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时间可以挽回——前夫,我们不回头》
第22节作者:
挽回是一种习惯 日期:2013-01-10 21:56:05
他电话我,说孩子今天晚上没作业,但需要买些文具,他带孩子去买,然后给我送回来。
切,有必要告诉我一声吗?直接送回来不得了。
不过正好,可以回来签放弃财产的声明。
我说“一会你送孩子回来顺便进来一下”。
他很不耐烦“又干嘛,有事在电话里说”。
我犹豫要不要跟他说来签声明,又怕一说,他心里有了想法,万一不来或改主意不签怎么办?倒不如来了直接拿出来,趁他没细想,还在英雄主义的救世主里沉浸着正好签字。(有点不道德是不是)
“放心,不说复婚的事”。
想到他说还要先带儿子去买文具,我先出去买我的药。
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家了,正切橙子,见我进来,马上笑着说,吃一块,挺甜的。
我没理他,直接拿出来放在他面前“签字吧”。
他瞟了一眼,说“哦,这事”。继续吃。
我催他,签字呐。他说,房子我肯定不要,但我想要那三万块钱。(我们有三万块钱是他借给朋友的,借条在他那)。
我天,这什么状况?三万?不多啊,我可以直接甩他脸上好了。小意思啊。
但今昔不比往日,我现在不认为这钱是给他的了,我认为,我在间接地给那个女人和她的女儿。
所以,我凭什么给他?哪怕是甩他脸上。
“不给,这是我儿子的钱,没人能动”。
“麻烦您签字,海口夸的时候,您满世界嚷嚷,净身出户,这时候怎么想起那三万块钱来了”。
他说他妈不同意他身无分文,老人给我们置办个家也不容易。
“跟你妈有关系吗?这好像是咱们俩的钱,怎么处置是咱们俩的事吧”。
他坚持要回家跟他妈商量,说服他妈不要这三万。
三万而已,有用吗?有多大用?
“三万块钱你倒要跟你妈商量,你跟那个女人在一起这么大的事,怎么不征求你妈意见?”
他要走了。
“这是我儿子的钱,你不可能带走一分”。
“就算是我拿走,也会花在儿子身上”。
“太扯了吧,您如果死了,这钱是落在那女人和她女儿身上的,跟你亲儿子没关系,既然迟早都是儿子的,您又何必拿”?
他要走。
他说你别咄咄逼人,房子我肯定不要。
“别说房子,房子更没你的份,钱也一样,你不可能拿走,请把借条还给我”。
他让我给他一个星期想想。
何必呢?三万啊,只是三万块钱,他都这么看在眼里。
不想跟他吵的,但想到他为了自己的幸福连儿子都可以不要,现在却跑来要这三万块钱。
垃圾!
坚决不给!而且,想都别想!
日期:2013-01-10 22:15:29
他说,这三万块钱,那女人不知道的。
跟她知不知道有关系吗?我只知道他若拿走,我儿子的存款里就少了三万块钱。
是不是我很小气啊。人家连房子都不要了,我还把这三万块钱看在眼里。
救世主那么好做的?我以为他早已做好迎接一切苦难的准备了。
三万?只是三万块钱,就值得他不顾面子的跑来张口了。
怕也真是缺钱。四十岁的男人,身无存款,心里终究是没底,今后还有那么大的窟窿要填,想想,要不算了,给他。才三万,舍不得看他这样。
可一想到,我要是给他这三万,他就给那女人多花三万,总之,只要是跟那个女人沾了边,我就不愿意。如果只是他自己,别说三万,三十万都行。
坚决不给。随他怎么想。
他家里人,比如他妈,会不会觉得我太绝情?会不会来找我?那时候要怎么办?我不想因为这点钱就跟他家里闹翻,我不想儿子没人爱,我宁愿用这点钱买他们对我儿子的爱。
如果可以的话。
日期:2013-01-11 10:21:44
昨天他说一个星期后给我答复,决定这星期不打扰他,让他好好想想。
未来的日子还有的他苦,这才哪到哪啊。
就他那点钱,一半固定收入要花到我跟儿子这,余下的自己存点,才能给那女人和女儿花。那女人能沾他多少光呢?
快过年了,肯定钱紧吧。
这才真是刚开始,老人还没病,那女儿也没有上高中,开始,只是开始而已。
他自己选择的路,自己走去吧。
该给自己买漂漂衣服了。
日期:2013-01-11 11:55:00
跟他在一起将近20年,他是什么样的人,我了解。
刚离婚的时候他净身出户是认真的,那时候,他并没有真的想离婚,也许他自己都没想到有一天会跟那个女人真的在一起。因为三年前提离婚的时候,他就是因为净身出户而让我感动,最终没离,所以这一次,他以为,也仍然能用这个方法让我回头。
离婚是我提出的,而且当时他并不想离。
事态的发展,大概都没想到。那个女人为他离婚了。
说是精虫上脑也好,舆论压力也好,总之,他开始认真思考跟那个女人在一起的事。这时候,经济状况成为最重要的问题,压力是他必须面对的。
这时候,他大概有点后悔自己净身出户了。
目前能抓住的,只有这三万块钱。
他也知道那女人极有可能是为了钱才在一起,所以他跟外界也一直说自己身无分文,都留给前妻和儿子了。大约了是想考验那女人,我没钱,你还愿意不?
所以这三万,他不过是为自己考虑,打算留下的私房钱。
也知道自己今后再攒点钱有多么不易。人家都不嫌他没存款,难道他还真能在日常生活中也一毛不拔?那就有点成心不好好跟人家过日子了。
他不会来要房子的,一是房产证上只写着我的名字,另外,他也知道那是给儿子留下的,所谓的三分之一,实在也是没办法兑现。
他人不坏,只是目前逼到了这个份了,40岁的男人,没存款,且未来攒钱的可能性也不大,终究是心里没底。
日期:2013-01-11 16:07:34
呵呵,讨论得好热闹呀。
他答应把那三万还给我,等到期了直接给我就行。
说到钱,他说那个女人“她不是那种爱钱的人”。呵呵,相比之下我倒是了。
好吧,我是。
说后天,星期日给我签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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