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曙光遗忘了。我们的家,也被他遗忘了。我再也捕捉不到他的任何消息。如果不是这么多天来机关的事情分散着我的注意力,我一定会崩溃!
我做错了什么?他要这样惩罚我?我们这个家又有什么让他这样绝决,不再有一丝牵挂?
孤零零地一个人窝在沙发上,似乎连钟表的滴答声也在嘲讽我的技穷。
他的电话,仍然不在服务区。仍然不在。我联系不上他。
这是不是所谓:爱已欠费,情已停机,感情不在服务区?!
下班后我去曙光的公司看到,员工们在加班,秩序井然。
只是,老板不在,我的曙光不在。而且,他已经很多天没在他的办公室里坐过了。我知道。
用那把他早就给我配好的钥匙,我打开了他的门。
办公室的墙壁上,那个皮质挂件——万年历还在,日期显示的,却是多天以前的时间。
那是个必须手动拨转的万年历。当时逛小商品购物中心的时候,我建议他买个电子的,他非选这个亲手操作才能精确显示的。
曙光说,他每天上班后第一件事就是调准日期,这已经成了他的习惯,几乎就是开门后一个下意识的动作。
现在,他连这个下意识的动作也忘了,一定是发生了什么让他忘记了这个下意识。
但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没有一个人告诉我。他的员工不知道,他的父母不知道。林菲也不知道。
从曙光公司出来我去找林菲,她惊讶我怎么也来参老公的政了。
我一直是个对曙光极尽放心的女人,从他办公司以来,我从来没有踏进他的工作领地一步。
当时他的秘书小姐迎上来问我有什么事,找谁。我说我找她们老板谈点事,她抱歉地说老板有事不在。
问她我等多久可以等到老板回来,她更加抱歉地说,她也不知道。因为,老板没说。
她忙她的去了。我潜进了曙光的私密世界,想要探个究竟。可是,一无所获。
我终于承认我并不了解曙光,即使我们共同生活了八年。
八年的时间啊,英雄的人民把日本鬼子都打出中国了。
我的曙光,他又为了什么离开?
我都不知道,林菲就更不知道了。看她的表情我就清楚她什么也不知道,她甚至不知道这些天来发生在我和曙光之间的事。当然,我一直因着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告诉她。
不知道就算了。我只是偶尔路过,想上来看看。女人都有好奇心的,我一样不能幸免,我想看看我老公工作的地方。
林菲也在加班,看我没事就回公司忙去了。
看来有份让人忙起来的工作对女人真是必要,她已经不带有什么烦恼了。
既然这样,我还是别把我的烦恼再传给她吧,这样的传播可是人避恐不及的。
2008-01-20 22:21:23
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 (76)
一个人晃晃悠悠地走回家,一步步数着回家的路,它是那样漫长!
我好像走不回家了。我的那个家,没有了曙光,它一点点地退向远方……
明天是周六,是我们结婚八周年的纪念日,也是曙光的生日。我想忘掉的,可我比任何时候都能记着这个日子。
夜深了,时间一点点地过去。我在等着午夜的钟声响起来,哪怕它是我和曙光爱的丧钟。
不喜欢熬夜,从来没有完整看完过哪一年的春节晚会,之前的我觉得睡眠比什么都重要。
可是今夜,我得清醒地看到曙光回来,明天我们必须在一起!如果不能挽回点什么,那就结束点什么吧。
曙光连一点机会也不给我!看着钟表的秒针一点点逼近,零点的钟声准时响起,我抓起包离开了家。
我再也不用为他守着什么了。他不需要,我也不再需要了。
“建安巷。”报了终点,我开始浓妆艳抹。
一路上那司机斜了我几眼。看就看吧,马上,我就真是一个送货上门的夜场女郎了,而且,不收费。
多天没来这里了,车子冲过巷口我才发现已经到了。紧急喊停,差点儿让后面的一辆车追了尾。
虚惊一场,礼貌地给了司机双倍的车钱。
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能使君子对下三烂少几分鄙夷。司机客气地问要不要一会儿过来接。
不用。走好啊您的。
我不是办了事儿就拿钱走人的那一类。我不要钱,所以,今晚我不走。
路面这样平坦,几乎没觉得呢就到了逗扣年华。
有隐隐的灯光。是,披头芬一定在。他说晚上他住店里,店面最里边隔开的那间小屋就是他的家。
我要在他的家过夜了。哪怕,他的家只有一张床。
一张床就够了。难道,大老远地跑来,我还会为了独自一人守到天亮?
门哗地拉开了。看来他和我还真有些一样,胆子大得可以包天。
“抱我进去。”我张开手臂。
他敢有一丝迟疑,我掉头就走,直接出巷向左拐,去到另一条巷子口和路灯下的几个站街女郎争生意去。刚才我来的时候她们还在守株待兔。
我不要钱,所以我敢说,我的生意要比她们好做,兔子也会撞上的快一些。
他没有给我进一步堕落的机会,尽管被他抱进去踢上店门我就已经走向了堕落。
他的小屋,他的家。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床,衣柜,洗漱架,甚至,靠墙的小桌子上还有一台笔记本电脑。
床上扔着MP3,他把我放到床上的时候硌着我了。侧了一下身,拿起来戴上,他这么晚了不睡听的是什么。
“……我再也不愿见你在深夜里买醉,不愿别的男人见识你的妩媚,你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答应我你从此不在深夜里徘徊,不要轻易尝试放纵的滋味,你可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
爱如潮水。今夜,就让他来做我的潮水吧,即使这爱是做出来的。
取下耳塞,不听了。男女之事,不要音乐也可以进行,可以完成。“来吧”。我叫着他。
2008-01-20 22:22:10
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 (78)
取钥匙开门。包里怎么有一张硬硬的卡片?逗扣年华的会员卡。凭卡购物七折优惠。电话……
哦,这就是他说的电话了。卡上没落他的大名,我仍旧不知道自己不久前投怀送抱的是哪一位。
天亮了,家里的灯也亮着。我离开的时候灯没关,我回来的时候也不关,就让它亮着吧。我要让它一直亮到今天过去,记它帮我记着这个日子。
曙光没回来,那我就等着吧,他应该记着的,也许他只是太忙了。昨晚也许他在紧急处理自己手头的事,想今天赶回来吧。
我别总是坐着了,既是纪念日,就先看看纪念品吧。
拉开储藏室的门,找到一个用心收藏着的袋子,把东西全部倒在地上。八双平底拖鞋。都是我的。
结婚八年,平均一年一双。虽然不是每年买一双,但却全是曙光给我买的。每双拖鞋都有一个故事。
我是个女人,是个爱美的女人,高跟鞋可以让女人多几分仪态,所以它们也是我的爱。我甚至能穿高跟鞋逛街!每当林菲大叫着说我厉害的时候,我总是谦虚地告诉她:基本功,基本功。
但非常失败的是,我好不容易缠上曙光一起逛街的时候,穿高跟鞋的种种不适和痛苦经常会突发其来,让我忍无可忍,难受得惨状倍出。
于是,曙光总是迅速找个地方安顿我坐好,然后跑着去为我买舒适些的鞋子。
为了保证不返工,他无一例外买的都是平底拖鞋。甚至,有一次买的还是孕妇专用的底子超软的那种。我乐晕了要……
要舒服,不要风度。为了解放我可怜的受气的脚,我总是当即换上笨笨拙拙的拖鞋,由曙光提着我玲珑的高跟鞋陪我继续逛街。
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再上街的时候,我依旧会穿高跟鞋,因为,好看。每当曙光有了异议,我总是拉下脸来说不去了不去了,你嫌我麻烦我就不去了。他总是哄着我,去吧去吧,大不了就是一双拖鞋的事儿嘛,俺媳妇,好打发。
于是一次一次的,鞋子就攒了下来,攒了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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