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想要再见EX一面》
第3节作者:
Sever 日期:2012-11-30 03:16:54
我从来没有想过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感情,可以不对称到这样的程度还可以持续的滋生。
大概和我哥们说的一样,你欠别人的,总会从下一个身上被讨回来。
我大概这辈子伤害的辜负的所有的人的份,都会被这个EX讨回去吧。
这可真倒霉啊,太倒霉了。
日期:2012-11-30 03:17:55
这可是凌晨三点啊,妹纸你是夜班么。
注意安全,抱抱,不要哭了,偷偷哭他不会知道,只会让你偏头疼。
我没办法劝你要坚强要振作,但是照顾好自己哦。
日期:2012-11-30 03:35:11
恩恩,说是要躺,但是还是睡意全无,算了,打字有助舒缓情绪,接着逼叨吧。
大概是三四天前和朋友说我想把年假请了去X城的。
开始先跟闺蜜A说,闺蜜A觉得我脑子被门踢了,然后大骂我一顿,我摸摸的听着,最后闺蜜以一句“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就是个傻逼”做结尾。
快速的没过脑子打出了一行字敲击回车发送出去。
“与其千里之外牛逼,不如在他咫尺之内傻逼。”
闺蜜A说,行,你去吧。
我说嗯,我去。
闺蜜A说你一直就这样,很听自己的话。
我说这是句广告词,原句是:我一直很听话,听我自己的话。
闺蜜A说你还记得XX游戏里的某个NPC么。我说是跟我QQ同名的那个么。
她说是。
于是我就给她打那句NPC的默认台词:“我XXXX浪迹天涯,想要做什么事,还未曾有人拦得住。”
我几乎能感觉到闺蜜在电脑的那头无奈的一笑,打字跟我说:“去吧。”
日期:2012-11-30 03:37:03
加油,异地真的很累,当时年纪小,非常没有安全感,总觉得对方不够爱,于是穷折腾,各种逼迫,现在想想,如果是现在的我可以回到当初,会不会就没有遗憾了呢。
加油姑娘,相爱容易相处难啊。
在哭的姑娘不要哭,不要哭。
日期:2012-11-30 03:58:13
喜欢一个人,他不喜欢你,或者不够喜欢你的时候,女生真的挺卑微的。
感情不对称,不对等,就是哭的资格也没有,也没有办法撒娇任性等着来哄。
其实还是看你的执着有多深,如果你想当女王,想必也会有忠犬来捧你,但是你非他不可,那就把眼睛擦干净,拿一颗心血战,战到你技能交完,空血空蓝,挂了之后再点15秒后原地复活,然后再战,再死,再原地复活,再死,再原地复活,复活的等待时间会越来越长,长到你最终扛不住了,选择回营地复活,就这样远远的,再也别碰了。
日期:2012-11-30 03:59:34
刚写的那一大段儿,被审核了,说是啥有敏感词汇。
没存,据说是审核通不过的话会发送到我注册邮箱,去点了也没有,额,有点郁闷。
日期:2012-11-30 04:03:15
反正我大概知道这次去X城就是最后一刀。
我也会选择回营地复活,从此要么当自己死了,要么就真的当EX这个人死了。
也不是没有设想过最坏的结果,只是现在,多想一份,勇气就会减少一份。
也不是不期盼可以来一次漂亮的逆袭,只是手上的筹码太少,少到几乎不存在,于是更加胆怯,如何保持稳定的情绪或许是我剩下的一周最应该研究的课题。
毕竟我不想夜夜失眠,通宵抽烟,然后丑兮兮的去会那最后一面。
日期:2012-11-30 04:13:57
那我不是更加脑残么,哈哈。
EX真的很给力,在他身上我没感受过什么冷暴力,我们在一起三年,争吵冷战从来没有超过七天。分手也是直接说的,他很明确很直接说,分开吧,我们都好累。
然后我打电话,他就不再接听了,我大概打了十几个也就放弃了,一直等到了07年的7月份,我大学毕业了。
散伙饭我哭成傻逼,不仅仅是因为同学之间的离散,还因为我即将离开这所读大学的城市,我跟EX之间的回忆大概会随着时间越来越淡,两个人的牵绊也逐渐消失殆尽吧。
那天晚上我说我要去X城找他,他就回答我:“不用来,不会再见你。”
因为这句话,我拉黑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毕业后,一个人去了临海城市。
为什么选择了深圳呢,大概因为潜意识里感觉曾经生活过的地方是北方,我要去温暖的南方,越暖越好。越远越好。不要有冬天。
其实,那一句话应该就是致命的OVER-HIT了吧。大概还是暴击的。
但是我也觉得很神,怎么就没一刀捅死呢,怎么就能让我三年后,2010年的时候还犯贱去加他的Q呢。
用B哥的话来说就是,我们都觉得XX虽然还不错,但也不至于让你死去活来念念不忘纠结到这样的程度吧?姑娘,你这是心魔吧。
——大概,就是心魔吧。
日期:2012-11-30 04:17:21
我也想过我到底喜欢这个人什么。
其实后来渐渐岁数大了,也不那么文艺矫情了,但还是会在任何并没有那么可能想起他的时候想起这个人。
就好像之前抽风写微博:我爱你如同爱夏日的电线晴空,如同爱冬初的第一场雪,如同爱那本反复阅读的书,如同爱我的好小猫,我也觉得奇怪,可就是不会终止的、持续的爱。停不下来,仿佛后来与世间万物的关联,都因为爱你而开启。
“青春仿佛因为爱你而开启,但却令我看破爱这个字。”
——小城大事,千FA
日期:2012-11-30 04:24:34
后来也有过恋爱。
几乎相同的路数。
网游里认识,比我小三岁的男生追求我,看了照片觉得是超帅的帅哥。
于是几乎没多做考虑就飞来了成都——因为当初的我啊,连立刻要去EX的能力都没有,没有足够的钱,不能租房子,还是学生,没有工作,没有养活自己的能力。
后来的我,什么都有了,所以我要做当时我想做却不能做的事。
轻松的一周就搞定工作,收到OFFER,也甜蜜的恩爱了两个月,然后剩下的,又开始和小男友无止境的争吵和冷战。
也不是没有好的时候,可是最好的时候,我还是会想到EX。
小男友过生,我送手表。
手表是当初我和EX看上的经典款,当时我们都是学生,我们买不起。
带小男友去三亚旅行,因为曾经和EX说过想去热带岛屿看海。
小男友毛病也多,幼稚,自私,自我中心严重,忍了又忍最后还是无法再忍,中途也曾和EX试探性的树洞,想看看他会给出怎样的建议。
EX说,“婚恋的事,我不乱给人出主意,可你也不小了,别跟小男生耗了,选个靠谱的嫁了吧。”
几乎要脱口而出除了你之外我从来没想过我还能嫁给谁。
当然是没有说的。
毕竟只是不怎么联络的‘普通朋友’。
日期:2012-11-30 04:27:50
最后直接分手的导火索是发现小男友居然在跟我吵架冷战的时候去找他的‘红颜EX’暖心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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