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了十几年了,终于绷不住火跟婆婆翻脸了,解脱了,互相都不要再演戏了!》
第40节

作者: 特招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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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06-20 09:15:00
  楼主回来了··楼主早上接到一个闺蜜的诉苦电话,楼主终于知道南方人跟北方人说话的差异有多大了,估计楼里说楼主说话冲的都是南方人吧,楼主其实是心平气和的说话的,压根没冲的意思。朋友在淘宝开了个小店卖衣服,然后接到一个单子买家留言说衣服有质量问题,然后朋友就给打电话沟通了,一直好好说话没觉得自己说话口气有什么不对的,结果挂了电话人家给她打了差评,还留言说态度不好。唉···楼主能说南方银们··你们能心理素质强大点嘛~??话说楼主家乡徐州原归山东地界,后来被划到江苏范围里,楼主爷爷是土生土长山东人,楼主其实也算是个山东妹子了,俺们这边一直都这么说话的好吧~楼主不是个不讲理的泼妇,就像东北也不全是黑社会,对吧~

  废话不多说~开扒~!码字去鸟~
  日期:2013-06-20 09:37:00
  第二天一早醒来楼主就下楼到小区门口打了一份合同,内容主要就是楼主昨天说的那两点,然后下面还补充了一点,先卖个关子不告诉你们~
  公婆二人中午一起过来了,老公不在家。进门之后婆婆就着急的问楼主昨天商量的怎么样了,那个眼神迫切的闪烁着,就好像一盘肉放跟前眼看着就咬到了可不能让它给跑了的那个馋劲。楼主不慌不忙的要她们坐下,然后说,房子呢要买也成,但是我也没什么钱,还得向我父母或者朋友借点才能凑够这个数,楼主不能让她知道楼主手里有多少钱,楼主也得装一下穷,不然以后她更算计楼主的钱。婆婆在那使劲点着头,乐的跟什么似得,楼主借也好抢也好关她个屁事,她又不打算还,她只打算等楼主买了以后接她们娘家人一起共享天伦。

  然后楼主接着说,既然你们都觉得这房子买的合适,以后也打算留给我们这当儿子当孙女的,那就买过来的时候直接把房产证写我闺女名子吧,这样也省的以后再过来过去的麻烦,而且听说政府打算征收遗产税的呢,现在一次到位,以后避免后患无穷。楼主顺手拿过了桌子上的合同递给公婆说,你们如果同意就签个字吧。
  公婆愣了一下,肯定是没想到楼主能给他们来这一手,屁颠屁颠的等着直接来拿钱走人的。楼主知道他们心里的小九九,无非就是觉得这房子过给我闺女就不是他们家的房子了,万一楼主以后跟老公离婚了,这房子楼主作为没断奶的准监护人肯定至少要分一半走的。话说回来,楼主买的房子别说分一半走了,就是全拿走不给你们不也是天经地义么?!
  公婆没说话,借口说抽根烟躲进了厨房,开着油烟机故意弄得轰隆隆的掩盖住他们的说话声,多此一举,楼主不去偷听也知道你俩不就是在那商量这个法子行不行嘛?估计待会商量的结果也就是同意,先稳住楼主给钱哄到手再说,反正以后反悔了楼主也不能把他们怎么着。于是公婆两人商量了一会笑嘻嘻的出来了,坐下对楼主说,行,没问题,房子当然得留给孙女了,不然还能等我们死了带走怎么滴,就这么办!

  日期:2013-06-20 10:00:00
  然后楼主接着说,第二,婆婆必须保证以后不跟娘家人联系,特别是那个J,绝对不行,让她彻底的从我们家的生活中消失。婆婆一听就不愿意了,直接站起来就嚷嚷:那不行,你怎么能让我不跟娘家联系了?那是我一个娘的兄妹,你这么说也太不近人情了吧!
  楼主面无表情挑了下眉说:那好吧,那你就让你娘家人给你买房子,我就不操心这事了。
  婆婆一下子跟漏了气的皮球一样瘪了下去,不吭声又慢慢坐下了,然后陪着笑脸说,这事非得这样办么?难道没点商量余地?你说一家人的有什么深仇大恨不能翻篇的,还要断绝联系,这也太狠了点吧?
  楼主说:那是谁的一家人?我跟他们可不是一家人,我现在见面给打个招完全是看在您二老的面子上,不然我认识他们是谁?婆婆你可不要忘了,你姓M已经30多年了,咱们祖孙三代才是一家人,其他都是外人。
  婆婆接着说:那也不能不让我跟娘家联系啊,我要让你也不跟你父母娘家联系你能做到吗?小Y啊,做人要将心比心啊。

  我呸~!楼主真觉得婆婆的脸皮厚的估计把二炮拉出来对着她的脸开火都打不透啊,还将心比心哪!这话谁都能说,就她没资格说,对我们两口子来说婆婆根本就没用过心何来的将心比心呢?何况你那一家子人渣极品的亲戚能跟我娘家和父母相提并论吗?一个是人一个是畜牲,怎么比较?
  楼主说:房子既然是我出钱买,名字写了我闺女的,那我们娘俩难道都不能说话做主吗?你跟你娘家情深义重的那是你的事我不管,我只知道我的房子里不能进我不愿意看见的人,这个要求我绝对不会收回的,要不你们再商量商量?接着楼主就进屋看孩子去了,给公婆留出商量的空间。
  日期:2013-06-20 10:33:00
  然后公婆就在客厅小声的嘀咕着,没多会婆婆就来敲卧室的门了,说小Y啊我们商量好了,你出来一下。楼主回到客厅听她们商量的结果。婆婆说,那就按你意思办吧,以后我少跟她们走动就是了。
  楼主说:不是少走动,是不走动。既然爸妈都同意,那你们签完字我们下午就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吧,把这事办好,明天我就去银行把钱转给你们。
  婆婆非常吃惊的说:公证?公证什么?
  楼主说:您刚才没仔细看合同吗?楼主说着把合同打开递给她。
  合同的第三条大意就是上述两条若婆家同意就一起去做公证,证明是在同意楼主的要求下楼主才给她们买的房子,如果日后反悔,或是被楼主发现还跟婆婆娘家联系甚至把人请到家里去,那就视为公婆自动放弃房子的居住权立即搬出去,并且不能跟楼主胡搅蛮缠,到处哭诉儿子儿媳不给养老遗弃老人。
  婆婆一看完第三条立刻就火了,拍着桌子说:你欺人太甚!

  楼主一点都不讶异婆婆的表现,楼主清楚他们之所以同意楼主的要求无非想着先把钱哄到手把房子买了,等到房证写了他们的名字,铁板上钉钉了,死无对证的谁能证明先前是答应过楼主那两个条件的?到时候就算她们娘家的人拖家带口的去吃去喝,楼主也不能把她们怎么样,楼主只能暗自吃个哑巴亏憋着。
  婆婆,您以为您的算盘打得精,但是楼主也不傻啊,就您那见识,你都不懂法,还想这样装傻充愣的就讹套房子走,别说我去做公证了,我就是不做公证,钱是我出的,我在银行里用我父母的卡转账留下记录,一样可以证明这个房子钱是我出的,是我赠与你们的,房证就算写你们名字也没有用,谁出的钱谁才是房子的主人。
  楼主在此感谢一下万恶的新婚姻法,这个新条律不光限制了广大被出轨妇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让出轨的贱男们利用房子是婚前父母赠与这一漏洞规避了女方分一半房子走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限制了公婆这种企图利用房产证写上名字就可以偷龙转凤的愚蠢想法的落实。
  日期:2013-06-20 10:56:00
  刚说到婆婆拍着桌子说楼主欺人太甚。公公坐那始终一言不发,往往这个时候公公都是又聋又哑的,楼主表示看惯了,求人不如求自己,压根没指望他能在关键时刻没人煽风点火的自己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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