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泪(一个京城小混混的黑道冒险史)》
第27节作者:
晗光七步 我踅回来,重新坐下,盯着慕容的脸,“不知叶警官还有何指教?”
“你不是个什么好人,杜渐。你有劣迹,有污点,但本质还好,没有大奸大恶,”慕容大胆地对视过来,“我的意思是,你还有救!”
我心里其实已经开始打鼓,可还不想服软,便硬挺着,用探询的目光看着她。
“七个月前,我们得到一个情报,一个大宗丨毒丨品交易将会在庄定远(庄爷)和牛大根(牛爷)两个黑社会团伙之间进行。但我们当时无法侦知交易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后来听说,这起交易的五十公斤丨毒丨品和二百万毒资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劫走,在场交易的双方人员全部死亡。于是,我们开始着手追查这宗丨毒丨品和毒资的下落。”
我变得像个泄了气的皮球。他们肯定是什么都知道了。
“所以,你开始接近跟踪我,当你们发现庄爷的人和我比较接近的时候。你们怀疑我和那帮劫货的人有关。”我说。
“没错。”慕容点点头,“当我们发现连牛大根的人也在找你时,我们就更觉得你来头不小。我们对你实行了二十四小时的监控,包括在十里河你家对面的楼上设了监控哨。”
我一下想起了那天对面窗帘后面一闪而逝的蹊跷的闪光。
“呵呵,小子何德何能,居然引得这么多人的‘关照’!”我说。
慕容没理睬我的话里的刺儿,“后来,我们发现,你并不是我们要找的人。”
“这个地球人都知道了。”
“可你不知道到底是谁劫了货。”
“谁?”
“现在告诉你也无妨。庄定远!”
“你是说?庄、庄定远自己劫自己?!”我感觉要不是有眼眶挡着,我俩眼珠子肯定会掉进下面的茶杯里。
“是的。庄定远安排了一批人去接货。但事先又埋伏了另一批人,将牛大根的人和自己人一个不剩全部干掉,目的是要吞掉那批货,又不贻人口实!”
我想起庄爷那阴鸷的目光,利如锥,冷如冰,深不可测,像蜷伏待发的蛇类。这么冷血的事儿,我相信他能干得出。
“原来你们什么都知道了。那么,你今天找我来,不知有什么事儿?”
“最近,市面上出现了一种新型丨毒丨品,叫淡肉果,毒性强,价钱便宜,对社会危害极大。因为其低廉的价钱和不比传统丨毒丨品差的效果,目前这种丨毒丨品正从上京向全国蔓延!”慕容拂了拂掉在前面的额发,“据我们掌握的情报,淡肉果的研制和生产,都是在庄定远的一手控制之下!但我们还不知道淡肉果的生产基地在什么地方。作为庄氏实业的少东家,庄定远的义子,你不会说你也不知道吧。”
我在慕容犀利的目光的逼视下,不由得低下头去,“这个。。。。。。我认庄定远做义父,也是被逼无奈。至于那个什么基地,我还真不太清楚。”
“杜渐,”慕容柔声道,“其实,在你被牛大根的人追踪时候,包括你陷入庄定远黑帮的时候,我很理解你的无奈。你是觉得以前自己有污点,所以不敢向警方寻求帮助。其实,我一直在跟踪监视你,我可以提醒你,帮助你。但我没那么做,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那又为什么?”
“我一直在等着这一天!”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日期:2008-12-13 10:14:00
“杜渐,你本质不坏,我相信你在大是大非面前一定能站得稳!你进入庄氏实业之后,设法逐渐清除里面的违法勾当,这个警方看得清清楚楚。也更坚定了我对你的信心。我一直希望你能成为插入上京最大的黑社会团伙庄氏集团核心的一枚钉子!现在,是该这枚钉子中心开花、摧毁这个毒瘤的时候了!”慕容激动地说。
“可。。。。。。。”我想起庄爷从前对我的种种的好。这个人再冷血,再十恶不赦,可他对我确实是有恩。我要是向警方提供了情报,不是变成了恩将仇报的小人了吗?
苍天啊大地啊,为什么这种左右不是人的事儿全都让我碰上了啊,倒霉孩子不能总让一个人当啊。
“杜渐,我心里一直当你是朋友。你聪明、善良,还有那么点帅。坦率地说,我还有点喜欢你,”慕容眼里闪过一丝羞怯,“作为朋友,我觉得应该提醒你,我不想你毁了自己一辈子。你虽然没有大的劣迹,但也不是没一点恶行。你今天不说,我们会有充分的证据和合法的办法找个地儿让你说,到时候那可就是法网无情、玉石俱燓!但如果你主动协助警方铲除庄定远这伙害群之马,立功赎罪,警方对你以前的劣迹可以既往不咎。”
我掏出一根烟,抖抖索索地点上。
“自古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在原则问题上,千万不可以一己之私而有害大局。杜渐,我知道庄定远对你不错,但是你想过没有,丨毒丨品会害多少人?!会毁掉多少家庭?!而一旦那种新丨毒丨品淡肉果蔓延开来,所引起的后果又会有多么严重!你父亲就是倒在一个神智不清的毒虫的车轮下,难道你忘了吗?!”
我盯着面前袅袅上升的烟雾闷声不语。其实我的脑袋已经木了。这事儿来得太突然,是人都得木。
“这样吧,你不用现在就做决定,好好想想,但不要太久。”见我不说话,慕容说。
“好吧,你容我琢磨琢磨。”我起身要走。
“杜渐。”慕容在包间门口追上来叫着我。
我转过身,看着她,
慕容居然给了我一个大拥抱。“自己多小心。”她在我耳边说。
出了茶楼,我直接就拐进了旁边一家饭馆。我要了一瓶高度白酒,一杯接一杯地灌自己。
说实话,正像慕容说的那样,我不是个什么好人。我以前干那些偷鸡摸狗的事儿的时候,总能找到安慰自己的理由,所以从来也没觉得良心有愧过。这也许就是坏蛋为什么总也是理直气壮的原因。
现在慕容让我干的事儿,当然是件好事儿,我不否认这一点,我对丨毒丨品深恶痛绝。可要我去出卖有恩于自己的庄爷,我无论如何也找不到让自己安心的理由。可见做好事儿要比做坏事儿难得多啊。
酒瓶快见底了,可我心乱如麻,越想越糊涂,撞墙的心都有。也许,今天晚上我就没想做什么决定,只想麻丨醉丨一下自己。我知道自己是在躲着走。
我一溜歪斜地出了饭馆,上车,习惯性地系上安全带,把车发动着,就听后面有人说话:“一直往前走,前面上四环,出城。”
我一回头,见戚叔坐在后面。
“嗬,戚叔啊,你怎么在我车上?早知道你在,刚才就叫你一块喝点了。”我喝高了,竟没去想戚叔为什么会在我车上。
“开车。”戚叔没听见一样。
我把油门踩下去,车子猛地一蹿,咻地冲出去了。
“慢点开。”戚叔说,“你刚才见谁去了?”
我的酒有点醒了。他来意不善。
“一个朋友。以前的朋友。”
“干什么的?”
“哈哈,老戚,你干嘛?审我?”我笑说,话也硬起来,“在躲我车上干什么?”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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