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那些离婚的人们(纪实离婚案)》
第52节

作者: 我爱狐狸皮大氅
收藏本书TXT下载
  到了咖啡店一见面,菇凉长的还真说得过去,化了较浓的烟熏妆,但人家绝对的锥子脸,睫毛贴的倒卷儿,似乎还画了一个粉白圈儿,眼睛很大很大,美瞳的眼珠子,有点儿可怕——也不是啦,光线问题,看着有些怕。
  脸上扑了粉,应该已经看不出皮肤底色了,当然五官绝对没有问题,整一个九零后。
  点菜的时候,菇凉拦着我,说我们就三个女的,吃不了多少——声音软软的,很萌,比较憨,不讨厌,还挺有趣。

  菇凉就用憨憨软软很萌很萌的声音点了两菜一汤,青菜冬菇、冬瓜虾米、莲藕玉米排骨烫。那汤里就四块小排骨,一人一小碗米饭,我根本没吃饱,我想再加菜,菇凉不同意,说这三样刚刚好,又要了免费赠送的一小碟豆腐乳,总算打发了没吃掉的米饭——菜太清淡,我就吃不下去饭。
  吃饭期间,菇凉就畅谈了减肥和营养均衡以及不要浪费的密切关联,菇凉说自己平时中午吃盒饭就要两个素菜,最便宜那种,不吃猪肉,偶尔吃鸡肉、<。)#)))≦,晚餐回家喝妈妈煲的营养汤,菌菇又营养,又不太贵,还可以养生减肥.......
  菇凉在我看来,是比较瘦,比我瘦,我一米六二,90斤,菇凉应该有个一米六四,看上去好单薄。
  光是这些倒没什么不妥,吃饭之后,大姐说杭百周末有特惠,她去把那件什么夹克给她老公买下来,菇凉就问多少钱,大姐说,两折总要七百多吧。
  菇凉摇头,“我买衣服,从来不超过两百!”说着站了起来,亮亮身段儿,就是个带蕾丝的韩版连身裙,估计是淘宝货,“你们才多少钱?”
  我没好意思说,我以为50-100,没想到估量说这是淘宝店铺买家转让款,包邮30,衣服原价65,还不包邮,菇凉经常在熟悉的店铺“买家转让区”转悠,常有好收获。不过每季买衣服不会超过五件,多了浪费,衣服都是她妈妈手洗,不容易损坏的。

  结果大姐还是急着去买那件夹克,我结了帐,晚餐就花了47,我们想打车去武林门,菇凉说我们现在这个地方,走十分钟就有公交,坐五站,下车,换一段超市免费车,再换一条线就能到杭百。菇凉兴致勃勃,拉着我们就走,结果走了二十分钟到那个公交站,之后连折腾带换车,到了杭百已经八点半了!那件夹克卖空了!
  打车过去,20块钱足够,我们三个人人均7块,实际上我们刷了六次公交卡,每次八五折,相当于10元,为了省10元,白跑一趟!
  我就当锻炼身体了,大姐没买到那件盯了半个月的夹克,回去的路上不停啰嗦~~
  回头大姐就没再催我让她和大斌子见面,说实在的,这菇凉有点儿作了,消费观念因人而异,可要一起生活,还真不能有太大差异。
  我后来把这事儿跟大斌子汇报了,要是他还是懂得欣赏菇凉的节俭劲儿,那也是一桩好事儿,结果大斌子就像听天书,临了总结一句,这要是一起过日子,两天就能把我饿死!
  日期:2013-03-07 20:57:17
  一零二 激情至死
  几年前的事儿,昨天看了王石离婚和小三弄一起了,想起这事儿。
  我的一对儿客户,夫妻档家族企业,妻子内部管理,丈夫主外。
  企业有相当规模,管理层基本是双方亲友,等于一大家子都靠这个企业生存,任重道远。
  男的是女婿入赘,原先就是老丈人的小酒厂,夫妻俩越做越大,后来收购了一个省内名牌,再后来,酒楼、房地产一起上。
  成功的道路不尽相同,成功后的老男,往往一个套路。这男的在55岁以后,公开和小三同丨居丨了,儿子女儿也拉不回来,他老婆心想,随你闹吧,反正面上这俩口子还是很和谐的一对儿。
  这么混了三四年,小三三十了,人家不愿意再没名分了,小三也不是吃闲饭的,会管理,总想进企业核心部门,碍于原配纠集了家族各种力量,没得逞。

  原配和老男结婚三十五周年纪念日,俩人在高档会所举办庆典,我也收到了请柬,我当时很佩服这原配的宁劲儿,明明所有人都知道这夫妻俩早已貌合神离,老男天天带着个小三,却还是高调宴请,最后一幕是夫妻二人喝交杯酒,又拍录像又摄影,显得特别隆重。
  一小时以后,男人死了,猝死在小三床上,法医验尸结果,兴奋剂服用过量。
  现场确实有没吃完的淡蓝色片剂,小三交代,老男每次服用两片,今晚也没注意他到底吃了几片,应该不会超量。
  只见尸首,不见凶手啊。
  原配闻听,即刻召开家庭会,商议决定低调处理后事,约见律师,核实小三侵占他们家族资产具体数目,准备夺回财产。
  小三也是个厉害的主,拿出一份遗书,老男死后一切财产归小三!显然,老男隐瞒了家人,单独修改了曾经的遗书。
  原配问我怎么办,由于小三持有的遗书没有公正,原配手上的遗书早已通过公正,小三持有遗书法律效用低,且无法保证老男不是在被胁迫情况下立下违心遗嘱。正好在老男办公室抽屉里还找出了一份受益人为小三的高额意外保险,这小三一转眼,都成了疑犯。
  这事当然以小三完败告终。
  后来来我想起一件事儿,也就是一两年前,这位原配曾经和我讨论过,什么样的情况下,她的家族财产不会被男人再婚等等分割。我当时说,第一,通过法律公正,约定公司经营稳定,资本不变,公司股东个人持有股份不得转让,单独售让名下资产需要通过股东会议集体商定;第二,男人立遗嘱,百年以后财产归妻子、子女继承,老男的遗嘱就是那个阶段的产物。

  原配又问我,如果男人不同意,非要离婚分财产能不能让他净身出户?我觉得于法律上那种可能性不太大,毕竟是一个大公司,不是小家小户,不过不排除一种意外,男人突然死亡,并且没有明确财产分配的遗嘱。
  想到最后,就想到了那最后一杯交杯酒!原配深知老男花心成性,也绝对不会不调查他的“隐私”,包扣他的公文包里有淡蓝色小药片,最后一杯酒先弄进去两片,加上预料中还有的两片,很可能就是把人彻底送走!
  我没证据,人家能想出这个点子,杯子早就收拾好了。
  后来我跟这位女客户也不来往了,我同情她被老男背叛上海的遭遇,但不得不提防,女人被逼急了那种可怕。

  去年听闻这位女客户投案自首了。
  日期:2013-03-07 20:58:04
  一零三 小三的未来
  田小三高调吃红烧肉已经占满互联网头条了,我靠,老王头个“笨笨”~~~~~~

  就算这两货此生“真情”不变,田小三将来,也不会比原配好。
  我给推算推算,如果老王头身体扛得住,能活80岁,那时候田小三51,也就是五十岁之后,老王头西归,田小三还得当寡妇。
  原配五十后失婚,田小三五十后当寡妇,不见得年轻就真有不尽的好处,何况老王头七十随后那十年,对田小三就是折磨与考验。人家原配倒清闲了,不缺钱,更不用伺候老头,别说家里有钱就不用伺候那套,请来的保姆和家里人,不是一回事儿,除非,田小三压根没把老头当自己家人。
请按 Ctrl+D 将本页加入书签
提意见或您需要哪些图书的全集整理?
上一节目录下一节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