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可以。”她应了句。
我点头表示谢过,并随口说了句:“如果有需要,我会随时和您联系。因为您有这里的钥匙,到时可能别的笔记本我也一样会用得到。”
“哦,这个没有问题。我给您我的手机号,如果有需要,您可以随时联系我。”
“那么真的是太好了,谢谢。”
“哪里,该道谢的或许是我……”
回到旅馆的时候时间已经是快要7点钟了。虽然我坚持要自己回去,但是董晓胤的盛情的确让我难以拒绝。我们在旅馆的门口告别,之后我上了楼,新哲给我发了个短信要我去餐厅找他们,想起又要吃那让我作呕的韩国料理,我不禁心生怯意。摇了摇头,回绝了他们。
日期:2012-7-29 22:53:00
回到自己的房间,我开始了对这本日记的研究工作。工作并不复杂,毕竟每一篇的上面都有具体的日期。那应该是潘振华的真实笔记,而从他写了那么多的日记来看,他的确是不太习惯用电脑的。
时间一分一秒的走着,日记则被我一页一页的翻过。所有记述的内容大致都是一些所谓的局里琐事,直到那个关键的时间点——2007年3月22日。
“今天有些阴沉,就像我的心情充满着灰色。
一天过得都很平静,天气让人很不舒服,我意识着今天一定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但上班的一天却很平静,我以为是我太多想,结果却发生在我的下班后。
我随建峰到医院取体检报告,体检的结果让我很震惊。我的很正常,但是建峰却患有了严重的白内障,医生劝他尽早治疗,但是他却拒绝。这个笨蛋,难道他不清楚一双眼睛对于一个丨警丨察是多么的重要吗?
我劝他他也不听,或许这是他平生最执着的一次。他的任性让我对他做出了放纵,因为他和我一样爱着刑警这份职业。他不想就此离开前线,就算离开,也要完成这次最后的使命——这次的丨毒丨品犯罪收网行动。
我会陪你走完的。是的,我们一起。曾经虽然错过一次,但是这一次我们绝对不会错过。曾经的辉煌,或许那是让所有人都为之敬畏的光芒,但只有我们知道,那里掺杂着太多的水分。这次不会了,或许因为此建峰才如此执着吧,我可以理解他的心情。
没有错,这一次,我们一起著写一段属于我们的真正的辉煌。不会有人干涉我们,我们一起,不再需要帮忙,更不会再有水分……”
日记写的简约,但让我看来却无比的质疑。显然潘振华知道刘建峰的眼睛问题,而至于那个问题有多么的严重,虽然日记里没有刻意的说明,但是听意思也能明白潘振华的确了解了病情的一切。
日记中凸显了他们的友谊,至少在意外没有发生之前他们是相容以莫甚至是性命相交的朋友。那份友谊或许很难用语言来形容,但通过文字的描写,凸显了其中的深刻和坚韧,而这点是无容置疑的。
我轻吐了口气,坐在沙发上再次点起了一支烟。缓缓的烟雾随之散开,自燃烧的烟头处飘向天花板的如丝线般的淡蓝色的烟丝不止,房间内顷刻间被香烟的味道所侵透。我的眉头在抽烟的时候还是浅浅的锁紧着,让我最不能理解的是那最后面的一段话。因为那里有提到过曾经……
“参杂着的水分的辉煌……”我思索着这些而百思不得其解,或许那的确是与推翻自杀的源头并不相关,但是我却认为那与整起案件的侦破有着密不可分的必要联系。
“那到底是什么?”我扪心自问,但却不能得到丝毫的解释。
至于他们曾经的光辉,或许最为轰动的就是11年前的那起名为《寂寞的白雾》的案子。如果是那件案子的话,那么就是那件案子里掺了水分。如今想想在我看到那件案子的资料的时候,其中的内容也的确写得含糊其辞。但他所在日记里指出的是不是那个所谓的11年前案件侦破的光辉我就不得而知了。
日期:2012-7-30 12:50:00
“还是先别想那么多了。”我告诉着自己:“毕竟时间有限,还是先想办法推翻那个所谓的自杀事件更为重要。”
我松了口气,将仅剩的香烟掐灭。之后阅读后面的部分,时间被锁定在了案件终结后的几天。或许是那一段时间的确很忙,忙得都让他无法正常的去写自己的日记吧。我这样想,顺势读起了那部分的日记。
“案件终于告终,我失去了我最爱着的儿子和我的腿,我将永远的告别我的刑警生涯。对于此,我没有什么遗憾,因为我们塑造了一个真正的属于我们的传奇和辉煌。但是我却开始恨他了,刘建峰!你这个混蛋!竟然因此永远的离我而去……”
“案件终于写到了憎恨的缘由。”我兴奋的将一双眼睛瞪大,对之后的文字想要一字不落的缓缓读完。因为我知道,或许推翻那一切的关键就在这里。“是的,如果就像我早想的那样,潘振华憎恨刘建峰的理由绝对是有问题的。作为一个资深丨警丨察,他当然了解丨警丨察的危险性,既然他让他的儿子选择了这个职业或许在开始就已经打算好了他的儿子可能会因为工作而付出生命的。而他明知道却还要选择,恰恰证明这份职业对于他的重要性,那份重要性甚至超越了生命本身的价值不是吗?”
我这样想,之后松了口气继续着自己的思路。
“从刚刚的日记中,潘振华明显已经知道了刘建峰的疾病,并且或许也已经应该为这份疾病所带来的后果有了一部分的认知的。那么既然是这样的话,那么他对于最终的结果真的能让自己对刘建峰像遗书中说的那样充满着那样的恨意吗?”我摇了摇头:“是啊,至少我不相信。那无疑是一场意外,如果正如日记中所言的那样,潘振华在之前就已经知道刘建峰的疾病的话,那么那次的意外事件潘振华绝对可以想象到真相到底是怎么回事?刘建峰的眼睛不好,那是因为他所知道的白内障疾病所致,他看不到东西了所以才由此失手的不是吗?而作为一名资深警员甚至是和刘建峰当时甚至可以说是生死之交的潘振华,的确不应该做出憎恨的。即便是伤心难过,当时过不去产生了小小的憎恨,也不可能像现场所留下的遗书那样恨意深刻。”
我做出了简单的推理,越发的不相信那所谓的憎恨的源头。是的,但是那也只是我的猜想,或许之后的日记内容会揭露所有一切的谜题。我这样想的同时,也不禁对后面的内容更加来了兴趣,于是我继续仔细而认真的读了下去。
“刘建峰,你这个混蛋。你为什么就这样的死了,你可知道我失去了多么好的一位朋友和对手吗?你这个混蛋!”
日记中这样写道,而那似乎可以完全证明即便是在出了意外之后潘振华还是对刘建峰存在着难以磨灭的友谊的。他们依旧是朋友,而这个所谓的憎恨,只是觉得刘建峰不应该就这样死了而已。
我的思路做出着清晰的整合,之后继续下面日记部分的阅读。
“我无法原谅你,你这个混蛋。你为什么一个人背负了所有的罪责,你的眼睛明明有病,但你为什么不肯说出来?如果组织知道这件事儿的话,一定会给你应有的名分的。你就那么对我儿子的事耿耿于怀吗?甚至不惜赔上你一辈子的英明?我恨你的临终遗愿,更恨你让我这个明知道内情却还要帮你做出隐瞒的决定。你的遗愿我不能拒绝,但是我真的好想说出来事实,你以为你背负了所有我就会不感到难过吗?
是的,我的确失去了我最重要的儿子。他是个好孩子,也是个勇敢的丨警丨察。我为此而伤心难过,但是我更恨你也因此离我而去。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没有你我的生命就等于失去了重要的一部分。我本应还你个应有的名分,但是你的遗愿却不允许我这样做,我只能背负着这份遗愿一直到死。
我恨你。你这个混蛋!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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