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马诗歌“买车不昧”这件事,说实话市井小民的我一开始并不能理解,我们一没偷二没抢,老老实实攒钱买了辆车凭什么说还就还呢?后来在马诗歌苦口婆心的思想教育下,终于端正思想,老老实实将车还了回去,并借学期作业之际,将这件戏剧性的小事拍成短片《还自行车的人》以资纪念。
我爱马诗歌什么呢?一个只能骑自行车,每天吃食堂的普通男孩子,却有一份“见利不忘义”的宅心仁厚,我爱的就是这份老实、这份诚信和这份善良。
从大学到研究生,广院的7年生活匆匆而过,与马诗歌许多的校园场景都记不太起来了,但有一幕却常常在我脑子里穿过——那是夏日的某个傍晚,我坐在马诗歌椭圆形车轮的自行车后座上,他骑车带着我在学校的穿梭……这幅朴素平常的画面时刻浮现或许就是在提醒我,孙丫溪,这个好男人值得把握。
一句话:
有了这个男人,我宁可这辈子都坐在自行车上笑,也绝不坐在宝马车上哭。
日期:2012-08-13 14:11:55
今天我煮了一只鸡
马诗歌说:
大四的时候同学们在外合租了个大房,我们立刻组织大波人马前去暖房凑热闹,说好是大家一起做饭庆祝,男生买菜打下手,女生主厨。结果一大早买了大包小包来到屋子里时发现:没有女生,坏了,not fashion,怎么办?不能慌,整个场子要ho ld住,披上围裙,一秒之内变厨男。于是,几个大男生开始忙活起来,各展身手,同仇敌忾,搞出了一顿像样的午饭。
厨房一分钟,厨外半年功。能够一秒之内变厨男,平时功夫没少下。男人占领厨房的潜台词就是女人都不爱做饭了,或者说不会做。她们安享着恋爱的胜利果实,看着男人为自己**心晚餐,那滋味,比当老佛爷的差不到哪去。
回想当年刚刚进入厨房的场景真是哭笑不得。在北京最惨的就是很难花很少的钱喝到原汁原味香喷喷金灿灿的鸡汤。租房有了灶台和锅之后,就买了一只鸡亲自操刀烹制。为了纪念我的处丨女丨鸡,特意请了丫溪以及丫溪的淑女好友一起来喝汤。
买完鸡特意给老妈打了电话问怎么做。她交待得一清二楚步骤极为详细,我瞬时记忆力不算太好,但是煮鸡的步骤实在太简单了以至于听过之后马上复述了一遍完全没错。好的,开始自信满满按步煮鸡。
步骤真的很简单,第一步是买鸡,第二步是洗鸡,第三步是煮鸡,这里稍有点复杂就是要先大火煮沸后把表层的沫子打掉,然后一直小火炖着就可以。
我一直以为炖鸡汤是很复杂的事情没想到就这么完了,如果我煮的第一只鸡就那么平淡的成功实在是太没有纪念性了,于是为了让鸡汤更为滋补,我去买了各种叫不上名字也不知道是什么的参、莲子等作为配料。
小火煮了10分钟,鸡汤的香味就飘散在房间里,太美妙了。丫溪喝了一定很赞,丫溪的朋友喝了也一定很赞,丫溪在她朋友面前很有面子,我今后几天也一定会过上好日子。
等她们来了之后我把锅盖揭开,瞬间香飘迎面,厚厚的鸡油浮在表面,金灿灿的,让我高兴得后悔自己没多叫几个朋友一起来吃。
于是把汤呈上。女友喝了第一口表情有点异样,我暗喜一定是很久没喝过那么货真价实的鸡汤了,果然,她马上露出笑容说好香啊!只是有点苦……嗯?怎么会苦呢?我自己尝了一点,确实有点苦,女友的好友倒是很开心的喝了两口说喝下去很香,尽管有点回苦,不过没事,很不错了。我又喝了一口,确实有点回苦,怎么会苦呢?我有点纳闷,于是突然想起我自作主张加进去的叫不出名字的参,跑到厨房尝了一下锅里的,一点都不苦啊!又尝了一下没煮进去的参,也不苦啊。后来想到了莲子,放了好几颗莲子进去,估计就是它在作怪了。
于是坦白的跟女友说了,她怪我生活常识太差,莲子是要去芯的,不然特别苦。不过看我那么辛苦又有点委屈,就安慰我说良药苦口,只要不是苦到无法下咽,就喝吧,于是带头喝了两口。
看来自作主张还是不好,以后鸡就是鸡,煮它就不放其他东西了。为表示歉意我打算把鸡大腿和鸡翅膀都留给她们俩吃,于是赶紧去把鸡捞上来准备解腿和翅膀。不过这时悲剧发生了,我刚把鸡提起来就发现汤变黑了,因为内脏出来了。
原来鸡汤发苦不是莲子也不是参,而是在煮鸡之前没把鸡内脏给掏了。
于是一直鸡和汤就分别进了垃圾桶和下水道了。
于是女友极其尴尬的和好友去卫生间漱口了。
于是我明白一个道理:决定成败的细节是要靠实践检验的,理论上再丰富,没有实际演练过,就很难保证事情能够成功。这就是为什么晚会先要彩排、考试先要做题、结婚先要同丨居丨。
丫溪做饭比我有天赋,发现我资质过差后闷头苦练自行研究然后手把手指导我如何做饭,一旦我做出来的菜满足了两人的胃口,那她就使劲夸我,说我做得如何如何好,于是从此厨房里就只有了我的身影。闷头做了几年饭的我现在识破了,这应该是个计。
事已至此,厨男的身份去不掉了,那就将计就计,时不时组织个厨男party(参加的男生各自邀请一名女生参
加,男生负责做菜,女生负责品尝)吧,谁来?
日期:2012-08-13 14:24:48
丫溪说:
作为独生子女,说实话,我和马诗歌身上都有一些共有的臭毛病——比如,不会做饭,不愿洗碗,不爱劳动等等。
刚来北京上学时,我俩啥都不会,后来搬出来住,有了灶和炉,才慢慢摸起锅碗瓢盆,开始明白煮饭要放一指关节那么高的水,切菜要窝着点手指头以免切到手。
我俩最先开始探索“下厨”这件事的导火线,是马诗歌,从“煮了只鸡”开始,虽然不太成功,虽然让姑娘们兴高采烈地咽下了饱含着鸡五脏六腑浓烈香气的鸡汤这事干得不太地道,但是总的来说,作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一代人,率先下厨,为我们这种连电饭煲的开关在哪里都不知道人做了表率作用,可谓勇气可嘉,值得褒奖。
也许是“煮鸡”事情深深地伤害了马诗歌的自尊,自打那以后,哥们买了好多“私房菜谱”,在家苦练厨艺,于是现在的马诗歌有了响彻广院方圆十八里,来我家吃过后无人不夸无人不叫好的拿手菜“红烧牛肉”、“红烧鸡块”等等,而我每次推开门,看见马诗歌捧着一本菜谱,光着膀子系着围裙,在厨房跑来跑去时,我才觉得那是真正的爷们和性感。
现在,因为工作的关系,马诗歌已经很少下厨,换成了我丫师傅扛起做饭的大梁,而我从尝试到失败到认真学习到做笔记,现在也练成了一手实践证明,好的“湘菜厨艺”,并且近期还准备购入烤箱和各系美酒,向着烘焙和调酒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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