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点站(被潜规则的男人)》
第29节

作者: 后院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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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我约叶子琪出来,到淮海路逛了一圈,我在百盛给她买了一件大衣。她给我买了一条围巾,还买了两件老人的衣服,说一件给我妈,一件给我爸的。她的体贴周到让我感动不已,霎时感觉有女朋友真的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充满温馨和浪漫。买完东西带她一起回我家又是一阵翻云覆雨,差不多九点钟才送她回浦东。

  林晓凡依然不在家,我也没再当回事,反正现在我也不想再见到她。
  从涵合园出来,走到蓝村路地铁站,突然心血来潮,想去肖炜炜以前驻唱的酒吧坐坐,看看没有肖炜炜的时候,那里是怎么样。或许也是因为心理对某个人还有一丝留恋,但我不想承认。
  打了辆车到那个酒吧,也差不多到十点钟了,陆陆续续有客人填满整个酒吧,摩肩擦踵,人声鼎沸,跟以往没什么两样。
  我在一个圆形吧台的一个位置坐下,点了几瓶酒,就喝了起来。脑海中慢慢浮现出曾经的过往,那淡漠的眼神,那愤怒的面容,那冰冷的表情,似乎还是昨天的影像。
  这一路走来,我们有过憎恨,有过融和;有过谩骂,有过笑语。如今,都化成白云流水,萧然远去,谁也不把谁放在心上,就像蜻蜓点水过后,留不下一丝痕迹。

  这一路走来,我似乎也都很顺利,不管是情场还是职场,都有不俗的收获。也许,失败,真的离我越来越远了。成功,只是一步之遥。我开始跃跃欲试,开始一段属于我的灿烂人生。
  两瓶酒下肚,膀胱开始有些发胀。于是起身向卫生间走去,突然,一个熟悉的面孔映入我的眼帘。
  她坐在那个圆形吧台的另一面,手里拿着一瓶啤酒喝着,一脸怅然而迷糊着,看来喝了不少。身边有个看起来很猥亵的男人正用淫荡的眼神盯着她看。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认识,只是脑中充满疑惑,她怎么在这里?这个时候她不是应该在长寿路的那个夜总会么?难道转移阵地了?
  我站在离她两米远的距离盯着她看,她没有看到我。我正琢磨着要不要上去跟她打招呼,但最后还是放弃了,不想自讨没趣。她已经彻底堕落,不是以前我认识的那个林晓凡。
  从卫生间出来,不由自主的又瞟了她一眼。这一眼看过去,竟然看到那个猥亵男把一只手搭到她肩膀上,对她淫笑,嘴里还说着什么,她使劲一抖肩膀,把那只肮脏的猪手甩开,然后用凌厉的眼神恶狠狠的瞪着那个猥亵男,可猥亵男没有一丝退缩,而是变本加厉给她一个熊抱。瘦弱的她在猥亵男怀里不断挣扎,可没有叫喊出一个字。

  我看得眼都傻了,即刻冲过去在猥亵男脸上打了重重一拳,猥亵男瞬间杀猪般的嗷叫一声,一倒在地。我一把拉起林晓凡,冲出酒吧。拼命的沿着马路向东跑,不知道跑了多久,我们都已经精疲力竭,回头看看没有什么追兵才停下脚步,站在那里,双手撑着膝盖,气喘吁吁。
  日期:2011-12-04 16:14:21
  一会儿缓过气来才站直身体,看看身边的林晓凡。她也已经站直,正在愣愣的盯着我看。
  我一时不知道跟她说什么,只是跟她直目相视,感觉我们好像有一个世纪没见过面似的。
  良久,她出声了,向我问道:“你怎么来这里?”

  我没回答她,反问道:“你怎么在那里?”
  “我说过我们别再做朋友。”她也答非所问。
  “可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
  “我不想告诉你。”
  “为什么?”
  “都说不想告诉你!”她突然咆哮起来。

  我被吓得直愣眼,从她嘴里发出这么惊秫的声音,我真的从来没有想到。
  “我不知道你是想跟我过不去还是跟你自己过不去,如果你想跟我过不去,那就免了,以后我不会过问你的事。你若是跟自己过不去,我也阻拦不了。但是看在曾经是朋友的份上,我提醒你一句,别再一个人去酒吧混了,更别去做小姐了。你以为那是很刺激的生活啊?那是婊子才去的地方。你一个名牌大学毕业的高级白领,有必要去那种地方玷污自己的身体么?你若感觉空闺寂寞,以你的条件,完全可以随手抓一个优质男人来谈恋爱。而看看现在你自己,浓妆艳抹,混迹各种夜场,跟婊子有什么区别。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该为你父母着想一下啊。他们辛辛苦苦送你上名牌大学,难道就想看到你这幅摸样么?若你那个什么青梅竹马的初恋情人还在,我看他也会吐血而死!”

  我连吼带骂噼里啪啦叫道,此时的我,面对这个妖艳的堕落天使,真的客气不起来。
  她傻愣在那里,眼里有些泪光,随之两滴晶莹剔透的水滴从她惨白的面颊滑落下来,一脸茫然。
  我心里一阵酸楚,怎么感觉这张向来冷冰冰的脸,隐藏着很多内容。可我怎么看也看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我们就那样在冷兮兮的街上站了很久,她没再说话,我也没出声。最后我拦下一辆出租车,推她进入后座,自己钻进前座。
  来到涵合园大门口,她下了车,我没下,让司机掉头说到法华镇路。

  出租车飞驰离去,我从后视镜看到她默然的站在路边目送我离开。
  我心里很矛盾,感觉一夜之间,她变成了另一个人,让我从心低极度鄙视的一个人。而之前我是多么崇敬她那种清心寡欲、淡漠红尘的高雅圣洁。
  日期:2011-12-04 23:46:35
  【二十六】
  三天后,也就是星期三,肖炜炜给我来了电话,说星期五回来,于是当天我就定了两张星期六的机票,再打点好自己的东西等他回来。
  星期五下午,肖炜炜回来了,还带着大包小包,有衣服,有补品,有红酒,有香烟,还有一堆零食。

  我埋怨道:“不是叫你随便买一点就好么,你买这么多怎么带回去,我东西已经够多了,再带你这堆东西,那不累死啊。要知道,我家离上海,可是有好几千公里的。”
  他傻笑着说道:“不是坐飞机的嘛,拖上去就完事,又不是跋山涉水走长征。怕什么。”说着从一个袋子里拿出一件黑色大衣递给我,“这是给你的,穿穿看,合不合身,我试穿了一下刚刚好,你身材跟我差不多,应该没什么问题。”
  我没接,而是摆出很愤怒的样子说道:“不是叫你别再给我买东西了么,你怎么又买了!”
  他依然笑呵呵的把大衣套到我身上。
  我本来就没真的生气,还开心着呢,所以也就装着不情愿的样子穿上走到镜子前转来转去自我欣赏起来,还真蛮好看的,搞艺术的人眼光就是不一样,显得儒雅却又不缺时尚。
  我说:“我可没买东西给你,你若是觉得吃亏就从我的旧衣服里自己选一件,内裤也行。”

  他拿起我放在沙发上的一条围巾,也就是那天去超市我给他围上的那条,然后说道:“要不把你这条围巾送给我吧?”
  “有没有搞错啊,这么烂的围巾你也想要,我都带了两年了。”
  “我就喜欢这个款式,这个颜色,这几天我去逛街,想找和这条一模一样的,可就是没找到。”
  他这人还真够奇怪的,喜旧厌新,我说:“这不是很普通的一条围巾吗,我也没觉得有多好看,估计厂商卖得不好,早就不做了。”
  “可我就是觉得很特别,你就送给我吧,”

  “你真的很喜欢?”
  他点点头。
  “让我想想。”
  我歪着脑筋在那里陷入一片沉思。
  (其实这条围巾就是柯琳在佛山给我和郁川买一模一样的那条,我一直舍不得丢,也许是因为心里还留有一份情。但现在,我真的想让自己彻底忘掉,也好从那片阴霾走出来。)
  片刻,我说:“既然你这么喜欢,就给你好了,虽然我是个吝啬鬼,但这么烂的围巾还是舍得的。”
  他即刻露出灿烂的笑脸,欢天喜地,像捡到什么无价之宝似的。
  我一片云雾,实在无法理解如此稀奇古怪而高深莫测的他。

  日期:2011-12-04 23:47:37
  星期六一大早,我们就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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