲闪,犹豫之间,被狠狠砸了个正着,手背立刻红肿起来。那少女愣了一下,火气似乎退了些,皱眉道:“表哥,都喊你不要管了。”
裘鲲乘机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嘶声道:“我裘鲲当年也是成名的英雄,怎能容你这些乳臭未干的小辈如此折辱!” 然后猛地一咬牙。
“坏了!”少女转过身,伸手向裘鲲下颚捏去。只听裘鲲惨叫一声,下颚骨已被捏脱,两粒带血的药丸吐到少女的手掌上。那少女俯身查看了片刻,道:“他昏过去了,还不来帮忙?”
那少年皱了下眉头,也只好俯下身,抓住裘鲲的下巴,将另外一粒药塞进裘鲲嘴里。
那药一下嘴,裘鲲竟然马上就醒转,就连脸色也变得红润无比,丝毫没有刚才那种重伤不支的样子。
少女对他扬了扬手中的银盘:“你到底说还是不说?”
裘鲲呸的一声吐出口中的一颗碎牙,咬牙道:“不说!”那少女登时大怒,扬起银盘又是一盘挥下。
卓王孙叹道:“以这位小姐的脾气……她问你什么你还是老实回答的好,否则想死都不太容易。何况就你这种毒药,就算再吃个一斤两斤进去,这位公子也能把你救活。”
少年看了卓王孙一眼,手上却没有丝毫松懈,几下拨弄,已经把裘鲲的颚骨接上了。
裘鲲看着眼前几人,眼中渐渐透出惊恐来。他哆嗦着道:“好,我讲。”
“我来这,是为了打探海南巡抚方天随的消息。”
少女道:“就是本朝第二大贪官的方天随?”
裘鲲道:“他本来是当朝大学士严嵩的义子,任八年顺天府承期间,搜刮财宝无数,最近因被杨继盛弹劾,暂时外放为海南巡抚,其实严嵩一党远未倒台,所谓外放,也不过暂时避避风头。更有传言说,严嵩害怕事情败露,也以赠送土产为名,将自己的半数财宝委托方天随带到海南。加起来这些财宝起码也有三十余箱,足足抵得上大明十年的贡赋。”
少女冷笑道:“倒是好肥一条大鱼,难怪你们见财起意。那你来这里是为了什么?”
裘鲲道:“是为了这间酒楼的老板。”
唐岫儿道:“难道你们还想打劫酒楼?或者这家酒店就是你们的秘密哨口?”
裘鲲摇头道:“都不是,这间酒楼老板名叫敖广。敖广这个名字是附近的客商送给他的,也就是海龙王的意思。”
少女眼中闪过一丝兴奋:“海龙王?难道他武功很高?难道他是附近海上的黑道头子?”
裘鲲摇摇头:“他是个不会武功的人。大家叫他海龙王,是因为他是个手眼通天的老海客。虽然方圆几百里的人都讨海为生,论到海上经验却没人能赶上他的一半。黑白两道的消息,也属他最为灵通。连他手下的伙计,也个个都是往来海上的好手。这几年光靠雇佣伙计和卖出消息,就已经使他富甲一方。”
然而敖广的财富大半并非来自于此,而是买卖
日期:2001-10-1 23:29:00
然而敖广的财富大半并非来自于此,而是买卖出海用具。他店里卖出的用具,有一些是别处买不到的,更多的是你根本想不到要买的。这东西看上去都很普通,但如果你不准备的话,保证在海上呆不过十天。所以这里的东西虽说比别处贵上十倍,可来往客商出行前都会不惜在这间酒店里一掷千金。
所以如果方天随要出海,也一定会派人到这里来打探消息。而看来裘鲲是利令智昏,竟把卓王孙一行看作是方天随派来的前驱了。
少女却听得不耐烦,手上又加了一把力,喝道:“少废话!快说你们劫船的时间,地点,有多少人马?”
裘鲲痛得嘴角抽搐了一下,眼睛却突然直直的往外一突,张开的嘴再也没能合上去。
诸人均是一惊,裘鲲的脸色瞬间已变成乌黑,那青衣少年赶忙低身去试他的脉搏,却摇了摇头。
少女大怒,抓起银盘向裘鲲头上就是一阵猛砸,那尸体却连抽搐都没有,乌黑的血汩汩流出,却迅速凝结成块。那少女也知道就算她把手下这具尸体大卸八块,它也不会再吭一声了,但满心怒火却让她收不住手。
酒楼上血肉飞溅,四处弥漫着浓重的腥臭,不少客人吓得瘫软在地,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时一个苍老声音从楼梯口传来:“连谢公子都摇头了,我看唐大小姐你也不必瞎忙活了。”
这对少年男女正是唐门大小姐唐岫儿和他的表兄谢杉。
说起唐大小姐,江湖上可谓人尽皆知,而谢杉这个名字,听过的人就很少。
不过提起云南谢家的医术,却没有人不肃然起敬的。医术一道上,虽然不时能出现些名噪一时的名医,然而要做医学世家就不那么容易。因为你能保证家族里某个人的医术冠绝天下,却很难保证众多子弟在用药时不出一点小小的事故。而有时一点小小的事故就足以让一个医学名家声誉扫地。
近两百年来金字招牌不倒的行医世家只有两家——人称北步南谢的山西步氏和云南谢氏。两家医德医术本是不分伯仲,而山西步氏在武功上更胜一筹。但四十年前,步家人丁渐稀,独子步剑尘少时喜好云游,不问世事,步家医道渐衰。后来,步剑尘更为了救治妻女的性命投诚了华音阁,虽然传说后来其武功医术都已进益到了不可思议的境地,但舍救天下之心而为乎一人,终究为正道中人不齿。
云南谢氏的武功略逊,然而几百年间,谢家一直于瘴远蛮荒之地玄壶济世,救助贫病。朝廷几次赐宅京城,太医院首席数度虚席以待,谢家都婉言拒绝了。因而谢氏也更加深得民心。仅云贵一代,百姓们为谢氏子弟所立生祠就有上百座。
在江湖中,就算是谢氏旁系远亲,都会被人奉为神医。事实上只要敢报出谢氏招牌的人,也就能配得上这两个字。因为谢氏治家之严也是天下皆知。
而谢杉正是谢氏长房嫡传。他只要摇了头的人,神仙也救不活。
唐岫儿当然也知道如此。她索性丢开银盘,站起身来,怒视着来人道:“关你什么事?莫非是你搞的鬼?”她猝然住口,眼睛中渐渐透出惊惧来——她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怪人。
那个人有着一张五十岁的脸,和一个五岁的孩子的身子。
只有侏儒才能长成这样。
如果仅仅是侏儒,倒也没什么可怕,然而那身子上居然还少了一只手,一条腿。那身子却已经胖的如同一只冬瓜,完全靠腋下架着的那条闪闪发光的金拐支撑着,似乎无论谁上前轻轻一推,就会整个倒掉。
不过这只冬瓜摇摇晃晃走得极快,却没有丝毫要倒的意思,身上还发出一阵叮叮咚咚的脆响——那是因为他披着一件极其华贵的衣服,华贵得简直诡异之至:透明的天蚕丝披风里边赫然是一件金缕玉衣。
只有死人才穿的金缕玉衣。
这件金缕玉衣已又脏又旧,还泛着油光,似乎真是从古墓里挖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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