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 不是,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我真的对不起你”。
他说“林木,别再干傻事儿了,啊,我听到你出事儿之后我浑身软的都快站不住了,你要是真出什么事儿,我一辈子也无法原谅我自己,我现在也能理解你了,我知道爱情是无法让人理智的,所以你所做的事儿我也可以理解,只是刚听到一时接受不了
,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再怎样都无济于事了,我也会原谅你,你也该慢慢把这事儿忘了,我们重新开始好好生活,我等你身体和心理上的恢复”。他抱着我,眼泪流了我一衣服。
一个堂堂七尺军官,也许从未在任何人面前哭过,那次却为我而哭的稀里哗啦。
我感动了!!!
日期:2011-11-22 09:45:14
考虑到爸妈身体情况,怕他们担心,所以我自杀的事儿并没有跟家里人说,包括振东他们家那边的人,虽然身体欠佳,但并没有什么大碍,所以在医院住了几天就回去了,振东本来坚持要我多在医院住些时间的,因为回去他特别忙,也照顾不上我,在医院医生也能帮上点忙,但我从小就不喜欢医院的那种冷清的感觉,同样是“冷清”,但我宁愿选择家里。
振东说“那我给你找个保姆吧”。
我看着他的神情,溢满担心的双眼,知道他不放心我,我对他说“我不喜欢家里有陌生人,你放心吧,我能照顾好自己,也不会再干傻事儿了。”
他好像还想坚持找人照顾我,但看了看我的表情,还是对我点点头说“嗯,随你吧”。
我知道我自杀的事儿肯定在振东他们部队传的沸沸扬扬的,这事儿对他的影响肯定不好,我又给他惹烦心事儿了,我想我这辈子都只能亏欠他了,我无论怎样做我都弥补不了我对他的愧疚之情。
从医院出来那段时间我想了很多很多,我想我真的不能每天心里踹着宋峰去跟振东过日子了,我要忘了他,我已经亏欠振东太多了,我不能再对不起他了,不管这事是我的错还是宋峰的错,我都不想去想它了,我要把与他任何有关的记忆全部从我的记忆里删除。
都说时间是治愈伤口最后的良药,我一定能够忘记宋峰的。如果这件事儿注定是我的错,那么我也只能下辈子再去偿还他了,我不能一辈子就一下子亏欠
两个人太多。
于是那段时间,我就真的去努力忘记宋峰,我努力去转移我的注意力,我开始买食谱,自己一个人研究,然后亲自实践去做,有时候振东回来还亲自动手给他做我学会的菜,振东看我这样,一直对我担心不已的情绪也一少而光了,他特别高兴我做饭给他吃,他说,看着我在厨房为他做饭,他就感觉特别的幸福,终于有家的温馨感觉了。
那段时间我忙着学做各种各样的菜,学着打围巾打毛衣,学着刺绣,反正就是不让自己休息下来,我怕我一休息下来我就会忍不住去想宋峰,于是忙的时间一长,我恍惚间,好像真的就把宋峰给忘记了。
李蜜也后来给我打电话,她也劝我说“反正现在我和振东已经生米煮成熟饭了,振东条件也好,对我也好,我应该知足好好跟他生活,至于宋峰,你就忘了他吧。
再后来她给我打电话都只字不提这事儿了,都跟我涝一些别的趣事。
我也想要是我能一辈子就这么过了,我也知足了。
可是命运就是喜欢捉弄人,你越是想要过得平淡安稳,他越是要生出许多是非来烦你。
纵使我想通了,我自己的心都放过我了,但老天就是不放过我,我也只能明知山有虎,只能向山行了。
我的这种简单但很幸福的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很久,宋峰的铁哥们—醇子的一个电话又彻底将我推到了比原来还让我纠结悔恨更想死的境地。
日期:2011-11-22 15:27:04
故事情节需要,接下来会讲一下我与宋峰是怎么认识怎么开始恋爱的,但是讲怎么开始,就不得不扯出一些陈谷子烂麻子的事儿,还有一个人在我们中间起到“牵线”的但被我们伤害的人,他就是宋峰的哥们,醇子,故事情节有点老套戏剧,想看的可以看看,不想看的也可以跳过。
日期:2011-11-22 15:33:38
醇子是宋峰最铁的哥们,他们俩是一个村里的,家又是对门,从小关系就特好,两人是一起考上同一城市的不同大学的,醇子跟我一样,学的是广告设计,宋峰学的是土木工程,他们大学期间都是在外合租一个房子,一边上学一边打工的在外都是相互照应的,宋峰曾经告我说他们的关系比一个娘胎里出来的都亲。
但是他们如此亲密的关系,却因为我而闹僵了。
其实我遇到醇子比宋峰还要早,所以我其实是通过醇子认识宋峰的,我跟醇子是同一个公司不同部门的也算是同事吧,我们相互认识也是在公司举行的聚会上认识的,因为老一起聚会,所以慢慢的就熟悉了,我对醇子其实印象挺深的,因为我看他觉的他长得特别像王宝强,而且身上也有股王宝强的淳朴,憨厚,第一次在聚会上看见他时,我整个人都愣了一下,还以为真的见到明星了。
后来醇子也跟我说过他大学的同学都叫他许三多,现在同事也这么叫他。
刚熟悉的时候,醇子跟我说话老脸红,要不就是说着说着脸就腾的一下跟灌了好几瓶酒似的,每次他一脸红就赶快低下头去,我跟他说话,他也低下头不敢瞅我,我就觉的他特别可爱好玩,现在的男生真的会脸红的比大熊猫都稀奇,醇子是我长这么大见过的第一个跟女孩子说话会害羞的男人。
刚开始我并不知道他喜欢我,因为他跟别的女同事说话也会脸突然就爆红的像西红柿,后来慢慢熟悉了之后,就发现他不再那么害羞,跟女孩子说话也不怎么脸红了,但是他一跟我说话还是会红,眼睛也不看我,老是躲躲闪闪的。但也没咋在意,到后来许多人都看出端倪来了,就不怀好意的捉弄醇子,当着我的面就跟醇子说“三多呀,你是不是喜欢林木啊,看你一跟人家林木说话,脸红的跟猴屁股似的”。
别人这的一说,醇子的脸就更红了,像猪肝。
有的人还打趣“喜欢就追呗,不过林木可是我们公司最耀眼的一朵花了,追的人可是能排队排到有人插队的地步,你小子得卖命的追了。”
他们说的我都脸红,但追我的人确实挺多,从我上初中开始,就会收到许多情书,甚至在小学六年级时我就收到过好几封。
但是由于我妈的教导不能早恋,加上我一直是乖乖女的性格,所以我并没有在学校期间谈过哪怕一场恋爱,包括大学。
日期:2011-11-22 15:37:30
别人这么一说,我也发现了醇子有点不对劲,例如每次聚会他差不多都坐在我旁边,我好几次早晨上班到公司门口都能"恰巧”遇上他,而且他手里总是捧着一杯热腾腾的豆浆或是奶茶,然后碰上我之后,他就问喝不喝,我因为后来跟他也比较熟,所以有时候也不跟他客气就喝了,这样想着,我突然就想起有一次我跟李佳相跟着正好碰上他,他又举着奶茶问我喝不喝,然后李佳一手夺过来说“哎呀,太好了,我正好嘴巴干的不行,三多你太体贴人了啊”。
然后我看见醇子看着李佳看看奶茶,又看看我,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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