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屌丝十年前只带1000元来上海,十年后却成为千万富翁》
第4节

作者: 十年浮生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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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给我贫嘴,快干活,你又耽误进度了,如果我挨扣钱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那怎么办,你知道我穷,你挨扣钱我又不能赔偿你,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只好以身相许了。”
  “行了吧。鬼才要你,把你喂狗还嫌脏,快干活吧。”

  “还要把我喂狗啊,这不是谋杀亲夫吗?”
  我享受着跟B贫嘴的日子,因为这样干活就不会累。古人总结得对:男女搭配,真是干活不累。哦,我错了,也许有一种情况,男女搭配会很累。经常在网上看到自诩一小时以上的男人,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铁打的。
  日期:2013-01-08 14:55:52
  表姐有时会过来巡视,她一来我就不怎么敢说话了。我怕她说我干活不认真。
  那时我很羡慕表姐的工作和生活,因为她工作比我轻松得多,赚的钱也比我多。我一直深信独立宣言里的那些道道,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为什么表姐却干轻松的活,拿高工资,而我却要干繁重的活,拿着仅够维持生活的钱?

  我又对比了一下表姐跟B。
  论长相,当然表姐要比B漂亮;论文凭,两人都是高中毕业。但表姐一个月挣2500,而B一个月却挣一千左右。我想这可能跟她俩的经历有关。表姐很早就出来打工了,而B刚出来不久,仅仅比我早一年左右,所以她们的经验决定了她们的位置和收入,于是我认识到经验的重要性。
  表姐还经常跟我吹嘘,说韩国老板下面的那个中国高管,一个月挣2万多。我更加受打击了。那时候2万多可以在杨浦区中环买个厕所了。我很好奇中国高管收入怎么那么高,所以就经常缠着表姐,向她打听中国高管的信息。
  后来我知道中国高管是高材生,在服装行业里工作几年后拿了一个MBA学位。那时我不清楚MBA学位是什么,只知道它太神奇了,有了它,就可以拥有高收入的工作。也许那时候的MBA含金量很高,而不像现在的EMBA一样,很多人就是去学校里面混交情、混人脉的。
  那时我就想,我这一辈子会不会有机会去读一个MBA学位,那样也许我的收入就能超过表姐了。

  日期:2013-01-08 15:25:42
  那时作为打工仔哪知道MBA是什么东西,只知道是一个可以赚钱的文凭。哪像现在一样,已经从亚当斯密读到曼昆,我现在家里还有曼昆的《经济学原理》。想想这十年来,虽然没有正经上过大学,但依然读了成人教育,还读了那么多的书,知识从十年前的极度贫乏到现在可以说对经济有些独特的见解。
  十年的时间可以让一个人成长很多、成熟很多、收获很多。
  日期:2013-01-08 16:05:06
  虽然做梦都想有一个MBA学位,但那时的我,考虑得更多的还是怎么存钱给女朋友用,怎么一天天度过枯燥无味的打工日子,怎么跟A还有B贫嘴,以减轻我身体上的劳累。
  日子一天天过着。一个周末,表姐兴致很高,一大早就把我拉起来,说我来上海那么久,她都没有带我好好逛过上海。说真的,虽然来上海有一段时间了,但我还没好好出去逛过,我对上海的印象还只是停留在电视宣传片中的上海。
  我们第一站来的是外滩。
  一到外滩,我整个人都惊呆了,真的是被那些建筑给震撼到了。那时对建筑没什么概念,只是觉得眼前的这些楼怎么宏伟无比却又雕琢精细。现在我才知道,那里屹立着的建筑有哥特式、巴洛克式等等风格。

  后来去了南京路。我也被南京路的繁华给震撼到了,那些人一窝蜂地在南京路买东西,好像南京路上的东西不要钱似的,这些人怎么可以那么有钱,那么肆无忌惮的购物。
  那时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在上海立足,这是一个可以赚到钱的地方。
  现在我很少去南京路了。偶尔去一次,南京路依然是那么多人,特别是黄金周的时候,人走不了,只能由背后的人推着走。
  现在我去来福士广场和淮海中路逛街多一些,有时候也去五角场。顺便提一句,五角场离我家比较近。
  日期:2013-01-08 16:50:56

  我在南京路上买了三个小玩意,一个给了表姐,另外两个准备给一个给A,再给一个给我师傅B。B总是凶我,送点东西给她改善一下关系可能会比较好。
  另外要提一句。虽然是三个小玩意,但都是我精心挑选的,三个玩意造型都不尽相同。礼轻情意重吧,总比在淘宝上买三个一模一样的心形石头要更显诚意。
  收起我的小玩意后,我们又逛了其它的地方,城隍庙、豫园等地,人都是超多,除此之外我没什么感觉。
  回到出租房后,将小玩意给了A。看得出来她很高兴。
  我想她真是单纯,送一个小礼物就高兴半天缓不过劲。

  直到今天我依然会怀念她,怀念她的单纯。
  对于我来说,收到小礼物就能高兴半天的日子,只能是无忧无虑的儿提时代了,那时收到一个棉花糖就能舔上半天,恨不得把棉花糖竹签上的糖都舔掉。
  我觉得人的欲望就像一个抛物线,童年的时候欲望最小,到了四十岁的时候到达最顶峰,随着年龄的增长人又慢慢变得与世无争。我今年三十岁,所以我感觉我现在还是很不满足,想要赚更多的钱,过更好的生活。
  作为我送礼物的回报,A跟我说要请我去滑旱冰。我顾不上逛街的疲惫,跟着她去了一个溜冰场。
  这个溜冰场在理工大学附近,离当时我们住的地方不算太远。
  这是我一生当中第二次滑旱冰。

  第一次滑旱冰是在高考前2个月,那时考试压力很大,就跟着一个同学去了。幸好没摔断手,要不就没有机会参加高考了。其实摔断手也没什么,那样我能修养一年,说不定多读一年书第二年还能考上大学。
  扯远了。
  A穿上滑冰鞋后,像个小燕子一样冲到了滑冰场当中,马上就被滑冰场里的人流给吞没了。
  我心里还有上次摔跤的阴影,站在场地旁边不敢进去。在我看来,那些从我前面一闪而过的人们就像一台绞肉机一样,我一进去就被他们绞成碎片了。
  A看我没进场,知道我不会滑冰,就踏着优美的步伐滑到我面前。
  我很羡慕她轻盈的步伐,在我看来就像舞蹈一样。

  A很自然地拉着我的手,把我带到滑冰场里。那是我第一次拉女友之外女生的手,我竟然没有任何的邪念。我只是陶醉在手心的温暖里,因为A很认真地教我滑冰。我不知道她拉着异性的手有没有异样的想法。
  日期:2013-01-08 21:35:57
  我觉得她心中没有其它杂念,否则的话以我的体重,她肯定掌握不了我的平衡,两人会一同摔在滑冰场的地板上。
  我看了看她的眼睛,非常清澈,看来她只是想认真教我滑冰,以报答我送她礼物的恩情。
  她的双手牵着我的双手,一步一步地引导我向前滑。
  我的脚太笨了。好像脚长在别人身上一样,我的脚根本不听使唤,想向前迈步却动不起来。
  她扑哧一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笨的人。”
  “你知道猪是怎么死的吗?”她问我。

  我莫名其妙的。
  “笨死的。”
  好像要证明自己似的,我对她说“放开我,我自己滑,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肯定能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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