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依言望去,只见咖啡店前站着两三个男人。其中一个瘦高个子,肤色白皙,穿黑色大衣围着一条米色围巾,一手拎着一只小箱子,一手正在打电话。
“方煜文?!”
他离他们大概有二三十米远。亏得今天没开警车,不然早被他发现了。刘军睁大了眼睛,听不到电话里说什么,但是可以看到他皱着眉头抿紧了嘴唇,不甚耐烦地拉开了围巾。
恨只恨手边没个望远镜,只好一边揣摩一边嘀咕:“好像碰到不顺心的事儿了!”等了一会儿,却没听到叶知远有反应,转头一望,他不知在东张西望什么。
“你看哪儿呢!”
叶知远啧了一声,不满于他的迟钝:“跟班在此,老板还会远吗?”
刘军大悟:“对啊,丁树海!”
方煜文从来就不是他们的目标。他充其量只是前奏,丁树海才是主旋律。
迟到总比不到好。叶知远撇了一下嘴,便也不多埋怨:“你盯着方煜文,我来找。”
他们跑了一上午不就是为了查清楚丁树海的背景。现在把本人送到了他们面前,还不得抓紧机会。叶知远还记得丁树海的车,搜索完了道路两旁,终于在和另一道路的拐角处看到了那辆黑色奔驰。
丁树海显然在等方煜文。但是为什么要隔了这么远?
直觉告诉他,有猫腻。
叶知远招呼了刘军一声,朝着黑色奔驰扬了扬下巴。方煜文正好愤愤地摁断了电话,朝黑色奔驰走去。在他经过他们之前,两人连忙假装吃盒饭,低下了头。
日期:2012-8-6 20:49:00
方煜文上了车,在丁树海身边坐下。司机看他脸色不佳,便又很懂事地升起了隔音玻璃。
“人没有来。”方煜文的声音里还有怒气,“我打了电话,也没有接。”
丁树海闭着眼睛仰在椅背上。好像睡着了,但是并没有睡着。他只是还没有听到有用的东西。
方煜文蹙起眉头猜测:“他应该没有胆子骗我们,”垂下视线看了看那只又带回车里的小箱子,“一百万的现金他也不可能不想要。可能是发生了什么事?”
丁树海极轻地笑了一声,冷冷地道:“我对他发生了什么事不感兴趣。我只想拿到我要的东西。”
方煜文沉默了一会儿,用力地抿紧了嘴唇。渐渐的,英俊斯文的脸上浮起一丝狰狞。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他说。
眼见着方煜文上了车,过了一会儿,黑色奔驰便发动起来,调转了车头上了另一条路。
叶知远连声道:“快跟上快跟上。”
刘军老实人说老实话:“这不合规矩吧,万一被发现了……”
他也是好心。丁树海来头不小。被发现了也不是他这种小兵卒子倒霉,还不是雷诺要跟上面交待。
“哎呀,你别让他发现不就行了!”黑色奔驰的车屁股都已经看不见了,叶知远急了,“再不快点儿,就丢了!”
刘军犹豫了一下,还是刑警的本能占了上风。一咬牙,也发动了车子。
黑色奔驰车很平稳地行驶着,车里的三个人谁也没有发现正在被丨警丨察跟踪。
叶知远和刘军一路跟着开进了一处高档住宅区。阳光水榭,去年新开的楼盘,主要针对讲究生活品味、有一定成就的中高收入人群。
刘军看着窗外一幢一幢的漂亮房子,不由得十分羡慕:“人家工作,咱们也工作,怎么差别就这么大呢!”
叶知远也自嘲地笑了:“人有高低贵贱,工作也有啊!”
刘军笑着摇了摇头。进了住宅区,不像在马路上车流量大,很容易被发现。于是减慢了车速,将两车之间的距离拉大了一些。
又问:“他到底是要见谁啊?不会是回家吧?”
叶知远一口否决:“不会。你看这里的建筑风格还是比较时尚的,应该是年轻人喜欢的地方。再说,这里对咱们来说是梦寐以求的好地方,但以丁树海的身价,这里就太寒酸了。他买给孙黎的房子都比这强。方煜文倒是差不多……”但是略微一想,又自己摇了摇头,“不,也不会是他。”
“为什么?方煜文的年纪、收入水平,还有什么品味……”刘军承认自己不懂这么花俏的词儿,大老爷们儿一个,能穿不就行了,不过他也会观察,“你看他穿得也很讲究,跟模特儿似的。穿得讲究,住得肯定也讲究。我看挺有可能的。”
“如果他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小跟班,那就很有可能。不过他不是。”叶知远提醒,“我们查了他们这半天,人人都说丁树海到哪儿,方煜文就跟到哪儿。他从十几岁的时候开始,就给丁树海做事了。而且你注意到没有,他每次都是和丁树海一起坐在后面。你见过跟班的不坐在副驾驶座,却总是和老板平起平坐吗?”
刘军被一语点醒,连连点头。回头望了叶知远一眼,半是佩服半是嫉妒:“你小子成天跟着雷队,真是学到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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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8-7 20:30:00
这话听得挺舒服,叶知远得意地笑了:“那也是咱们底子好,换成你……”故意停住了话头,煞有介事地叹了一口气。
其实他也只是拾雷诺牙慧。那天方煜文和丁树海到队里协助调查,雷诺一眼就看出他们不是普通的上司下属。他现在发现的这些迹象,也只是进一步证实而已。不过他可不打算告诉刘军这一节,欺负这老实巴交的男人也是他的人生乐趣之一嘛。
刘军也被他欺负惯了,有点认命了:“那你说,他们究竟是去见谁?”
叶知远:“方煜文手上拎着一只小箱子,我猜是有什么交易。目前最有可能的,就是去见和他们交易的人。”紧盯着黑色奔驰的眼睛里亮起一道兴奋的光芒,“总之今天,我们不会空手而回。”
第十一章 衣冠禽兽
黑色奔驰车最终停在了一幢叠加别墅前。刘军连忙拐向了另一边,假装不同道。又开过了两三幢别墅,在还能保持监视视野的情况下,停住了车。从后视镜里可以清楚地看见丁树海和方煜文一同下了车,但是方煜文没有拎上那只小箱子。
刘军有点小小的失望:“看来不是见交易人。”
叶知远倒没那么快失望:“就算不是交易人,能让丁树海亲自出马,只会比交易人更重要。”
方煜文上前按下了门铃。不久,客厅里传来一阵脚步声,停在了门前。他知道主人家装的是可视门铃,这会儿已经看到了他和丁树海。所以门没有立即打开,里面的人也没有出声,一点也不奇怪。
对主人来说,他们大概是最不受欢迎的客人。
方煜文抬头对着摄像头道:“哥,先开门吧!大家总要谈一谈。”
门里静了两三秒,嗒的一声开了锁。
方煜文推开门,一看清开门的人,便不禁和丁树海一齐怔住了。站在门口的男人也默然地看着他们,神情很疏离但不至于冷漠。他不是丁浩然,而是那个叫于谦和的好朋友。
他朝他们点了一下头,很客套地道:“好久不见。”
丁树海没有出声。诚然,于谦和是很多人都会喜欢的那种人:文质彬彬,行止有度,几乎找不出缺点。但是他不喜欢这个年轻人。很不喜欢。
方煜文便也点了一下头:“好久不见。”又问,“我哥呢?”
于谦和回头看了一眼楼梯:“他在楼上有事,过会儿下来。”朝旁边让了一步道,“请进。”
丁树海皱了一下眉头。
他也一直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喜欢这个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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