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叔离奇去世,留给我房车小养女和一本……(超自然笔记)》
第4节

作者: 斯道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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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叔能干,也能作,就在我跟初恋小女神在大学好上,没日没夜啪啪啪那个假期,专程请了新加坡上市公司最有名的风水先生,在东山选址,大兴土木,建起了别墅。附近人评价,三胖儿盖个房,把大半个山都给绿化了,功德无量!
  别人还是三胖子三胖子的叫,三叔也不介意,说:这是群众信任我。树大招风,难免有人说风凉话,三叔也不放在心上,曰:随时接受人民批评检阅。
  但有一天,三叔去看奶奶,想说服她老人家,等别墅建好过去一起住。结果碰了一鼻子灰。奶奶早憋了几年的火:
  我在这住挺好!老街坊老邻居,搬你那,谁跟我说话,你呀?小兔崽子!一年能见你几回?老二家娃娃念完书,马上就能工作结婚,你这个叔叔辈儿的,就一点也不知道着急?愿意孤家寡人,你就自己个儿过去吧!再说小四儿要搬回来,我们娘俩过,不劳你费心。

  这时候,我姑姑已经回国。带着那对长发黑瞳幼齿的混血小萝莉,暂住云南,研究她雨林再生的主课题。
  日期:2012-10-03 22:56:37
  三叔非常郁闷。出了门儿,没上车,沿着街散步。路边,还是那群当时混烟抽的散工。
  人都未变,却已是云泥之别。
  日期:2012-10-03 23:05:25
  一行人都慢慢直起腰,看着恒州最大的黑马,忧郁的踱过来。在夕阳下,像多年前一样,蹲大石头上,摸旁边汉子前胸兜。那人没带烟。旁边一脸石粉的花衬衫青年忙抽了一根红山茶,捏着一头给三叔递过去,点上。
  三叔狠狠抽了两口,眉宇紧锁。没把自己当外人。于是大家也不会把他当外人。
  咋了,三胖子。你都这样了……咋还这样?问声中,花衬衫给别人都散了烟,自己也点上。大家都停了手中的活计。

  那根烟燃下去的速度惊人。没啥。三叔吞云吐雾,咧嘴傻笑起来。大伙一愣,也接二连三跟着笑起来。
  跟你们说件事儿。
  啥事?说呗。什么事啊,三胖子。
  我要结婚了。沉默半晌,三叔突然说。
  好事啊!好事。一群人嬉皮笑脸,咱三胖子终于娶媳妇了!哈哈。哪家的姑娘啊,福气这好?

  小玉娘。三叔把烟头弹掉,拍拍花衬衫的背:到时候,大家都去。王府。
  人群一下子安静了。像叽叽喳喳的鸟儿被惊散后的南湖小树林。大家面面相觑,小玉娘,是那个现在化疗的头发都掉光的前恒州小公主,贾玉娘?
  我玉娘婶婶临终前,躺在特设家庭病床上,曾用微弱的声音,问三叔:为什么是我?
  三叔捉着她的手,蹭了又蹭,出奇温柔,说,因为是你。
  玉娘笑了。不管病成什么样,恒州小公主永远那么美。

  一定要自由……她说,请你。胳膊无声落下时,呼吸机旁边的老男孩早已泣不成声。
  当时我也在场。那是我第一次见三叔哭。哭的像狗一样。
  虽然不清楚,这两人早年有过什么故事。那一刻,我被感动惨了。真想跑出去抓住个人狂摇:你他妈给我解释解释,什么他妈的叫他妈的命运,什么他妈的叫他妈的爱情!
  不是谁都有勇气娶一个没有头发的新娘,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跟一个患了绝症的病人结为夫妻。
  婚礼当天,在王府大酒店,三叔领着玉娘,给大家敬了一杯酒。说,吃好,喝好,平安,喜乐。接着就抱妻子上车,告别家人,开始了长达半年的旅行。婚礼之前,大小事务都已交给了二哥暂管。

  酒席上,周末开假条回来的我,见到了从云南回来的姑姑,当然,重点是她家那两个混血小萝莉。
  当这两只俏嫩美用蹩脚的中文,夹杂英语单词,一个搂住脖子,一个坐到腿上,哥哥长哥哥短动来动去时候,我不由得开始怀疑:是不是只要跟外国、混血沾上边儿,都打小就是尤物?
  我竟然可耻的,希望她们多环绕一会。文艺女青气息浓烈的姑姑正跟奶奶和爸爸说话,终于看不过去,摆摆手指,NO,NO……WandaLinda坐好,你俩,别跟哥哥皮,Understand?
  没事。我尴尬笑笑,心里说。继续坐怀不乱了一会,觉得这样下去不好,便找个借口,摆脱缠绕,起身去酒店大堂的洗手间。
  进门的时候,我被一个出来的人迎面撞到,他醉眼朦胧,唯唯诺诺,好像已经认不出我是谁。可我记得他——失踪了两年多的死党“美人”的父亲。那个无用而禽兽的老酒鬼。怎么还没死。
  于是,我想起一些不堪的往事来。关于我和美人。

  美 人跟他父亲,并不是一开始就住这,是多年前,从外地搬来的。老实说,不光那些欺负他的高年级学长,小时候,我第一次见到美人,都以为他是女孩。一个快十岁 的大老爷们了,长得太过清秀水灵,性别模糊。最要命的是,还长了一双媚媚的丹凤眼。没化妆眉梢眼角就吊吊着,跟戏里的虞姬似的。也许,这就是悲剧的起源。
  日期:2012-10-04 02:11:28
  印象中美人从一搬来,就挺爱跟我一块玩儿,跟着我到处乱跑,惹是生非。但鼻血事件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没再理过他。每次美人跑到奶奶家门口,问,道道,你玩儿不玩?
  就算没做作业,想出去玩了,我也大喊一声:不玩!
  我小时候,脾气可大了。

  然后美人就各种讨好,零食啊,小人书啊,甚至冒被皮带吊起来打个半死的风险,偷他爸的酒。他觉得那是好东西。而我一口气没顺,就一直爱理不理的。
  直到有一天体育课。因为我跟美人是前后桌,我们两个分到一组收球。快下课的时候,大家赶着集合,我俩各执网兜一角,边走边捡球。
  你还不高兴呀?美人拿眼瞄我,幽幽说,小气鬼,都好几周了。
  我被太阳晒的懒洋洋的,只觉了无生趣,还是不肯回应。其实心里明白,美人不是故意的,也早就不生气了。但是,那看上去有足足一脸盆血啊!
  这时候,有个同学把球抛过来,说接着!我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了,迎着飞起狠狠一脚,那球窜过正跟一个女老师谈笑风生的教导主任的半秃头顶,连碎了两块办公室玻璃。

  混蛋!
  整个操场都安静了,教导主任顶着发红的头皮,踏着大步冲我们这儿奔:谁干的!
  我当时真吓尿了。因为挨过这孙子踢。那双皮鞋是不少捣乱分子屁股的噩梦。事已至此,装作没看见吧。我刚一扭头,说曹操,那双皮鞋就出现在了视野里。
  啧,又是你。教导主任的指头都快把我额头戳出洞了:又皮痒了是吧?
  完蛋。希望孙子下脚轻点。还要赔玻璃,回去八成要挨骂。我缩着肩,哆嗦着眼皮想。
  “是我干的。”这时候旁边一个微弱但坚定的声音响起:“主任,是我不小心踢过去的。”
  许多年后,有个小姑娘问我,如果有时光机,你最希望做哪三件事。我的回答里,第一件就是:回到踢中教导主任那天下午。承认那是我干的。可能会挨几脚。就算会挨十脚,一百脚,我也要承认是我干的。
  日期:2012-10-04 02: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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