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摸了摸被撞疼的鼻子,瞪着他的脸问道:“你干嘛呀?说话啊!”
其实我内心已经猜到他会和我说什么,暑假里我们在网上的聊天越来越暧昧,会在QQ上互道晚安,会彼此分享暑假里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情,可以说无话不谈,只是谁也没去捅破这层窗户纸,因为中间隔着云,虽然她和男友正你侬我侬着。
“下周要陪你去买猫吗?”
“不用啊,我昨天打电话给我认的那个哥了,让他陪我去买,你认识的,那个计算机系的。”
我话还没说完呢,就被他堵住了嘴唇。我双手用力推开他,我怒道:“你干嘛呀!”
“烟烟,我喜欢你……”说着他的嘴又欺上来。我心脏加速跳动,就如小说里形容的心如小鹿撞。这是我的初吻,我才知道原来亲吻不仅可以用嘴唇还可以用舌头,我的无知啊,我在心里狠狠鄙视了自己一番。
他的唇在我脸上流连,舌头试图撬开我的嘴唇,我却用力把他推开了。“你别这样,我不习惯!”我知道我的脸红的发烫,幸好是晚上。
我听到林急促的喘息声,然后换成了低低的笑声。我双眼瞪着他,脸却像火烧。只听他笑着问:“那什么时候能习惯?”
我彻底晕倒,大哥你必要咬文嚼字吗,我心里暗骂道。
“做我女朋友吧。”他对着夜空漫不经心的说。
“那云……”我小声的说道。
“从来就没开始过,你又不是不知道,不相信的话你可以去问她啊!”
“那我……”
“你怎么那么多问题?”林皱眉看着我。
“我考虑考虑吧。“我说完转身就走了。
“烟烟……”
我听到林的叫声,却没回头。直到我跑回宿舍,我才捂着胸口不停的喘气。云贴着面膜,顶着张大白脸走过来问我:“你干嘛呢?被帅哥追啊?”
“被你这鬼样吓的!”我笑着对她说。
“嘿嘿!懒得理你!我去给我的honey打电话!”
我看着云走开的背影,想起了林刚才说过的话,我当然不会傻到去问云和林到底有没有开始过。我想我是喜欢林的,从最开始他追云的时候就喜欢,浓眉大眼,光洁的额头,刺刺的短发,一切都是我喜欢的样子。
又过了一周,又到了周日的晚上,而我依然去上自习。周四的时候林给我打过一次电话,没有说起那晚提起的事情,只说了他这个周末回家,周日晚上回来。我在自习室里看书,收到林的短信,问我在哪个教室。过了不一会儿,林就背着书包坐在了我身边,然后笑着从包里拿出一包糖炒栗子。糖炒栗子是我的最爱,以前聊天的时候好像和他提起过,没想到他还记着。我和他低声说着话,前面有人不时回头看,眼神中带着不友好,林说我们出去走走吧。我点了点头,收拾了桌上的东西跟着出去了。
自习教室的南面就是小河边,我们不知不觉就晃到了那里。林走了一段,就在河边的石头上坐了下来,我傻愣愣站在他身边。他一把拉我坐在他腿上,把我整个人抱在怀里。他的嘴唇有点发烫,吻我的时候我感觉到了他的灼热。当他的舌头舔上我的唇时,我的身体无法抑制地轻轻颤抖着。林乘机封住了我的双唇,轻柔的吮吸着,舌尖撬开我的唇瓣在齿上来回摩挲了一下,便长驱直入,灵活的挑弄着我的味蕾。我的唇齿间全是林的气息,我用力捶打他,我想我什么都没弄清楚呢,又被他偷吻了去。可我的身体被他死死的抱住,直到最后两人喘息着停了下来。
我眼泪汪汪的看的他,他被我的样子吓着了。紧张的问我怎么了。
我十分破坏气氛的问道:“我不会是你的退而求其次吧?”我当然指的是云。
“想什么呢?我不是都说了嘛,当然不是!”
我把手放在自己发烫的脸上,他用手把我的手拉下来,突然问道:“手怎么这么冷啊?”
“一直都这样啊,没听过1月生的手是冰冷的吗?”我恨恨地看着他。
他把我的手放在自己的手心里,紧紧地握着。回去的时候,他去超市里买了瓶水递给我,我喝了几口递给他让他拿着,他却拿过来自己喝了。我想我终于有男朋友了,可以和我喝同一瓶水,说明我们之间有了彼此。
日期:2013-02-26 09:36:24
五点半手机响的时候我正在吹头发,碎碎的短发,两分钟就能吹干。那一头长发毕业后一刀就剪了,也就再也没勇气去留长。
同住一个房间的小王喊着:“夏姐,电话!是不是城哥来查岗咯!”然后拿着手机奔进卫生间给我,我一看屏幕上一串数字,就直接按了挂机键,下楼。
站在宾馆的大门口,我看见林倚在车门上抽烟。黑色霸气的PORSCHE,身上价格不菲的纯手工西装,纯白色的衬衫解开了最上面的两个扣子。还有那夹着香烟的修长手指,时间已经把他打造成了一个成功的商业精英。反观我自己,T恤牛仔碎头发,,外加一件随意的短风衣,更像是逃课的学生妹。
林看见我,转身替我打开了副驾驶座的门,然后把副驾驶座上的公文包、领带等一并扔到了后排座位上。
等他坐上驾驶座的时候我笑着对他说:“我要不要回去换身正式点的衣服呀?我怎么感觉这么不搭呀?”
林看着我的脸,直到我低下头不敢和他对视,他才发动汽车,然后沉声道:“刚开完会,看时间差不多,就直接过来了。”
我吐了吐舌头,说了个哦,然后彼此都陷入了沉默中。林专注地开着车,不愧是动辄百万的SUV,一脚油门下去,我有种贴背的感觉。
汽车拐进了林子巷一座古朴的院落,林子巷在明清时期是官宦人家的宅院,虽然处于闹市区却是闹中取静,这里的宅院粉墙黛瓦、亭台水榭,非常怀旧。等我爬上那刻着繁复花纹的木雕楼梯,才发现原来林带我来的这个地方是一个私家菜馆。
|经理热情地过来,“洛总,您来了!”然后引着我们去包间。精致优雅的包间,温暖灯光的水晶灯,瓷白耀眼的餐具。菜一道一道上来,都是精致的苏帮菜,有几个都是我喜欢的。
“没想到你还记得我的口味。”我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没事干嘛提以前,我在心里狠狠唾骂了自己一声。
林并没有接我的话,而是拿起事先放在冰块里的红酒瓶,举着问道:“要不要喝点?我看你这几年酒量渐长,昨晚你应该喝了不少吧?”
我也不扭捏作态,拿起酒杯递了过去。工作三年了,在我们这种单位混,酒桌上的应酬是少不了的,上级检查、部门聚餐,哪次少得了酒,我也早就不是当初那个一杯倒的黄毛丫头了。
“那就少喝点,今天爬山有点累了。”我实话实说。
“那就少喝点。”林重复着我的话,在酒杯里倒了半杯。
两个人安静的吃饭,可能是爬山肚子饿了,菜又合我的口味,我的胃口倒是出奇的好。
“吃的也不少啊,怎么大二瘦了下去以后也没见你胖回去。”林用玩笑的口吻说道。
我瞪了他一眼,“你身材还是那么好,难道是刻意保持的?”近距离的坐在林的身边,可以看见他那一如往昔的明亮眼睛,时间把他的脸庞刻画的更有棱角,仔细再看他,的确是个成熟内敛的成功人士,喜怒不形于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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