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把门锁好》
第8节

作者: 老孙跟你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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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当时的台湾警界而言,罪犯侧写是一项既陌生又新奇的办案方法,不少人对其成效深感难以置信,但这却是世界上能够对付这种身份不明的连续杀人凶手之惟一途径。

  事实证明,在清查过高雄市内各大小医院的精神科病患资料后,警方终于缩小了嫌犯范围,最后逮捕了读过大学、在老人之家当义工、并且经常受雇于富有老人病痛临时看护的二十九岁青年洪泽晨。
  洪泽晨的身材颀长、面貌清秀、言行举止彬彬有礼,与一般人心中连续杀人狂披头散发、目露凶光的刻板印象截然不同。但是,无论从齿模的比对或命案现场的模拟,都罪证确凿地指出他就是惟一的凶嫌。
  在精神科医师李敢当对他的数次访谈中,洪泽晨坦承犯下这十二起血案。他自称在幼年时期父母双亡,并曾经遭到老人性侵犯,从小就十分厌恶这个毫无生产能力却又占用社会资源的年龄层。
  上了大学以后,他的人际交游因为儿时的阴霾而难以顺遂。洪泽晨没有志趣相投的朋友,他也不愿改变自己去融入人群。相反地,他耽溺于童年的伤害,难以克制地接近老年人,发展出幽愤痛苦的自虐情结。
  2011-10-09 08:21:40
  随着这种扭曲的情感像癌细胞般增长扩大,洪泽晨终于开始发狂。他根据自各老人安养机构窃得的资料选出合适的对象,于午夜时分入侵被害者家中,进行残暴的杀戮行为。
  关于割肉啃骨的变态举动,洪泽晨对李医师的说法是,惟有如此,才能排解他看到老年人的呕吐感。但李医师却指出,这其实是一种混合暴力发泄与**结合的行为。

  他更渴望的是,能够得到全国瞩目,并赞许他清除社会无用渣滓的义举,但显然全国的反应与他的期盼截然不同,这也是他不断持续犯案的另一动机。
  2011-10-09 08:22:46
  洪泽晨在一年内求处死刑,并在隔年农历春节前枪决,但高雄市民们惊惶的余悸仍久久未定。
  3
  剑向从病床上醒过来,才察觉到自己刚做完一场噩梦。
  噩梦的画面十分逼真,他在一条漫长的马路上,追着一名长发飞扬的白衣女子,那女子不曾回头,持续地向前奔去,一直跑到一个红色房门的屋子才停下来。
  女子的脸侧着,好像在偷偷瞟看从后跟上的剑向,但剑向仍然看不见被乌黑直发遮掩的脸孔。女子不待剑向靠近,她随即打开房门进入。

  剑向赶到以后,他发现红色的房门门锁根本打不开,他着急地拼命旋转那只喇叭锁握把,但门把丝毫不为所动。
  然后,他发现整只门把都是鲜血。他的手流着血,门把也不停滴着血。
  就在这时候,门锁突然开了,他立即开门进入,想追上那位神秘的白衣女子。剑向发现白衣女子就蹲踞在门后走道的尽头。
  他慢慢走过去,看见白衣女子回头。但,隐藏在乌黑长发后的脸孔,却是一只老鼠的脸,老鼠正在享用尸肉,它的双手沾满腐肉败血。
  巨鼠在一瞬间转身飞扑朝他而来,剑向下意识地举起警棍反抗。一阵缠斗之后,他定睛一看,看到了遭木棍击毙、血肉模糊的人脸。

  那张女人的脸鼻梁歪折、唇齿暴裂,在他怀里,以**的眼神不断发出阴冷的笑声……
  醒了。
  剑向的额颈满是汗水。原来自己正置身病房。
  他想起在医院会客时间即将结束前,与绍德最后的对话。
  “你知道法医和组长私交很好。他在验尸后私下告知组长,说钟思造的身躯虽遭老鼠噬食,但事实上他透过显微镜,在死者的骨骼上发现许多细碎的刮痕,综合物证后他判断应是凶手为割除尸体血肉所致……为免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法医没有将这一点写在供项目小组同仁参考的报告中。
  “当然,首先要排除洪泽晨犯案的可能性。第一,洪泽晨已经死了;第二,他憎恨的对象全是老人。然而,除此之外,一切的杀人手法皆与‘噬骨饿魔’如出一辙。

  “说实在的,我不相信有谁的精神状态会异常到去学习洪泽晨的杀人手法。况且,若是真有某人有心模仿,他也不可能根据警方公布的有限线索加以全数模拟。当时为了保护被害人的尊严及隐私,命案现场有不少细节被予以保留或隐瞒,直到现在也未曾披露,这是钟思造命案的凶手没办法得知的。”
  “组长很看重你,所以将这条线索交由你全力负责。”
  “不,他希望由学长你来全力侦查。”
  “哦?”
  2011-10-09 08:23:36
  或许高组长早已看出,自己对这个案件的热衷程度?──剑向这么想。其实这也是警界传统的良好惯例:案子是由谁挖掘出来的,最重要的侦办方向就由谁来负责。如此可以避免争功的后遗症。
  所以说,高组长认为从“洪泽晨案”着手,是最可能找到出路的方向了。

  那,高组长并非亲自告知,反而请绍德转述……这又是为什么?
  组长在担心我!
  一定是。一直以来都是这样。
  和立为的随和淡然不同,剑向与绍德,都是高组长眼中推理能力既强、办案态度更属于穷追不舍型的组员。但两人之间最大的不同点,是绍德比剑向冷静多了,他很少将情绪置入案件中。
  ──绍德对我在戈太太家中提出的意外解答,并导出四○一室内有一具尸体的推理叹为观止。因为他一直对自己的推理能力有很强的自信心,甚至可以说是自负亦无不可。
  ──所以他才会这么在意我的推理。
  事实上,剑向有一件事一直没有说出口,那就是他能在瞬间推导出戈太太患有梦游的真正原因。
  那根本就不是推理……那只是因为……因为……

  ──我在小时候,也曾经患过梦游。
  所以剑向才能说出“梦游,正式的医学名词叫睡游症”这样的话来。“以儿童与女性罹患的可能性较高”,他在国小时曾得过为期一年多的睡游症。
  不是推理,而是知道。
  剑向也十分在意自己恢复了童年对梦游的记忆。这又有另外一个理由,而且是他两天以来仍然无法释怀的。
  突破四○一号房后,他立刻进入钟思造的卧室──为什么?

  仿佛早就预设好目的地一样,仿佛早就知道钟思造的卧室位置一样……更甚者,他居然在尚未拍照存证前,就伸手拉动床底的被单?
  破坏现场是办案的禁忌,而他竟然毫无犹疑地这么做?
  ──然后,我看见那只食尸巨鼠,不,应该是那头食尸巨鼠看见我。我记得曾与它有过激烈搏斗,但细节完全想不起来。
  就好像是在梦游一样。
  ──也就是说,这卷录像带是我在那个时候拿到的……
  剑向所指的,是他制服口袋里的录像带。
  那是DV摄影机专用的录像带:长六点六厘米、宽四点八厘米,薄薄一片。它可以轻易隐藏在上衣口袋里,而不会被发现。
  坐起身来,剑向从衣橱内的上衣口袋中拿出那卷DV带,他以拇指与食指捏起这个黑色的小立方体,举在面前端详。

  2011-10-09 08:26:58
  比起V8、HI8或D8摄影机所用的八厘米录像带,DV所用的录像带宽度只有六点三五厘米,相形之下显得轻巧许多……剑向不知道这卷录像带是何时放进口袋里的,惟一能想到的,只有打死巨鼠以后的空白时段。
  在巨鼠倒地死亡和同事赶到之间,剑向的意识消失了。他现在明白,这卷录像带是从钟思造的卧室里拿的。但,他为何这么做?
  这卷DV录像带是否和绍德所提过的、放在客厅置物柜的那箱录像带不同,里头藏有破案的线索?
  绍德在场时,他没有把录像带的事情说出来。当时,也许是他还没有清楚地认知到自己真的拿了录像带。
  因为刚做过噩梦。梦境和现实那时还有点混淆。

  剑向忽然想不起他到底是在绍德来访以前或是之后做的噩梦,他甚至开始连做了几回噩梦都分不清了。
  2011-10-09 09:20:47
  【第三章、招魂术】1
  十点医院的护士小姐准时查铺,她是一个刚毕业不久的年轻女孩,剪了一头短发,略施薄妆,很热情地和剑向闲聊她刚进医院时的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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