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9-7 13:20:00
“是谁寄来的?广告吗?”
我想丢掉,但看到了上面的字迹。外皮上此时清楚的写着“海诺先生收”。看来对方知道我的名字,似乎是有意义的样子。
我打开来看,而上面的文字只有短短的一行多左右。我有些愕然,不禁在原地死死的愣住了。
“喂~怎么回事啊?”
新哲探出头来,冲着此时还在发愣的我大喊。我在喊声中觉醒,看看手中依旧拿着的红色请帖,之后小心翼翼的放到了衣服里面的口袋里。
“啊~没有,没有什么……”
大概又是五分钟左右,我再次的回到车里。新哲似乎是感到了什么不对,不住的盯着我的脸看个不停。
“看什么?”
“你没事吧?”
“当然,不然你以为怎么样?”
我满不在乎的笑着问。新哲看着我,还是有些不放心的感觉似乎萦绕在他的脸上。
“去拿什么了?”
“这个!”
我挥了挥手中的那些曾经新哲落在我这里的关于刘贺谘的那起凶案的资料。
“我认为还有值得研究的地方。”
我补充了一句。
“是吗?哎~随你好了!反正那是复印件!你想研究尽管研究个够吧!”他这样说:“真希望能早点破案,感谢你的侦破思路和多日的帮助。这顿饭依旧我请你,热腾腾的羊汤和羊肉,我已经等不及了。哦,对了,要不要叫上乐琳?”
“叫她做什么?男人和男人的事,我最讨厌把女人扯上了。”
“哈!说的也是,但可别对人家太冷淡了!”
我淡淡笑笑。尽量的使脸上显得平常些,但我内心中此时充满着的的确是无比的不安与仓皇。那封红色的如同血一样颜色的请帖,里面的文字也是那么扎眼而硕大的血色。此时它被放在我风衣里面最贴近我心脏处的衣兜里,我的心都不禁有些冰冷了……
在看到那段文字的瞬间,我颤抖了。
“而那是我的……失算吗……”
我尽量的让自己的内心变得平缓,并在之后打过乐琳的电话了。但对方那一边却传来了似乎是系统般的提示……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关机……”
想想那上面的文字,甚至就连那封面上的“喜”字此时都蒙上了一层象征了死亡般的暗灰色。寒风冰冷的吹袭着,它让我的心再一次于沉默中冻结……
2012-9-10 10:03:00
<19> 晚餐 海诺的委托 揭开恶魔的最后面纱
羊汤馆里的空气暖得让人窒息,那浓重的羊香味却不禁令人陶醉。我和新哲在一处空位上坐下,不一会儿的功夫店里便坐满了人。相比于别的餐馆,这里的饭菜明显要贵上一些,但是味道却是超乎寻常的好。
两碗羊汤,加上一盘凉拌的羊头肉和两碟拼菜促成了温馨而华丽的晚餐。我叫了两瓶白酒,新哲感到诧异。
“喝白的啊?”
此时的他看到酒被服务员端了上来甚至还有些不敢相信。因为在他的印象里,我似乎是很少去碰白酒。那种辛辣的感觉让我有些难以接受的样子,所以即便是在平时我喝的也是相当的少,而像今天这样一叫就是两瓶的时候根本是史无前例。
我微笑着没有回答,之后伸手拧开一瓶,并取过杯子为新哲和我自己倒满。
“干嘛?来真的?”
我笑着看着他,新哲挠了挠头,似乎还是有些不敢相信。我则举起了杯子,酒满满的的,似乎随时都有要散出来的可能。
“这么多年了,也没和你好好的喝上一杯。今天我们把曾经的都补回来!”
新哲惊讶的无可厚非,看着我端起的酒杯愣愣的出神。少时,他笑了,伸手也将杯子举起,哼了一声。
“奇怪的家伙!”
他这样说,之后两个杯子碰到了一起。“叮”得一声脆响,两杯酒杯在一瞬间被同桌上的两个人一饮而尽……
醒来的时候,新哲的脑袋还有些痛。睁眼看看,四周围房间的整洁与华丽此时竟显得如此陌生。他的身上盖着被子,外衣被脱到一边扔在皮质的沙发上。这里有点像五星级饭店的顶级包房,华丽的设计似乎证明了这一点。
新哲坐起身来,头仍旧痛得厉害。想起他和海诺在羊汤馆里的晚餐,他们喝了好多,之后自己似乎醉得厉害慢慢的好像是失去了知觉。
“但这里又是哪里?”
新哲再一次环顾了一下四周,那是自己从来没有来过的陌生地方。愣了愣,他的脑子恢复了些许的清醒。
“海诺!海诺!!!”
新哲开始呼唤箫海诺,但房间内没有回音,显然除了他之外根本空无一人。
“这小子,死哪里去了?”
新哲不禁暗地里骂了一声,同时起身下床,尽管脑袋还是有些涨疼发昏,但比之刚刚已经明显好了很多了。他轻吐了口气,之后下意识的看了看手表,时间是晚上的9:00钟整。拿过手机看了看日期,也的确还是今天。
手机上没有显示出任何未接电话,新哲松了口气。
此时,门外明显响起了敲门声。
“谁啊?”
“您好,我是服务生。特地来送醒酒汤,客人您已经醒了吗?”
“哦!进来吧!”
随着新哲的话,房门被打开。一个高挑的女服务生走进屋子,身上的服装让新哲为之惊叹,那的确是本市最豪华的五星级酒店的工服。但他还是有些不相信,于是他向服务生发问想知道这是哪里,结果得到的答案就和他想的一样。
这里的确是本市最豪华的五星级酒店……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
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