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的这个妈妈,可能是产后没有严格瘦身的缘故,身形略微有些发福,但圆润白皙的脸上却多了一种成熟女人的风韵。她说话时轻声细语,一看就有着良好的教养,整体给人的感觉是端庄娴静。虽然变化非常之大,但仍然被我仔细辨认出,这不是当年那个和夏俊森私奔的女孩吗?没想到她这么快已经为人妻母了!
她显然没有认出我,冲我微微一笑,便将小女孩抱到自行车后座上,推着车慢慢往前去了。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我呆愣在了原地。
呵,我终于明白,夏俊森为何会选择失魂落魄时来这儿了。
我回到了车上。李克勤的那首《一生不变》,仍在车厢里幽幽飘荡着:
反反复复多次 失恋
进进退退想到 从前
让我再吻你 吻多一遍
别了不知哪一天相见
苍天不解恨怨 痴心爱侣仍难如愿
分开虽不可改变 但更珍惜一刻目前
可知分开越远 心中对你更觉挂牵
可否知痴心一片 就算分开一生不变
……
我忽然想起了遥远的1994年,在N城生活着的那个美丽而忧郁的女孩,这首歌似乎是为她而吟唱,歌里的每一句唱词,都因她而情生。她的音容笑貌,伴随着李克勤的歌声,在空气里阴魂不散,此刻也一定萦绕在夏俊森的心头吧?
这种时候,我真受不了夏俊森的痴情,我感觉自己如果再在这个狭小的车厢里待下去,我会为自己突然生发的嫉妒而疯狂!
转头看了眼夏俊森,他仍然保持着先前那个姿势,只见他仰着头,阖着眼,沉湎于自己的世界,安静得像睡着了那般。
我轻轻唤了一声:“夏叔。”
夏俊森没有动,只是“嗯”了一下。
我说:“我刚刚看见宋雨秋了。”
听到“宋雨秋”三个字,夏俊森的睫毛微微颤抖了一下。
我接着说:“感觉她变了好多。还是很漂亮,只是长胖了,以前脸上的那种忧郁不见了,反而多了一种平静和安稳。”
夏俊森睁开了眼,却没有说话。
我继续说:“没想到她已经结婚了,还有了个可爱的女儿。”
夏俊森淡淡地笑了笑,终于开了腔:“我都知道。”
也是,夏俊森都知道她住在这儿,肯定对她的近况已经了如指掌。可对于宋雨秋,我心中却有太多疑问:她当年不是出国了吗?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也来了北京?最重要的是,她当年撇下夏俊森出了国,回国后又和别人结婚生女,夏俊森恨过她吗?
夏俊森似乎猜透了我的心事,他转头定睛瞅着我,我注意到他的瞳仁很黑,黑得深不见底。
良久,听见他缓缓地道:“明欢,我给你讲讲我和她的故事吧。”
话末,李克勤的歌声戛然而止。夏俊森开始向我讲述那段陈年往事,他的语气缓慢而深沉,似乎淡漠了悲喜。他脸上的表情,令我忽然想到了那句:情到浓时情转薄,爱到深处无怨尤。
我耐心地听他倾诉,生怕错过每一个细枝末节。
而今我能够成为一个讲故事的人,是因为我的心中早已有了一支笔,能够悄悄记录下我所倾听到的那些故事,无论时间过去多久,我仍然可以在文字中将我听到的故事还原,这也是为何我一直认定自己记性好的原因。
我想,能够作为一个笔者,这是一种幸运。这份幸运,或许是宿命赠予我的礼物,让我一直小心翼翼,收藏至今。
日期:2012-12-29 23:14:37
(40)
让我们一起回到1994年雨季,回到N城,回到沈家大院,去寻找那个叫夏俊森的十八岁少年。
这一天雨后初晴,日光倾城。夏俊森骑着他的自行车,手里提溜着两个饭盒,途径沈明欢的家,去给自己爸妈送午饭。
在厂房里忙碌的夏爸爸,见到夏俊森,示意他将饭盒放下,然后不紧不慢地说了句:“我为你找好学校了,是市一中,下半年你就插班进去读。”见夏俊森心不在焉地“哦”了一声,又不忘叮嘱道:“别整天无所事事的,没事在家多温书,复读后给我考个好大学!”夏俊森回了句“知道了,爸”,跨上自行车就一溜烟跑了。见自己儿子漫不经心的样子,身后的夏爸爸叹了口气,无奈地摇了摇头。
这一次夏俊森没有直接回家,而是踩着自行车在街上一路疾驰,径直去了市一中。那个对他而言还很陌生的学校,他是去踩地盘去了。
他将自行车停在了校园里,找到高三年级的那一排教室,一个教室一个教室地走过去。当时正是午休,留在教室里的人并不多,但唯有一个教室除外,那是走廊东头的102班,窗户口趴满了男生,似乎在围观什么新奇事。
夏俊森好奇走近,听见教室里传来一阵悠扬的小提琴声,他个子高,稍微踮起脚,视线就越过了男生们的脑袋。透过打开的窗户,他看到讲台上站着一个拉小提琴的少女。女孩梳着长长的马尾辫,小小的巴掌脸上,有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随着乐曲的节奏,那双大眼睛内波光流转,似有无数心事无从诉说。
这浅浅的一眼,可以说是惊鸿一瞥。夏俊森愣在了那里。
一曲演奏完,教室内外都响起了掌声,女孩朝讲台下鞠了个躬,然后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她一直低着头,再也没有看任何人。
教室里的班会活动仍在热火喧天地进行着,但夏俊森早已没有了心思观看。他的心思全停在了那个女孩身上。只见女孩打开了一个笔记本,埋着头用笔在认真记录着什么。
他不由得问旁边人:“刚拉小提琴的那女孩是谁?”
旁边的男孩很惊讶:“不会吧,102班的文娱委员宋雨秋,咱们一中的校花你都不认识?”
夏俊森嘴角上扬,笑了笑:“现在认识了。”
这是夏俊森与宋雨秋的第一次见面。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画悲扇。呵,这句诗似乎是为他俩而写。
故事有了个美好的序曲,命中注定相遇的两个人,冥冥中定会再次相见。
1994年夏,沈明欢的暑假生活就是在金庸的小说中思春度日,相对比沈明欢的单调,宋雨秋的假期则是充实而忙碌的。她要去补习班补习英语,还要去培训中心练习小提琴,这样下来几乎没有什么玩耍的时间。而夏俊森呢,他除了沈明欢知道的画画、吹笛子两个爱好外,他更喜欢做的,是骑着自行车,像风一样穿过N城大大小小的街道。
这一天,他骑着自行车经过一条林荫道,道上人迹罕至,骑行中的夏俊森在微风拂面中,张开了双臂,闭上眼,聆听着知了的叫声,感觉自己像一只鸟儿,享受着飞翔带来的自由。直到他听到一个女孩的尖叫声,他才慌忙睁开了眼。
原来是自己的自行车刮蹭到了一个女孩,只见那女孩在惊吓中坐到了地上,又马上起身去拣散落在地上的学习资料。
夏俊森连忙问:“对不起,你没事吧?”
女孩收拾完地上的资料,仰着下巴定定地瞅了夏俊森一眼,那眼神里有几分哀怨,但更多的是冷漠。她没说话,用手拍了拍裙子上的灰尘,怀抱着资料,一瘸一拐地往前走了。
夏俊森追上前去,“你等等!”
女孩不理会,继续往前,夏俊森忍不住喊:“宋雨秋!”
听到喊自己的名字,女孩才停了下来。
夏俊森上前,弯下腰,“让我看看你的伤口。”只见女孩裸露的小腿位置,被自行车刮蹭得红了一大块,破皮的位置已经有鲜血渗了出来。
“上来,我带你去前面的诊所上点药。”夏俊森拍了拍自行车后座,示意女孩坐上来。宋雨秋却轻声拒绝:“不用了。”
夏俊森正色道:“上来!要是发炎了怎么办?”
见女孩不动,他伸手便去拉她。宋雨秋才乖乖地上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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