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重庆“涉黑”警察的自述》
第24节

作者: 木川oО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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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插入一点警界内部机构组成的小常识,我和汤鳞所在的单位全称叫“平江分局刑警支队重案大队”,职责类似于港片中的“OCTB”,中文全称“有组织犯罪及三合会调查科”,简称O记;蒋华最初呆的单位全称叫“平江分局刑警支队法医技术室”,职责类似于港片《鉴证实录》、《法证先锋》中的“鉴证科”和“法证科”;这两个单位都直接归属“平江分局刑警支队”管理,当时的支队长,就是左枫;而蒋华后来申请调去的单位叫“平江分局行动技术支队”,与刑警支队属平级单位,这是在公丨安丨内部很特殊、独立性很强的一个牛逼单位,他们在业务上的直接上级部门,对外叫“重庆市公丨安丨局行动技术总队”,对内叫“八处”,职责类似于港片中的“刑事犯罪情报科”,英文简称“CIB”。

  关于这个部门的传奇,小说后面会详细描述。
  回到正题,汪剑是在平江中学低我和汤鳞一个年级的师弟,学习成绩很好,高考考入了中国人民公丨安丨大学,毕业后本来有机会留在北京市一个郊区的公丨安丨分局,但这小子死活不去,说离不开重庆这帮兄弟伙,最后还是回平江做了一名刑警,和我、汤鳞同在重案大队。
  宋黎飞,男,32岁,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计算机系,曾经的梦想是在重庆拥有一家自己的电脑销售公司,后来阴差阳错参加公务员考试,一不小心考入了丨警丨察系统。长相酷似黄晓明,平江分局刑警支队四大帅哥之一。当时的职务是平江分局刑警支队重案大队大队长。
  如果你们还是没有弄明白人物关系,我这样解释吧,我、汤鳞、汪剑都是宋黎飞的马仔,宋黎飞是左枫的马仔,不过在工作之余,我们从未把宋黎飞当成老大对待,牌桌上照样宰得他头破血流;蒋华和我们都不是一个门派的,他那门派是独立的。
  关于警队内部其他机构,小说后面亦会在适当时候作详细讲解。

  女性读者此时心中一定还有一个疑问:既然宋黎飞是平江分局刑警支队四大帅哥之一,那其他三个帅哥是谁?
  这还用问?还有一个是左枫,他的形象,与前面描述火水的“精干气质型黑老大”如出一辙,但也有几点区别:左枫看起来比火水稍微年长一点;没有纹身,但是右手臂外侧有条很长的刀疤,那是2000年抓捕一个重刑犯时留下来的;火水戴的黄金项链和手链,左枫戴的铂金的。
  另外一个是林国平,平江分局刑警支队政委,也就是二把手,此人四十岁左右,是一白面书生形象,平日西装革履,风度翩翩,与左枫身上那种江湖匪气截然不同。但其人城府很深,研究案件或者布置重大行动时,白净的脸上也隐含着一鼓杀气。这个人物将在后面一点的章节出场。
  如果用金庸笔下人物来对号入座,宋黎飞属于洪七公那一类,心智较单纯,一门心思搞工作,就像洪七公一门心思经营丐帮一样,无过多杂念;左枫属于任我行那一类,权力欲望极强,对兄弟伙,情深义重,对仇家,心狠手辣;林国平属于黄药师那一类,亦正亦邪,性情难以捉摸。
  最后一个帅哥是谁?还用问?我噻!

  金庸笔下的人物对号?还用问?韦小宝噻!
  喝批犯的祖师爷!
  (未完待续)
  日期:2012-05-09 00:19:08
  汤鳞听我说梅西还要带一个美女到钻石国际,内心就立刻荡漾了。

  当时牌桌上的状况是:蒋华、汪剑、宋黎飞都赢了钱,就汤鳞一个人输,所以汤鳞提出要走,其他三个人心里也是一阵窃喜。
  我和汤鳞几乎是同时到了钻石国际。
  过道里面遇到阿东和另外几个火水的马仔,阿东就上来给我和汤鳞打招呼。
  “川哥,鳞哥。”阿东递过来两支“天子”。
  “也,崽儿,又开始灯儿晃了唆?”我在阿东肩膀上拍了拍。

  “陪老大过来耍一哈。”阿东笑嘻嘻的说。
  “他在哪儿?”我问。
  “最里面那个豪包,1888房。”
  “还有哪些人在?”我问。
  “二爷,还有些二爷的兄弟伙。”
  “哦,知道了。我呆会儿过来。”说完,我就和汤鳞进了1006号房,我订的一个情侣小包间,可以坐4,5个人那种。
  汤鳞还没坐下来:“你喊的妹儿呢?人呢?”
  我说:“应该快到了。”

  “打电话催一哈。”
  “有必要吗?第一次见面,你想让别个觉得我们两个是舔批匠,而且清口水长流那种,对吧?”
  汤鳞做了个怪像:“我开玩笑的。”
  然后我俩就在包房里面抽烟,喝酒。等梅西她们过来。
  (未完待续)
  日期:2012-05-09 00:24:18
  “江老二怎么会和火水在一起喝酒?他俩前段时间不是因为赌场的事情搞僵了吗?”汤鳞突然冒了一句。

  对了,忘记解释了,刚才阿东口中的“二爷”就是江老二,平江黑道另一重量级人物。四十五岁,江湖中人尊称其为“二爷”。火水当年是江老二的“头马”,为了帮江老二抢地盘,坐了三年牢,出狱之后,火水逐渐独立发展,2008年,在平江道上,火水基本上已经和江老二平起平坐。
  “谈判噻,你没看到两边都来了那么多马仔扎场子啊?”我叼着烟,不屑地说。
  “你说,如果勒些儿搞起来了,哪边搞得赢些?”其实汤鳞问的这个问题很无聊,这是我和他之间的一种默契,我们两个在无聊的时候,都喜欢拿这些混社会的打比喻,作假设,说白了是我们丨警丨察内部之间开玩笑的一种方式。
  比如我有时候在办公室翻看某个涉黑老大的资料,看到个情妇嘿乖,就会把照片给汤鳞看,然后问他:“你看这妞,一看**就蛮强,估计只有火水那身肌肉才能满足她。”
  汤鳞也会接过话来:“那火水不是又要居一个老大的女人?”

  我也会接过来:“最好在居的过程中,被这个老大抓现场,然后两个男的搞一架。”
  汤鳞会继续想像:“那我们就立刻召集人马,带上一票兄弟,去把两个男的抓了。”
  此时我一般会坏笑一下问:“那女的还在床上没穿衣服,浪个处理,请指示?”
  汤鳞也会坏笑一下:“先由你拍照,固定现场;再由我搜身,防止其携带凶器;然后以协助调查的名义带到我们办公室来,我问口供,你记录!”
  我一般也不得服:“为啥子要老子记录?你记录,老子问!老子要问她到底是愿意在办公室坐着录口供还是到值班室的床上去躺着录口供。”
  然后我们就会“哈哈”笑作一团。
  诸如此类无聊的对话,让我们在工作之余也能有点乐子,放松一下神经。
  回到故事正题来。我一听汤鳞问了这个问题,随口说:“肯定是火水搞得赢噻,有枫哥罩他。”
  汤鳞说:“二爷有老刘罩。”

  我吸了口烟:“哦,那简单噻,叫枫哥和老刘单挑,枫哥赢了,场子就由火水搞,老刘赢了,场子就由二爷搞。根本就不需要像今晚嫩个麻烦,还用得着谈判?靠!”
  汤鳞又很无聊地问:“枫哥搞得赢老刘吗?”
  我想了一想:“这个不好说,如果他把老刘搞了,老刘那位置多半也是他的了。”
  再插入一下,我和汤鳞口中的“老刘”,就是小说前面提到的平江区公丨安丨分局副局长,分管刑事侦查、禁毒,从业务上来讲,老刘是时任刑警支队长左枫的顶头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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