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生孩子,干爹供我读大学。。。人生终会苦尽甘来》
第4节作者:
三生石上花在开 我眼泪汪汪的哀求王丽婷:“丽婷嫂子,你千万别跟我爸妈说,我求求你了!”王丽婷没说什么,只是甩给我一个“哼!”
这天的下午,我如往常般在田里干活,但是心神不宁,唯恐王丽婷把我和王立强的事告诉我爸妈。一不留神,竟然把庄稼苗当成草给拔了。
但是一下午平安无事,晚饭的时候爸妈也和往常没有任何不同。我吊起来的心,稍稍放下了一点。看来王丽婷没把这事告诉我爸妈。
这天晚上,妹妹带回来了王立强写给我的纸条,他在纸条里告诉我,他姐姐不会把我们的事说出去,如果她说,他不会轻易饶了她。但是她不让他再来我们村了。以后只能趁赶集的时候见面了。
最初的最初,在家人面前,他是非常维护我的。
日期:2012-12-04 20:44:58
我有一个家人很少提起的姑姑,她当年和邻村男人相爱,爷爷不同意,他们便私奔了。爷爷一气之下病了好几天,奶奶也整日以泪洗面。从那以后,平日里极重面子的爷爷,在村人面前便感觉自己低人一头似的,连嗓门都小了很多。后来姑姑寄过信回家,寄信地址是哈尔滨。有了姑姑的音讯,奶奶的气色这才好起来,爷爷却仍是不让人再在他面前提起姑姑。而我爸爸,作为家中长子兼这个小村的支书,也是极重面子,甚至和我们=我们没姑姑。姑姑,成了我们家族的黑锅。也大概是因为姑姑的教训,妈妈对我管的很严。没想到我还是惹了祸,也给家族名誉抹黑了。
想到姑姑,我非常害怕,甚至有了和王立强分手的想法。
日期:2012-12-04 21:00:02
但是爱情如罂粟,让我欲罢不能。思来想去,还是放不下他。于是,
我又主动承担起了家里赶集买东西的任务。十天四个集,也就是说,十天里我们只能见四次。相聚的时间太短,我总是迟迟不肯回家。因此难免被妈妈骂“死妮子,那么晚才回家,在集市上疯什么?就让你买个菜,用得了那么长时间吗?”为了避免被骂,在不赶集的时候,我做起农活来更卖命了。
我似乎揣着一个随时都有可能爆炸的丨炸丨弹,却不舍得把它丢掉。在惴惴不安中,这个暑假,本来就瘦的我,又瘦了很多。
终于开学了,一切恢复正常,我又能每天见到自己心爱的人了。
日期:2012-12-05 14:50:48
新的学期,我成绩虽差,却不至于留级,因此升入了初三。王立强却没有继续读高中,他辍学后,做了专职的小混混。每天和那帮被老师称之为“社会青年”的人在一起,在学校附近晃悠。我经常会在课间跑出去,和他在一起呆几分钟,然后再匆匆的踩着上课的铃声跑回教室。那时候的爱很简单,无需考虑车子、房子、孩子,没有任何物质的成分。那时候的爱却并不轻松,天天提心吊胆,生怕曝光。
终于有一天,一个男生找到我,向我求情,告诉我他不是故意要得罪“强哥”的,请强哥放他一马,他再也不敢了。我这才知道,即便一向偷偷摸摸。我和他的关系却成了学校里公开的秘密。而王立强似乎也没了躲躲藏藏的耐心,开始公开跑到我们教室找我。我在同学们的目光里看到了惧怕、羡慕,也看到了鄙夷。我对那些惧怕与羡慕感觉有些洋洋自得,对那些鄙夷有些紧张转而又变为无所谓。我的胆子越来越大。学校里的人我都不再害怕,班主任找我谈话我便用沉默战术应对,一言不发。等他气急败坏感觉对我无招应对的时候,我便高傲的抬着头走回教室。不理会教室里那些汇集在我身上的目光。
日期:2012-12-05 21:50:43
我开始做梦,嫁给王立强的梦。等到明年,毕业后我就14岁了,乡间流行报虚岁,那我就算是15岁了。等到16岁,如果我们隐藏的好,不被人发现,那他就可以托媒人去我家提亲,我父母同意的话,我们就可以定亲,然后过个几年,我就能光明正大的嫁到他家做他的媳妇了。从此,我们就可以拥有属于我们的家,每天生活在一起,再不用担心会被人扣上“不检点”、“破鞋”的帽子,可以在阳光下大大方方的相爱了。
我这个美梦其实是相当的自欺欺人。一是那个年代的家乡,容不下自由恋爱的女子。二是我的父母可能也不会同意我嫁给王立强。我听到妈妈和爸爸在饭桌上闲聊,提到王立强。妈妈说“王丽婷那个弟弟,原来和咱们花香一个学校的,现在不上学了,跟一帮小流氓在一起,吸烟喝酒打架,啥事都做。”爸爸说“这孩子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这样的可能到时候连个媳妇都找不到,谁家愿意把闺女嫁给流氓!”我听了心里咯噔一下,吃菜时却咬破了嘴唇。妈妈调侃我“花香是不是馋了,想吃肉了?”我想的不是吃肉,而是怎样嫁给王立强。
日期:2012-12-06 15:02:21
我的世界里只有王立强,没有意识到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身边的朋友少了起来。也许是因为我的“作风问题”,其他的女孩子都已疏远我。我身边没了朋友,不同于那个年纪三五成群的女孩子们,我每天孤零零的。好在妹妹在新学期升入了初中,她是我最忠实的朋友,我们结伴上学,结伴回家,结伴溜达。这才不显得我像个异类一样。有了妹妹的掩护,我和王立强来往更加频繁,不再那么担心被父母发现。
日期:2012-12-06 15:03:44
幸福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间又到寒假。这一年的寒假,我16岁的堂姐小琴结婚了。堂姐夫是“吃国粮”的,在县城的某个机关上班。看上了小琴的美貌,迫不及待的把她迎娶回家了。他们先办婚礼,等小琴够了法定结婚年龄再去领结婚证。婚礼办得相当体面,光县城来的小轿车就有三辆,乌黑锃亮,粘了漂亮的花儿。后面跟着三辆拖拉机,拉了垛得高高的嫁妆。有电视机、缝纫机、组合柜、沙发、茶几、还有很多张新被子以及其他没看出来是什么的东西。我们那里的风俗是嫁妆都是男方付钱,然后买了送到女方家,女方家只需做几床被子。等结婚的那天,再从女方父母那里把嫁妆拉到婆婆家。那么丰厚的嫁妆,可以看出姐夫家境殷厚,而且很重视小琴。“响器班子”也就是乡村的乐队,吹着唢呐和其他我叫不出来名字的乐器,打着锣,走在开得慢悠悠的车队的前面,热热闹闹的从村子这头走到那头。其间还有人不停地往人群中撒喜糖、花生和比一元硬币稍微大点的加了红糖点了红点的小小的“火烧”。跑在最前面的黑色轿车里的小琴,穿着合身的红棉袄,化着浓妆,脸上飞着红霞,遮不住的喜气。我们家的人跑来跑去张罗这张罗那的。村子里一大群看热闹的人跟着唢呐队从村子的这头跑到那头。人群里不时传出来惊叹声“真有钱!”“那么多嫁妆!”“小琴真有福气!”“你看看小琴她妈高兴地,嘴都合不上了!”“他们家闺女都漂亮!”有人冲忙的脚不点地的我妈叫“花香她妈,等你家花香到了年纪,找个更好的!”我妈也笑得合不拢嘴了,嘴上却故作谦虚道:“再好也比不上她小琴姐姐,嫁个吃国粮的!”我看着热热闹闹的婚礼,幻想自己和王立强的婚礼。也许我们的婚礼不会那么排场,但是我的幸福度不会亚于小琴。我暗自发誓,不管他以后是吃“庄稼粮”还是吃“国粮”,我都会不离不弃,与他白头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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