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我的同事,还好两人都单身,期许未来能有好结局》
第17节作者:
我马甲是羽绒的 据我的高中好友说,从前她和我聊天,我说的一半是学习,一半是小说;跟他同桌久了之后,一半是学习和小说,余下一半都是同桌。现在我也不记得哪里来那么多好说的。妹子说她当时还问过我是不是喜欢同桌,我回答可能是吧,我跟你说我同桌他特别牛巴拉巴拉…..【看一个低情商少女如何敷衍自己的情窦初开>_<】
日期:2015-04-12 21:25:00
高二结束要文理分科。我们那种班一直是以理科班的标准来开展教学的,历届到分科时会有四五个人选择去文科班。同桌说以我的优势,文科班更适合,他也跟我说:“如果你留在理科班,暑假我帮你集中补物理,到85分以上没问题。”我说我考虑一下。
考虑之后,我去了文科班。牛顿一点儿也不可爱,我投奔马克思去了。其实挺舍不得的啊,不过以后也就楼上楼下的距离而已,不是生离死别。
我走的时候,他送了我一本侦探小说。
我在某个不写作业的下午,把那本小说看了。大概是照顾我平时不在书上写字的习惯,他在书里夹了一张书签,写着“祝高三越来越好”。我一口气看完的,怪小说吸引力太大,没有看到书签背面儿还有一行小字:
I like the girl sitting next to me.
暑假只休一个星期。回学校之后,他来找我,问我书看了没。我说看完了。
他说里面有个书签。嗯,也看到了。
即使我现在偶尔被人盛赞为一朵善解人意的解语花,放在六七年前,也还只是个不会聊天的傻大姐。我努力回想,当时大概说了一番话,积极表达我的观后感,说凶手怎样变态,作案方式怎样离奇诡异,故事怎样烂尾了。
我说的这都叫啥呀?!
不会聊天,也不会察言观色,所以我也不知道他当时怀着怎样的心情来找我,听完又是怎样的表情和反应。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他会以为我在打哈哈遮掩,还是以为我故意以不太好的阅读体验拒绝他的心意,作案方式诡异什么的,表白方式也不寻常啊……具体我不知道,总之误会大了。
日期:2015-04-12 21:32:00
他没有再来找过我。我去找过他,他不在,或者匆匆见一面说两句话,借口学习忙回去了。
我很失落,毕竟以前是关系挺好的同桌,说不搭理我就不搭理我了,不对哦,什么都没说就不搭理我了。他那么明显的躲避,我再傻也看出来了,失望之下也没再去找他。我连自己的情感是深是浅都没摸清楚,更不知道从哪里去找他突然冷淡的原因。
后来就这样不了了之了,我还没来得及去理清楚那段朦胧喜欢的来龙去脉,高三复习就铺天盖地地来了。以前吃饭学习看小说,高三小说没看了,吃饭学习睡觉。高考。上大学。我上我的,他上他的。我们的关系又回到了同桌前的点头之交状态。
日期:2015-04-12 22:10:00
我是大学一年级的某个周末,在家翻小说时,才看到书签背面那行字的。
那个瞬间,觉得有一群羊驼踩着我小心脏呼啸而过 —— 我竟然错过了这么重要一环。我当然记得那是他送我的书,书签上是他的字,他的非谓语动词还是我教的,写了满满5页纸。
那一整天我都在努力回想两年之前的事,有一些我当时没有留心,也找到解释的原由。
高中时有男生跟我表白,我人小脸皮薄,不好直接拒绝,慌乱中抓个理由说“不好意思,我有喜欢的人了”。再有类似的情况,也还是这么说的。反正在那个谈恋爱不被鼓励的年纪,明恋暗恋地下恋的都有,你也不能说我骗你。
那会儿我哥在上大学,他大我五岁,高我们好几届了,学校里也没什么人认识他。他偶尔回家了会来学校看看我,替我更新换代一下手上的电子产品,带我去外面吃个饭什么的,寒假比我们早大半个月放假,会来学校接我下晚自习。这样一来,我口中“喜欢的人”跟他对上号儿了。
日期:2015-04-12 22:17:00
我平常装酷,下课就框个耳机看小说,开始并不知道外面流传我交了一个校外男朋友的事。我的好朋友跟我说了,她知道那是我哥,我们都没太在意,总不至于拎个喇叭出去挨个儿解释一遍。以我的资质,不会成为八卦众人关注的焦点,只是在关注范围之内而已。很久之后,我听说,当时一部分人以为我在跟校外男友交往,也有一部分人觉得我喜欢同桌。
我不知道同桌他有没有听到这样的流言,我俩基本不聊八卦,依他骄傲又内敛的个性,也不会来找我证实。
我看侦探推理,是一个文科班的学姐带我入的门儿,所以我常常和她发短信聊QQ交流阅读感受,有时候聊聊学习。串起来一想,如果同桌误以为我交了校外的男朋友,那我短信聊得那么火热,可能真的就误会我在谈恋爱了。总之要真误会的话,什么都能误会。
我恨不能上我哥那儿去踹他两脚,都怪你这老油条,挡了我一朵好桃花。现在花期已过,别人家的花都开了好几茬儿了,那个骄傲的男孩子自然不可能还留在青春里等我。表白事情过去快两年,他已经在南方某大学里,交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
就这样,我伤怀一段时间,这事儿就这么过了。没有和他再提书签表白的事,之前是我不知道,后来知道了已经不合时宜了。
日期:2015-04-12 22:28:00
按照惯例,故事结束时都需要三两句话总结一下心得感受。当年我们正青春,在荷尔蒙的缓慢发酵中互相吸引,彼此喜欢,有悄然萌生的情感,却未必有好运气体验一场与之匹配的好的爱情。
比如现在和汪交往,大多时候我们两人是互动的。而那时候年纪太小,不懂交心,各自沉默据守着心底一方柔软之处,想过靠近,却同样自我,同样倔强,再想知道答案,忍到吐血也不去问。多矜贵的喜欢,稍不留神碎裂了,也没人告诉你去修补,对着一地碎片独自伤感伤感就算了。
长大之后,被人表白无意接受的,我会表示感谢,也有底气礼貌拒绝,我不喜欢你。而那个曾经用别扭又小清新的方式表露心迹的男孩子,现在长大成人,遇到心仪的姑娘,也会大大方方上前说: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我会修电脑,会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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