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会是陪女朋友一起去的吧?这也正常,他应该有女朋友的,只是我一直没问过他。
“自己去的。想买点儿东西……,本来想让玲子替我去,可今天店里忙”。
“哈,你还挺讲究的嘛,专门上那儿挑去了?那里的专卖品牌比较多,不过质量都不错……”。
“嗯。我不太懂材料,只能大概看了一下颜色什么的”。
“也是,这又不是让你进货去选小扣子。”
“你说什么?”他变了脸色。
我一不小心又伤了他了。可是,“我觉得你对扣子的另类经营上很有眼光啊,以前我还真不知道扣子也可以做生动地点缀。”我说的是实话。
“嗯,我进货的时候,首先是保证我自己喜欢的”。他的脸色缓和了。
“我们这一点儿一样。我买东西经常是遇上喜欢的就买,有时也不一定当时就有用”。我领他去参观客房,那间房一直闲着,也没有什么客人要在这儿留宿。“这套床上用品,瞧着就舒服吧?”
“我没试过,不能说它舒不舒服。”他坏坏地笑了起来。
哈,狡猾的小孩子!“好吧,你试一下吧,躺着感受感受。”
“我想要你跟我一起感受!”他大叫一声,抱着我摔到了床上。
好舒适好舒适的感觉啊,看来我的眼光真是不错。
“别动。”他想搂紧我,我要他放松,要他躺得舒服些。
他把我放松了,自己晃了晃身子。我也放松了自己。
不想再动了,这样躺着感觉挺好,我需要睡眠。
眼皮沉沉的,临睡着前看了看他,他正沉沉地闭上了眼。
这一觉睡醒,已是夜里十一点多了,屋内的灯全亮着,照得亮如白昼。
我先醒的。我对十二点的钟声有种警惕,它不能从我身边悄悄溜走。
他也跟着醒过来,侧过身来看着我的脸。
“还不死心?”他突然问。
“什么?!”他的话什么意思?
“没什么……。我是问你,还不死心塌地对自己好啊?你得学会心疼自己。这两天就没怎么好好睡吧,再睡会儿。”他冲我扬了扬下巴。
再睡会儿?这话他已经说过两次了。再睡会儿事情就解决了吗?谁替我解决啊?他?可能吗?
去客厅看时间。钟表上显示,11点36分。剩下的20多分钟时间内,会有奇迹发生吗?
他也起来了,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冷漠地看着我。
拿起电话拔了一个花店的号码,那是我一个远房亲戚开的,他女儿就住在和小区隔三条路的店里。
“琳琳,是我,你袁清姑姑。耽误你睡觉了啊,给我送两束花来。对,送我家来。你门口好打车吗?嗯,那好,你记一下,我给你说要什么花。”
我得为曙光庆祝一下,今天是他三十岁的生日。我也得为我自己庆祝一下,我结婚八年了。
“一束用月季,洋兰,配上万年青叶,撒上满天星,我要送给朋友祝贺生日。不,不要百合和勿忘我。听我的,不要。一般都要是一般情况,我这是二般情况。卡片上写:祝你生日快乐。另一束,红色康乃馨12枝,白百合1枝,用满天星点缀,卡片写上:明天会更好。好,你12点以前一定给我送过来。”我放下了电话。
2008-01-20 22:23:56
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 (82)
好好洗把脸吧。披头芬使那么大劲儿,也没把我的脸洗干净。
用手捧水浇洗脸并搓揉。
挤洗面奶少许于左手心,用右手浇少许水于左手,两手互搓,至洗面奶在两手掌完全搓散。
双手在脸上搓揉。
用清水冲掉手中残余的洗面奶,重复地做,直到手脸之间没有滑腻感。
用清水冲掉脸上残存的洗面奶,使用毛巾搓擦脸和手并干之。
好了,一张干干净净的脸,一份清清醒醒的心。
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我又是以前在机关里那个安安静静的袁清了。
“继续变。继续。我看你还能变成什么样儿。”他一直跟着我,看着我,声音冷得跟他的脸一样。
不行,我头发还没梳呢,得抓紧了。
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把头发精致地盘在了脑后,这个,也是基本功。
这样看起来是不是更干练,更职业化了?
对,再用美宝莲的果冻唇彩涂一下嘴唇。好了,脸上一下子有了颜色,精神多了。别的妆就不用化了。
我的郑重打扮让敲门进来的琳琳很是意外:“姑,你出去给人送花吗?早知道我直接送去就行了。”
拿了四百块钱给她:“这就够麻烦你的了,路上小心点儿。”
小姑娘坚持不要这么多,那怎么行呢,“多出来的是打车钱。”
琳琳走了,披头芬从客房出来了。我说耳边的冷言冷语怎么停了,原来他刚才没跟着我啊。
还好,11点54分,来得及。
来到卧室,把一束鲜花放到床上,对着婚纱照上的曙光说:“生日快乐。”
他的笑容定格着,那晚泼上去的酒,在他脸上并没着什么色,只是墙上有隐隐的痕迹。
举了举另一束,“来,你也为我祝贺吧,八年万岁!祝我以后每一年的每一月,每一月的每一天都快快乐乐……”。
话没说完我就哭了,眼泪止不住地流。
钟声敲响了,一下一下地敲在我的心上,生疼生疼的。没有任何奇迹发生,新的一天就开始了。
我没有等到我的爱回来。心形卡上的“明天会更好”只是我对自己的怜惜。“祝你生日快乐”,更是可笑的一厢情愿,受祝福的对象只是我面前的这张照片。
把两束花并排放好,放在我和曙光曾经同枕共眠的大床上。鲜花会败,我对自己的安慰也不会留下来。
拿出我的衣物和个人用品,关掉一直亮着的灯,卧室的钥匙拔下来扔在床上。我对曙光所抱的幻想,连同我的眼泪,在锁上这道门的一刻,永远地成了回忆。
把从卧室拿出来的东西整理进客房,我做得有条不紊,充分发挥了自己在工作上的细心和耐心。
以后,客房就是我的栖息地了,我将客居在这里,直到有一天找到安身之地离开。
2008-01-20 22:26:39
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 (86)
可是,在我按下接听键的那一刻,电话挂断了。
我随即打了过去,已是:“对不起,你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他什么意思?!只是来提醒我他的存在吗?!用不着!他爱上哪儿去就上哪儿去好了,冷不丁地来传递他的什么信号啊!我攥紧了手机,把它狠狠地摔了出去。
床的对面,立着披头芬放衣服的一个布衣柜,拉链半拉开着,我的手机正冲着那儿飞了过去,落在了里面。也许是落在了什么衣服上,几乎没有声息。
“是他吗?”披头芬的声音掺进了冰凌一样,他让我觉得冷。说出这样温度的话来,他也暖和不到哪儿去。
他盯着我看。可是,我连一滴眼泪也没有了……,也许眼泪流出来也会被他的话冻结的。
整理好衣服,下床来穿鞋子。我细巧的高跟鞋和披头芬大船一样的运动鞋放在一起,我都不认识它们了。他的脚可真大。
去衣柜里找我的手机去。我要走了,它也得跟我走。曙光的错并不是它的错,我不能把它抛弃了。
怪不得手机会下落无声呢。原来,它落在第二层角落一个鲜红的文胸上,而且正落在那两个鼓鼓的海绵垫的中间。
它倒真会找地方。当初我买这个手机的时候,人就明确地告诉我这是款男士手机。我觉得她的说法有些可笑,它只是款式简洁了一些,分什么男女啊。可从今天的事来看,手机,也还真是有性别的。我的这个手机是男手机,而且是个很色的男手机。
哦不对,这么说来,我每天用着它,随身携带形影不离的,我就是一个很色的女人了?哈哈,想来真是有意思。
“你笑什么?没见过吗?那个是你们女人用的东西。”披头芬把冰凌一个劲儿地往我身上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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