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夜秋凉初降,风高夜黑,街上寂无人声,唯有路灯弥漫着昏暗的光。偶尔有摩托车从路上咆哮而过。我们的车子在夜色里缓缓爬行,姗姗趴在我腿上睡着了。
日期:2012-09-20 18:42:12
车行至济南乡,张向洋看到路边有个小卖部还没关门,就把车停在路边去买东西。我把姗姗放在座位上,下车抽支烟。
街上几乎没什么人。只有一帮十七八岁的年轻人,刚从路边ATM机上取了钱出来。这时,一辆摩托车疾驰而至。情节很俗套,不值得赘述,跟报纸上描述的飞车抢劫差别不大。只是那两个劫匪的车技有点好,几乎是擦着那帮年轻人的身体开过去的。两个劫匪都只有二十余岁。后座上那个劫匪伸手一抄,就从一个女生手中把一个黑色塑料袋抢走了。那动作干净利索,就像青蛙用舌头粘飞虫。以至于那女生都没来得及尖叫。
我赶紧扔掉烟头,拉开车门,准备去追击。可惜,刚坐上车,就发现张向洋把车钥匙带走了。奶奶的。我跳下车。这时恰巧有辆摩托车路过,我招手拦住。是个摩的。车主问:“坐不坐?去哪儿?”我伸手把他从车上拎下来,骑上便走。
这时有两个人同时对我喊了话。一个是摩的司机,他大喊:“抢摩托车了!抢摩托车了!”另一个是被抢的女生,她居然大喊:“帅哥,不用追了,东西我们不要了。”真是傻妞。当然,他们都不知道我是警察。
我对摩的司机喊:“原地等我,用用就还。”说罢,飞驰而去。
车主听后,目瞪口呆,后来证明,他还是报了警。
此时劫匪已远在千米之外。我把油门和档位都开到最大。车速快得发飘,耳边呼呼生风。追了大约十来多钟,劫匪与我距离越来越近。幸好此时已是午夜,路上没什么车子,我们可以放心的飚车。我从初中开始玩摩托车,车技自不必说,大一那年暑假我还骑摩车上过泰山呢。
两辆摩托车忽快忽慢,你超我,我超你,马达声划破夜的安静。
这情况对我非常不利。虽然追上了他们,可我对他们完全无计可施。当年刘夕莹敢于把潘雨从摩托车后座上抓下来,此时我却不能那么做,车速太快,双方的生命安全无法保证。我也不能把摩托车横在他们面前挡住去路,他们可都是暴徒。我更不能用摩托车去撞他们,除非我想同归于尽。问题是,我目前还没打算做烈士。
我绞尽脑汁,却又无可奈何。
我看了一眼摩托车油表,车主刚刚加过油。没事,我耗得起。我打定主义,跟他们搞持久战。路再远,总有尽头。我就不信,他们能这么一直骑下去。等到下车之时,就是他们束手就擒之时。
我当时想法很简单,居然没有去想,凭我一人之力,在昼夜劳碌之后,是否能将两名暴徒制服?两人身上有没有携带武器?万一他们把摩托车开到同伙哪儿再停怎么办?换作于小阳,他一定会把前前后后的事情考虑清楚。这就是我俩的差别。
日期:2012-09-21 18:35:00
这时前面出现一个叉路口,一条通往高速路口,另一条是乡村道路。劫匪毫不犹豫就选择了后者。当然,他也只能选择后者。
乡村道路路况较差,又没有路灯,为安全起见,我们都放慢了速度,而且我也没法再超车,只能尾随。
摩托车穿过几个村庄,出了既济镇。然后一路穿村过乡,进了湖屯镇。后来又转入高桥镇。越走越远。依然是乡村路。路边偶尔传来狗吠。
我有点担心姗姗和杨小雅,她们迟迟等不到我回去,不知会作何感想。现在才体会到,爱是一种牵挂。有了牵挂,我的行为便束手束脚。但此时决不能撤退,半途而废、空手而归,企不闹出笑话。俺们山东人好面子。
就在这时,事情正在发生转折。这段乡村路前面有个90度急弯。由于光线不好,又缺乏明显标志,两个劫匪没反应过来,径直撞了过去。还好,路边只是一个小小的田坎。尽管如此,高速行驶的摩托车撞在田坎上可不是好玩的。两人“啊”的一声惨叫,就此比翼双飞,远远的摔了出去。
我还没来得及幸灾乐祸呀,立马也遭了殃。他们的摩托车撞上田坎之后,弹跳一下,翻倒在地,灯光正好射在我脸上。我的摩托车本来就紧随其后,被强光一晃,视力全失,发现有个急弯时,已彻底晚了。我的摩托车也随之撞上了田坎。我也“啊”的一声惨叫,以同样的孤度飞了出去。后来我才知道,几乎每月都有一两名摩托车骑手在这个急弯处飞一下。可镇政府就是没引起重视,那怕放个标志牌,都不至于发生这么多惨剧。
不过我摔得明显比那两个劫匪轻些。你想啊,人家可是成对摔下去的,尤其是底下那家伙,受的可是叠加式压力。上面那家伙倒没什么,但他刚准备爬起来呢,当空砸下一物,几乎把他砸晕。这物体不是别的,正是笔者本人。人肉炮弹。我也不想做炮弹,苦于身不由已。
尽管下面有两层肉垫,我依然被摔得头晕眼花。尤其是鼻子,与其中一个劫匪的脑袋亲密接触了一下之后,竟然淌出一股涓涓细流。我又从肉垫上弹下来,摔落在泥土地上。
这是一块菜地,种满了各类疏菜。我从地上爬起来,身体像散了架一样,到处都是酸痛。我试探着活动了一下筋骨,发现并没有实质性损伤。
这时其中一个劫匪也晃晃悠悠的站了起来。我立马冲上去拿住他手腕,没想到他回手一拳,正好打在我腮膀上。我忍住痛,折腕,上脚,将其按压在地上。
这小子力气还挺大,不住的挣扎,企图翻腾过来。不过,我既然能将他擒拿在地,就决不可能让他翻腾起来。除非我分了神。可我最终还是分了神,因为我看到另一个劫匪也试探着从地上爬了起来。
此时,月过中天,蛙声一片。本是良辰美景。然而,在这片莱地里,我却身限凶险。
日期:2012-09-22 18:05:04
那名劫匪(由于没有头发,估且称之为光头劫匪)摸着脑门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他的同伙正被我压在地上。出乎我意料的是,他没打算上前解救同伙,而是准备趁机逃跑。
本来让他跑了也就没事了。能抓住一个也不错,至少案子有了突破口。通过拷问,不信问不出同伙是谁。明确了身份信息,就可以网上追逃了。可我毕竟是个才工作一年的小警察,思想比较幼稚,心中充斥着英雄主义情结,当时竟然做了一个在现在看来相当傻逼的决定。看到光头劫匪想跑,我松开身下那名被擒的劫匪,冲过去将光头劫匪扑倒在地。
当时的情况可以说顾此失彼。我把光头劫匪擒住之后,另一名劫匪就解脱了。他可没有光头劫匪那么不讲义气。他活动活动手腕,从菜地里摸了根胳膊粗的棍状物,径直走过来,对着我的后脑勺就是一棍。
诸位读者可能不知,缺少作战经验的战士很容易产生“管道效应”。当你对准一个目标的时候,往往会全神贯注,以致于顾及不到周围的形势变化。结果这一棍又狠又准,正好打在我最致命的部位上。棍子落下来的一瞬,我心想:完了,要成烈士了。然后就很配合的栽倒在菜地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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