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盲奶奶临死前留下的一本谜样亲笔手记,决定了我的奇异人生:夺魄逃魂》
第17节作者:
楚江怀 沈昂歌白了我一眼,喝了口酒,啧了一声:“什么什么就管理人士?你吖嘴里就没好话儿!”
沈昂歌停了会,看着我好奇的眼神,才慢慢开口了:“我不是正式工。”
“啊?”
看着我惊讶的眼神,沈昂歌苦笑了一声:“正式工还会出来收摊儿么?我不是能打架么,就被他们招进去做了临时打手。出了事,都是我的错,没出事,全是他们的功劳。哎!伤不起啊!”
我看着沈大傻叹着气颓丧的样子,自己不禁也感觉有点低落,只好没话找话地说:“你长胖了。”
沈大傻听我这么一说,愣了一下,低头捏了捏自己的肚子,哈哈大笑起来:“这几年不是升了队长嘛,你也知道我好喝酒,每天喝了酒又没怎么运动就长胖了!哈哈哈哈!”
虽然刚才的气氛很沉重,但是,沈昂歌的笑声总是能够感染到我,我看到他笑,自己也不自觉的笑起来,我拿起酒杯朝他一举:“兄弟,来,干了!”
日期:2013-08-18 10:22:00
我们兄弟俩个久别重逢,彼此格外高兴,不知不觉间就说了很多话,从小时候掀姑娘的裙子,扯女孩的辫子到部队里发生的趣事,还有彼此分开后,各自都在做些什么,大家都怎样在努力的去适应社会来生存下去云云。
我们就这样扯天扯地的聊了很久,从饭点一直吃到了饭馆老板准备打烊。
说的话题确实很多,但是我们都能意识到彼此都是在很小心翼翼地和对方聊着天。
说是小心翼翼,并不是我们彼此对对方有隐瞒,而是我们都不想提起部队里发生的那件事。
酒足饭饱后,看看时间,已经快到午夜十一点半,于是我们在老板娘第n次的逐客眼神光波中自觉的付账离开了饭馆。
和哥们走在外面,看着街道的路灯照出了我们的影子,居然有种别样的感觉。我情不自禁地有些发痴:“嘿,沈大宝啊,你觉得我们这样浪漫吗?”
“滚!”沈大傻毫不留情往我后脑勺狠狠一拍:“警告你啊!牛倍乐,你千万不要恶心我啊!特奈奈的,几年不见,你不会成同志了吧!爷我还想保住自己冰清玉洁的身子娶媳妇儿呢!”
我听了沈昂歌的话才发觉自己刚才确实娘炮了,只好自找台阶:“滚尼玛的!你在想什么啊!贝勒小爷我后宫无数,还瞧得上你?!”
沈昂歌斜了我一眼捏了个拳头:“贝勒就了不起啊?大阿哥我还怀拥格格和郡主,你要是敢对阿哥我有非分只想,我保证剪了你那话儿!”
说完,我们俩都为自己的幼稚笑出来声。
我们嘴上称的贝勒阿哥是我们初中历史老师给我们取的诨名。
我们俩小时候太调皮,不是欺负女生就是不好好上课。
那历史老师有天正好讲着清朝史,看到我们在底下讲话,便给我们名字取了谐音:“你们以为叫牛倍乐、沈昂歌,自己就真是贝勒阿哥啊!也不撒泼尿看看自己的德行!成天在课上胡作非为!还笑!你们俩给我滚出去!”
当时有几部清宫剧还比较红火,老师的话让全班同学对我们是一阵哄笑,也渐渐喊成了外号。
可是贝勒阿哥这个称号并没有在班上传很久,因为我们俩当年算是班里耀武扬威的小霸王,导致根本没有人敢喊我们诨名来表示亲近或者嘲笑。
所以这个名字,只是我们俩私下互喊着对方玩儿的。
我们对清朝史并不太感冒,所以这名字,我们俩也没喊多久。
但是我们当年年少无聊时曾约定好一件事,那就是,万一哪天,我们分开了,再次相见不能确定对方是自己的兄弟时,就自称贝勒或者阿哥,对方如果答应了,就说明彼此还是当初的铁兄弟,就要对对方放下一切防备。
其实这个约定只是在少年时代里,沈昂歌看到报纸上兄弟反目的新闻后,我们哥俩随便掰扯出的奇怪话题。而我刚才也只是偶然想起,随口说出的。
没想到沈大傻居然能毫不犹豫地就回答了我,看来,虽然很久没见,他还是我曾经的那个好兄弟。
这一刻,我们都知道对方还是曾经的那个朋友,刚才两人间的禁忌好像也没有了。
于是,我试探着开口:“部队那事,你……还记得吗?”
果然不出我所料,沈昂歌再次沉默了。
过了许久,他才缓缓开口:“记得。”
我又急忙问道:“那你说,那到底是不是梦?”
沈昂歌停下了脚步,又一次沉默了很久,才一字一句地说道:“是梦,又怎样,是真实,又如何,难道,你能找出真相吗?别想了,那种事,我们谁都弄不清。”沈昂歌说完,深深看了我一眼,便大步走在了前面。
我看着他的背影,心中犹豫着,还是大步跟了上去,却不由得回忆起了那件事。
说是事,不如说是那段存在于我脑海,抹也抹不掉,我却弄不清楚到底是真实还是我荒诞梦境而已的诡异记忆……
日期:2013-08-18 11:00:00
我和沈昂歌小时候都挺混蛋的,混蛋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高考那年我俩都没考上理想的大学。
我还勉勉强强,和大学差几分,沈昂歌那伙计,全科目加起来还没破一百分。
我亲爱的爸妈姑姑们一看我考出来的分数是又气又急,全家人围着我那可怜的成绩单连夜商量起对策。
他们都觉得,牛家唯一的孙子是一定要有出息的,当然不可以就这么出去工作。
就在那个时候,正好有部队到我们那里去招兵,我爸妈和姑姑们一商量,决定让我去应征。
我身体不错,顺利通过应征入了伍,只等着部队下通知了。
沈昂歌听说我去应征入伍就要当兵了,他考虑了一下,也觉得这是个不错的出路,他便在我报过名的第二天,也跑到征兵处体检去了。
那个时候的沈昂歌还没有现在这么胖。
说正经的,他那时候的体格是标准倒三角,肚子上八块小腹肌能气死全班男生,好吧,好吧,我承认,也包括我。
这样标准的壮小伙,当然也是顺利通过了。
都说同一批报名的人会被分配到同一军区,也许是我和沈大傻的报名相隔了一天吧。我到了自己的驻队后并没有在区里看到过沈大傻。
很显然,我们俩是被分到了不同的地方当着一样的新兵。
和沈大傻一起没心没肺地闹了十几年了,突然身边没了这兄弟陪着,开始的时候我还真的有点不适应。
但是,人人都知道,军队的生活是严厉而残酷的,受过了几天非人的训练后,我也渐渐接受了新的环境,从心理上成为了真正的士兵。
日期:2013-08-18 12:11:00
虽说我自认体格确实比不上沈昂歌。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和一般人比起来,我的体能已经很出众了。
负重军姿、背铅长跑、挎砖射击、五项全能……我所有的训练做的比其他人都出色。
班长、连长对我的成绩都刮目相看,很快,我在部队里就崭露了头角。连团长都对我这个新兵蛋子赞不绝口。
看到和过去相比起来仿佛焕然一新的自己,我想起刚进军营那会,一个老兵对我说的那句话还真是不假,部队真的是个大钢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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