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同甘共苦的爱情败给大我七岁的离婚妇小三》
第14节作者:
粉香融淡脂 日期:2013-01-24 21:52:18
在家的几天,尽管爸妈想方设法做我爱吃的东西,我的心里并不舒坦,自从我大学毕业后,妈妈就再也没有出过门了,我读书的学费主要是靠妈妈在外辛苦打工挣来的,所谓的打工,其实是在别人农场里头顶着烈日割麦插禾,捡棉花打豆子,每接到一笔工钱,妈妈第一件事就是跑到邮局寄给我,所以我的汇款单全是五十元一张的,看着一张张浸透着汗水的50元大钞仿佛看到妈妈烈日下布满沧桑的脸,累得弯下的腰,她每次寄钱都会给我寄一封信,告诉我她到了哪个地方,因为做工是流动的,虽然妈妈的信上尽是同音错别字,但每次看信,我的泪水总是会浸透信纸,不管纸张有多厚,我对不起妈妈,为了自己读书,让她受了那么多的苦。为了心疼妈妈,我尽量节约,大学四年,我在食堂没有打过一次炒菜,打的尽是腌菜和酱菜,因为没有油水,所以饭量特别大,每餐都要打四两饭,有次打饭的时候一个广东的男生站我旁边看到,吃惊的说:哇,这么能吃,谁敢娶她?大学四年,留在我脑海里最深刻的记忆就是饥饿。
日期:2013-01-24 22:11:37
大学毕业后,妈妈再也不用外出打工了,留在家里跟爸一起种几亩责任田,喂猪养鸡,虽然也还是辛苦,但不用四处奔波,生活安定下来。家里几兄妹,就是我一个人没有结婚了,爸妈一直以为我荣,而现在的我,一事无成,工作无着,不能报答他们,还面临着失恋的打击,我一向报喜不报忧,告诉他们一切都好,现在单位放假,回来休息几天。看着父母日渐佝偻的背,越来越深的皱纹,心里的疼痛只有自己知道。
各位朋友可能问了,为毛楼主不去找一个稳定的工作,因为生计的原因,我只能投身于营销行业,这个行业能迅速看到钱,毕业之初,我在私立学校也当过几天英语老师,但微薄的薪水实在激发不了我的兴致,最主要的是无法忍受每天还要批改学生的作业试卷。
回到家的几天,就象与世隔绝了一样,我的BP机不能漫游,家里也没有电话。到家的第四天,家里坐了几位长辈在跟父母聊天,我坐在一旁把玩着L的妈妈送给我的手镯,突然,玉镯“啪”的一声掉在地上,摔得粉碎,我的心里马上掠过一丝不详之兆,忙跟爸妈说第二天要回省城,父母见我要走心切,点头同意,第二天早上,爸爸骑自行车把我送到小镇的汽车站,并把我送上了长途车。
日期:2013-01-25 12:54:40
经过五个多小时的长途颠簸,终于来到了省城,从长途汽车站下车后又坐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的公交才到我租住的小屋,放下行李,就跑到附近的小卖部给L家打电话、接电话的是他妈妈,双方寒暄一番(五一过门之后的“母亲节”我给他妈送过一束康来馨,所以他妈对我印象不错),他妈告诉我L出事了,现在躺在医院里,我脑袋一炸,什么也顾不上,只问在哪个医院,他妈倒显得气定神闲,告诉了我医院的位置,那是本城最大的医院,还叮嘱我要是找不到就问丨警丨察叔叔。我三步并着两步的跑向出租屋拿包包,刚走到出租屋所在的那幢楼下,就听到有口哨声,抬头一看,只见二楼站着三四个穿着随便的男生,正不怀好意的看着我,向我吹口哨,我白了他们一眼,没在意(后来知道他们是刚搬来的新出租户),拿了包包就风一般的向公交站跑去。
来到医院,L躺在病床上正在打点滴,右手缠着绷带,他弟弟守在床前,见我到了又惊又喜,说他正准备让他弟弟给我发份电报的,不想我已经出现在眼前了,太神奇了。通过了解,原来他是在工厂出事了,右手被绞到机器里去了,缝了五针,出事的时候正好是昨天我掉玉镯的那个点,看来我们两个,老天已经赋予了心灵感应了。
虽然L的手被绞到机器里,因为断电及时,所以缝过针之后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真是不幸中的万幸,我去后,他弟弟就撤了,照顾他的事就落到了我的身上。
本来认识在我后的第二周他就开始戒烟了,烟瘾也戒掉了,可无知幼稚的我居然在照顾期间劝他抽烟,认为男人抽烟的样子很酷很性感,就这样,他又重新加入了抽烟大军中,再也戒不掉了。
日期:2013-01-25 14:05:00
医院里有陪护床,当夜我住在了医院,给他擦脸洗脚洗衣服,不打吊瓶的时候陪他在医院的花园里走走,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看他的人三三两两的,有同事也有同学,病房里到处堆的都是看他的人送来的营养品和水果,他让我把水果拿到旁边大病房里去分给别的病人吃。第二天早上他妈妈送吃的来了,有汤有菜还有饭,在我给他喂的时候,他妈妈在旁边纠正了一下我喂的姿势,他就发火了,让他妈妈回去,不要呆在病房里。看不出来平时温和柔顺的他也有发脾气的时候,不知道是为了维护我还是天性使然。他妈妈交待了几句就走了,看得出来,他妈妈相当能干,在《九型人格》中应该属于1号人格——完美主义者了。
虽然病房里有空调,但已经到了八月份,室外温度在三十五度以上,刚来医院时走得急,忘了带换洗的衣服,所以我照顾了L两天后决定回出租屋去拿。
到了出租屋,用钥匙开门,门一开,一个信封躺在门背后,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封信,是谁寄错了吗?但信封上什么也没有写,不象是邮差送来的,我满腹疑狐的打开信纸,信的开头称呼:楼下的美丽女孩,再看结尾署名:楼上喜欢你的男孩。脑海里马上象放电影般的出现了前天刚打电话回来时看到的那几个吹口哨的男孩,哦原来是他们。
我看了下,这封信应该算得上是一封情书,信的大致内容就是说那天看到我,穿着桔红色的小背心,黑色的小短裙,清纯靓丽,惊为天人,第一眼看到我就被电着了,接连几天看我门上一把锁,看不到我的人,失魂落魄茶饭不思,问能不能跟我交个朋友云云……看完信,我揉成一团当个笑话一样丢进垃圾桶,本姑娘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游手好闲,寻花问柳的无聊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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