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英国的10年,悲欢离合》
第54节作者:
读花人 日期:2013-02-21 08:49:07
(142)
2005年10月14日。
在大宝的睡觉问题上,我和大可的意见截然相反,大可坚持要把大宝放在小床上睡,他坚决反对我让大宝睡在我的身边。据我后来所知,英国人确实从新生儿出生的第一天,就训练宝宝自己睡小床。可是,大宝在我身边睡得很香,自己睡就哭哭啼啼,我让他睡在身边,我睡觉也是提心吊胆,生怕睡得太深,不小心压到他。可是,对我来说,能够躺在床上,总比抱着他坐一夜强吧?所以,我在医院的时候,大宝只是在自己的小床上睡过2个晚上,其他几个晚上,我都是抵抗不了他的哭闹,让他睡在我的身边。
回到家的第一个晚上,矛盾就激发出来。昨晚上大宝哭闹不止,大可很辛苦,不断起来哄大宝。我说把他抱到我身边,吃着奶他就能睡着了。大可反对,喂好奶以后,他坚持要把大宝放到小床上睡,我没有力气和他计较,反正我累的爬不起来,他自己起床,躺下,起床,躺下,折腾了一个晚上。今天早上,他两眼布满红丝,用很奇怪的语气问我:“石晓,你昨天晚上是不是装睡?大宝哭的那么响,你都装没听见。”
“ 我都十几天没睡过好觉了,回到家精神放松了,睡得特别沉。我是真的没听见。”我解释。
早上10点,健康顾问到家访问。在大宝出生前,健康顾问来过一次,她检查了我给大宝准备的小床,告诉我要怎样使用小床,怎么铺小被子,怎样保持房间通风,注意宝宝呼吸通畅等等等等。宝宝出生后的一段时间,助产士也会定期到家里检查宝宝的发育情况,主要是称体重,观察脐带,给妈妈们答疑解惑,提供妈妈们和新生儿可以加入的社区活动小组的信息。我觉得这项服务很人性化,这样省的产后体力虚弱的新妈妈们带着宝宝在医院往返。
下午黛比和乐乐来访,乐乐带了鸡汤。
晚上英和萝莉来访,带了晚餐。
多了一个小孩,多出来那么多的家务活。大可度过了有史以来最勤劳的一天,除了给大宝喂奶他不能代劳以外,他承担了所有的家务劳动,洗碗,洗衣服,晾衣服。修理大宝的小床,调节栏杆的高度,把宝宝推车安装好。新生儿的尿包也要换的很勤,一天至少换了7次。晚上9点,按照助产士的建议,我们每天这个时间给大宝洗澡,帮助他确立洗澡过后就是睡觉时间的概念。我是不敢抱着小宝宝洗澡的,深怕一不小心有个闪失。大可在医院里学过如何给宝宝洗澡,这个任务就是他的了。他在卫生间把宝宝的澡盆里蓄上水,端到客厅里,用手肘试了温度,据说手肘试出的温热程度比较符合宝宝能够接受的水温。他脱掉了大宝的衣服和尿包,一只手托着大宝的脖子下方,另一只手托着大宝的屁股,就这样,托着大宝在水里摇来摆去,在所有的过程中,他一直微笑着和大宝逗着说话。虽然,洗澡并没有帮助大宝睡眠,显然他还是很享受洗澡的乐趣的。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他们父子玩水,心里充溢着温暖。我体会到了相依为命惺惺相惜的感情。
日期:2013-02-21 22:24:54
(143)
2005年10月15日。
大宝10月3日出生后,每次嚎啕大哭时,都是没有泪水的哭,今天第一次看到他梨花带雨,泪水从眼眶里流淌,很奇怪,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宝宝都是这样?记录下来,免得忘记。
我还是累,累的时候,伤口就发痒。伤口愈合的很不好,在医院的时候,问过病房里的助产士,为什么伤口左边疼右边不疼,她问了我给我主刀的是哪两个医生,我说主刀的是两个印度女医生,我也记不住名字。听了我的回答,她微笑着点点头:“伤口缝合的好,就不会疼,两个医生同时动手,一个医生的力量和技术好过另外一个。”只需一句话,我明白了,我不是唯一一个有这个疑惑的产妇,医生动手术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产妇伤口愈合的快慢。
2005年10月16日。
开始给大宝做喂养记录。
自从大宝出生14天以来,我和大可每天都围着大宝连轴转,精疲力尽,仿佛在突然之间,生活完全改变了方向,原来那么轻而易举随心所欲的事情,比如喝酒聊天看书听音乐,此刻都变得那么珍贵奢侈。
晚上10点,伺候大宝洗澡喂奶入睡后,我们第一次安静的坐在一起,有一段短暂静谧的空间和时间,听着音乐,喝着雪利酒,两个为人父母的男女,就连话题,也在不知不觉中改变,聊得都是关于大宝。饮食男女,凡夫俗子,我们都需要彼此的鼓励和扶持,小宝宝的出生,打破了生活的常态。大可的朋友们,伍迪,英和顾瑞,都还是单身汉,唯独大可早早地承担起父亲的角色和责任。话说,伍迪和英的第一个小孩,都在5年后和小宝同年出生。顾瑞在8年后才会进入婚姻殿堂。我的亲近的朋友乐乐和蕾,乐乐和我同龄,单身。蕾还是一个读本科的小姑娘,我怀孕的时候,她们一直陪伴左右,蕾说她那些读本科的朋友都好奇,她怎么老是和一个大肚婆走在一起。可想而知,我和大可,谁都不容易,爱心和耐心,是这个家庭能够维系的基础。
提到了蕾,就多说几句。目前为止,我一共认识3个煤老板的女儿。一个是在国内认识的女孩,是单位里的部门小领导的女朋友,她的年龄比我的同事小了8岁,同事对她的交友圈子很在意,承蒙他看得起,他总是要他的女朋友和我一起玩,虽然我和她是老乡,可是我们实在也没有特别可说的话题。我们3个人倒是经常聚到一起吃吃喝喝。我的其他同事都说她心智成熟,看中这个其貌不扬的男朋友,是看中他将来的飞黄腾达,结果确实如此,她的当年的男友现在的丈夫是个事业蒸蒸日上的男人,年纪轻轻的她,现在是官太太,锦衣玉食。
另外一个煤老板的女儿,是我读博时的同学,我们不在同一个办公室,所以接触不是很多。N城没有大商场,唯一一次和她一起到G城购物,才知道她财大气粗。她对名牌服饰和包包头头是道,非名牌不消费的人。她说他爸爸的钱足够3代人吃吃花花,自从她爸爸到苏格兰玩了一趟,迷上了高尔夫球,现在已经把生意都交代给别人打理,自己在深圳买了房子专门打高尔夫球。我问她毕业后有何打算,她倒是实话实说:“我爸爸是大老粗,我读博士是给他脸上贴金,他觉得女儿在英国读博士很值得骄傲。我毕业以后,不打算上班。毕业后就啃老了。”
蕾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煤老板的女儿,因为她的父亲走的是官道,她的叔叔走的是商道,其实说白了也差不多。蕾花钱也是大手大脚,但是,她至少还会打工挣零花钱。苏格兰的大学进来容易毕业难。蕾是个八面玲珑心智早熟的女孩,心机重的人未必不善良,所以我还是挺喜欢她的。
她不爱念书,每次考试都如临大敌。在N城的大学继续读下去是没有希望毕业了,后来她使出浑身解数,转了学分到英格兰读大学,可是最终还是没有毕业就回国了。蕾的同宿舍的一个读本科的男孩,也是沉迷于游戏,有时候,连考试都缺席。当然了,我也认识好多认真读书努力打工的读本科的小孩,写下这些,是想让有心把孩子送出国的家长全面慎重考虑。
1999年的时候,工作时认识了一个朋友,互相投缘,走得很近。我们一起吃饭,一起美容,一起游车河。当年她也是到英国读硕士,读了半年就弃学回国。回国嫁了一个家产雄厚的部队军官,日子过得逍遥自在。那时候,她的公公给了她一辆黑色的桑塔纳,说是当自行车用。她总是开着车来我的单位找我玩,90年代的N城,私家车还不是那么普遍,门卫每次对她放行,美女香车,通行无阻。可是,有一次,她让我陪她去流产。我劝她把孩子生下来,她和我同龄,是军嫂,她说和老公聚少离多,30岁以前还不想要小孩,坚决要流产,她老公不知情,所以她让我同行。把车子开到妇幼保健医院,她说让我在车里等她,其实我应该陪同她去医院的,可是我无法面对这个情形,情绪低落的等在她的车里。她从医院出来,车子怎么也发动不起来,还是路过的人提醒她原因,才把车子启动起来。我不是一个体贴的朋友,很惭愧,在她的伤痛里,我看到了自己的曾经的痛彻心扉,但是她不知情,因为我从来没有提起。为什么要写这些?我想,我只是想记录这些我生命中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生百态。
日期:2013-02-22 06:40:14
提到陈昇,想起奶茶,喜欢奶茶的歌和她在朱德庸的“粉红涩女郎”里的表演。
奶茶是出水清莲,一个干净,清澈,美好的女子。
听着她的歌,继续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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