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爱已成碎片——记录那些听来的故事》
第2节

作者: 迷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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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怪认为那是一种誓言,他心中暗自决定,要在婚礼上面对所有的人,对她说出这三个字,但若是誓言,就不可多说,说多了就不虔诚了。而他女朋友认为,爱,就要说出来,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他女朋友要求的第一个生日礼物,是要他在一张纸上写满“我爱你”,而他打工节省了几个月的钱给女朋友买根项链,他女朋友要求的第二个生日礼物是,到山顶上对着山谷喊“我爱你”,结果,在山顶上猫怪拿出又省了几个月的钱买的一付耳环。
  后来,他女朋友就变成了他的前女友。
  猫怪本打算给她的第三个生日礼物,是一枚戒指,算算那时,他们应该已经毕业了。
  他们毕业时,他的前女友已经有了新男友,新男友也是跟他们一个系的。
  散伙饭上,猫怪喝醉了,他拎着酒瓶,边喝边在人群中挤着,他在找他的前女友,他们将各自回老家,恐怕此生再也无法见面了。
  喝醉的人一般都无法控制自己,尤其是很少喝醉的人。猫怪拉住他的前女友,眼泪迷糊了眼镜,声音大而嘶哑,“你想听的,我现在告诉你:我爱你,我那时是真的爱你啊”。
  猫怪等来的是一记拳头,来自前女友的新男友,两人扭打在一起,噢不,基本上是猫怪被摁在地上打,很快,打架的被拉开了,那天晚上,人太多太乱,有太多眼泪,没人注意倒在地上的猫怪。
  猫怪的眼镜被打飞了,他被一个人拖到角落的凳子上,眼角生疼,看不清四周,那个人在一旁嘟囔道“还好没出血”,伸手将猫怪的眼镜架到他鼻梁上。
  此时猫怪看清,那个人是他的前女友,因为眼镜片碎了一半,他眼中的一切,包括他的前女友,也都是形象破碎的。
  猫怪放声大哭。
  日期:2013-12-07 21:04:56

  他哭了很久,直到众人皆散去,他的前女友仍陪着他坐在那个角落里。他跟个复读机似的不停地边哭边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像是在读她曾经要的第一份生日礼物,满纸都是“我爱你”。
  “算了,都过去了,忘了吧。”她说。
  “还来得及吗?”他垂死挣扎,但知无望。
  “那时,你为什么不说出来?”
  “我觉得我已经做到的,就不用说出来。”他说。
  “现在说出来,也已经没有用了。”她说。
  最后,猫怪说,合个影吧,不管是同学还是恋人,情份一场。他突然想到他们至今没有一张合影照片。
  “不如忘记吧,就像从来没有认识过一样。”这是她的最后一句话。

  后来,听她寝室的女生说,那天她哭了一夜,怎么劝都劝不住。第二天,她和她的新男友分手了,第三天,她离开学校回家去了。之后,再无音讯。
  夜宵摊头,我和猫怪,现在换做他在掉眼泪,反正这城市里也没人认识他,除了我。
  他的眼泪是从手掌间流下来的,猫怪用手掌摁住眼睛,半天说不出话来。
  “我再也没有见过她。”他的声音很涩。
  “我也没有和她合过影,连她的照片也没有。”他说。
  “我怕忘记她长什么样,所以……”
  后来,猫怪就落下这毛病了,见着长得跟她很像的姑娘,就忍不住求合影,好像她从未离开过,这样他会永远记住她的模样。
  照片上那些长得像她的姑娘,一直微笑着,猫怪在一旁,笑得很天真,跟个大学生似的。
  日期:2013-12-07 21:06:30
  出差回来的那个晚上,我去找我男朋友。
  他开门一看是我,很惊讶,没说什么,但眼中的意思是“你怎么来了”。

  加上今天,他已经八天没有联络过我了,这八天里,我有因为想等他电话盯着手机整夜睡不着,也有为他在夜宵摊上对着男同事哭过,再看看他,却一副没事人的样子,我气得直想转身就走。
  但是,我不愿意他离开我。
  “你,怎么来了?”他问我。
  “我——”我突然发现自己也是个嘴笨的人,那三个字说出来竟然是那样的艰难,尴尬、怯懦、羞愧,将后面那两个字卡在我嗓子中出不来。
  “你,怎么了?”他问我,开始用关切的眼神看着我。
  我最受不了他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好像我是一只受伤的小猫,可怜巴巴,我爱上他的时候,也是因为只有他会这样看着我,我所有伪装的坚强,都可以卸下来扔在一边。我的受不了,是每次他这样看着我,我就会忍不住想哭,哭出那些积攒多日的委屈,哭得没形没状。
  站在他门前的我,刚从外地出差回来,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头发冒油乱糟糟,早上扑的那点粉已经无影无踪,我低头看着他家门口的地垫,嘴里咕噜出一句话,声音轻轻的。
  “你,说什么?”他继续问我,大概是真的以为我怎么了,他凑近我的脸,眼睛睁得大大的。
  我抬起头来,满脸是泪,“我爱你呀”,我大声道,声音大些,仿佛给了我勇气,“你这笨蛋,你没听到我说我爱你呀”,眼泪流过我的嘴唇,咸咸的。

  他紧紧搂住我,下巴颏儿抵住我的头顶,对我吼道:“你才是傻瓜,大傻瓜,出差了,不会给我打个电话啊!”
  我们俩,杵在楼道里,哭得像俩个傻孩子。
  直到对门的邻居实在受不了了,从门缝里扯了一嗓子,“要哭回家哭去”。
  日期:2013-12-07 21:07:33
  十一小长假,我回了趟老家,参加表姐的婚礼。表姐夫很帅,表姐很开心,据说是奉子成婚,明年此时,我就能把小外甥抱在怀里了。表姐在发喜糖时,我们感慨一结婚一怀孕,人就充了气似的胖了,“以前我还有过一尺八的腰身呢”,表姐感慨。
  一尺八腰身时的表姐,还在读大学吧。
  其实,有句话我是说对了,就是对那个猫怪求合影的“前台表妹”说的,“你还像我表姐呢”,她真的挺像一尺八腰身时的表姐,对了,那个“客户表妹”也挺像的,还有,在杭州遇到的“路人表妹”,也有点像。
  一尺八腰身时的表姐,很漂亮。

  “回不去了呀。”现在的表姐自己捏捏腰上的救生圈自嘲。
  我搂住她。
  那天夜里,在从夜宵摊回宾馆的路上,我问猫怪,为什么要记着她的模样?已经逝去的,就应该被忘记。
  “因为她是我第一个爱上的人啊。”猫怪回答道。
  日期:2013-12-07 21:08:27
  恩,第一个故事结束了,有人喜欢看这样的故事吗?
  有时在电脑上会碰到想删除一个文件,却因为太大了,电脑会问你要不要彻底粉碎

  那时总会慎重一下,因为不可能再从垃圾站里翻出来了
  有的时候记忆中某个片段某个人影,因为太重太大了,必须要被碎成碎片时,你会怎么做?继续背负,还是让TA碎掉,有些细小的碎片便进入到你的血液中,在你的记忆中游走
  不必再记全所有的细节,碎片一直伴随着也好
  日期:2013-12-08 16:48:15
  第二个故事:十三叔
  牛奶妹是胖草招进来,胖草的头儿是十三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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