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摊上了一个美帝饭桶男票,从此刷新了我对美帝的三观》
第9节

作者: Goth伊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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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撇撇嘴,“没有,但是吃了你这个奶酪蛋糕也差不多了。”

  覃曼道,“嗯,那行,本来还想问你要不要去楼下嗦碗粉。”
  说着我把剩下的蛋糕扒拉完了,回房间收拾一会儿要上课的书。离上课还有一会儿,就滚到电脑旁边开电脑看了一会儿暴漫。看着b站各种吐槽的同时,我一边搭着脚在椅子上,狂笑不止。
  覃曼经常形容我,每次看《银魂》、《暴漫》、《十万个冷笑话》这些东西的时候,笑起来就跟抽风一样,蛇精病一般的在风中凌乱。
  看到吐槽的时候,我经常是一个人打哈哈打到楼上楼下都能听见的,我爸常因为我笑得太夸张而教育我:“以前的女人都是走不动裙笑不露齿,你笑得这么恐怖,一点淑女样儿都没有,以后会嫁不出去咧!”
  日期:2015-01-25 23:30:41
  这会儿,我看暴漫正看得高『潮』,突然有人敲门了。不想动的时候,覃曼吼了一句,“哥哥,我在敷面膜,你去开一下门!”

  我“哦”了一声,十分不情愿的滚去开门,还骂了一句,“哪个蛇精这个时候跑过来啊?”
  打开门,就看到周公鸡一脸抿嘴甜笑的站在门口,手里还端着一盆匹萨。
  “陈歌,我自己做的,想起你没吃午饭就下来了,送来给你试试。”周公鸡乖乖脸说道。
  我愣了一下,“哦……”然后接过匹萨就往里走,“谢谢啊!”正要关门的功夫,周公鸡已经毫不客气的跟了进来,覃曼这时候顶着一脸海藻面膜出来,问了句,“谁呀?”
  “卧槽!”密集恐惧症分分钟爆发的我,手一抖,匹萨一滑……
  日期:2015-01-26 20:34:05
  所谓的神作死,我想我一定是分分钟演绎得淋漓极致了。周公鸡好不容易的送匹萨来,就这么差点儿被我打翻之际,覃曼也发挥了她终极吃货的精神,一声“卧槽”然后一个箭步冲上来,手一伸,居然接住了!
  正要松一口气,就看见覃曼的脸上那坨黑乎乎的东西一滑,我吓得倒吸一口凉气,手一挥,差点儿抽到覃曼脸上,然后将那坨黑乎乎的东西黏到了手上。
  啧啧,这默契程度,这一波三折……
  周公鸡在一旁一脸下巴都要掉了的表情,我无奈的冲他撇撇嘴。
  覃曼笑眯眯道,“哥哥,不好意思哈……周维来了就进来坐一下吧……”说着,一边朝我努嘴。
  我白了覃曼一眼,然后将匹萨塞到覃曼手里,滚去卫生间洗手了。

  出来的时候周公鸡已经走了,覃曼这个吃货在吃匹萨,“他下来就为了送一半匹萨给你欸,哥哥,说真的,我是觉得这个外国小伙子挺不错的,你真的不考虑一下?”
  日期:2015-01-26 20:37:43
  “我可以呵呵你一脸吗?”我这么说了句。
  覃曼毫不介意的吃着匹萨,“能啊,只要你呵得出来。”
  说得出就做得到嘛,覃曼既然说能了,我要是不做点儿什么,就太对不起自己了。我猥琐的笑了一下,然后开始咳老痰模式,“咳……”
  “喂喂喂,你丫够了啊!”覃曼被我的声音恶心到,赶紧的打住,她是知道我的尿性的,要是让我接着任性下去,我说不定能做出点儿更恶心的动作。
  “吃披萨,味道还不错,你试试。”覃曼道,“我觉得吧,这个时代,能做饭的男人就已经很不错了。作为一个老美,周维汉语说的不错,还会做披萨,人也收拾得干干净净的,要是哥哥你将来真的嫁给他,还能生个混血儿,一定会超级可爱……”
  “卧槽,八竿子还打不着,就开始生孩子,你就逗吧。”我淡定的回答道,还抓了一块披萨塞进嘴里,“我觉得吧,你倒是早点儿和萧嵘生个猴子比较好。”
  日期:2015-01-26 20:38:29

  听见我说猴子,小尤物还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哎,萧嵘要是个外国人就好了,那我将来就也可以生一个混血儿了……”
  我只差没吐槽:你还是去精子库弄个优良血统的外国人生个猴子算了。
  得!跟这货是说不通的,软妹的心思啊,不是我这种抠脚大汉能理解的。
  “这匹萨味道真的很赞!”覃曼一边说,还一边砸吧嘴,“嗯,周维条件很不错欸,哥哥你有功夫总是吐槽自己是单身狗,为什么不抓紧机会上手?女追男,隔层纱哟!”
  “嗯,但是你让我怎么追一个基佬?还是个纯受?”我淡定的回答道,然后一边淡定的吃着匹萨。我对匹萨这种东西倒是无感的,如果周公鸡什么时候能够做一两道中国菜,那倒是可以表扬一下。
  欸?他会做菜了那我不是没收入了?不行,他还是看着我做,他只管吃就好。

  “真是受吗?我怎么觉得是兽?禽兽的兽哟!”覃曼说着,一脸猥琐的表情,还做了个迪斯尼里面狮子嗷嗷的表情。
  我开始给覃曼分析,“会做饭,会收拾家务,会洗衣服,喜欢逛街,喜欢和商贩砍价,还对女人不感兴趣,这种种迹象,难道不是表明了周公鸡是受?”说着我还补充了一句,“外国人可是很放得开的,你这么看不起基佬是不对的!”
  日期:2015-01-26 23:20:38
  自从我给覃曼灌输了周公鸡是个受的思想之后,覃曼就很少在我面前再提起让我追周公鸡的打算了。日子也像是从前那样,再无波澜,除了偶尔周公鸡周末来蹭饭之外,那段时间,我们也很少有其他的交集。
  这天下午没课,为了节省租房的空调费,我很自觉的溜去图书馆看书了。看的也不是什么正经书,也就挑一些我感兴趣的东西随便翻翻。
  天气热,图书馆的人比较多,我去得比较晚所以室内已经坐满了,但是室内走廊还有几个空位子,我便抓着空当儿坐下了。正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冷不丁后面一只爪子拍在我背后。
  “卧槽,谁啊!”我习惯了糙汉子,猛的被人拍一下,就直接嚷嚷起来。

  周围一票学霸开始冲我翻白眼,我识相的闭了嘴,然后怨念的回头,“你妈蛋,图书馆也乱吓人,脑子有……”
  还没骂完,我就没有勇气接着骂下去了。因为在我背后拍我的人不是别人,是曾晨宗。
  日期:2015-01-26 23:21:12
  曾晨宗是谁呢?他是我大学生涯里唯一一个有过一丢丢好感的男生。嗯,也许那种淡淡的感觉,可以称之为喜欢。不过我们俩都很久没见面了,上一次见面,差不多是半年前了。
  他笑眯眯的在我对面坐下,开始毫不留情的黑我,“渣渣,你怎么开始泡馆了?”

  我也毫不留情的白了他一眼,“卧槽,你不知道这儿有空调吗?还有,以后不要胡乱在背后拍人,人吓人吓死人的。”我倒不是怕被他吓死,我是怕我聒聒噪噪被图书馆里那群用功的学霸揍死。
  曾晨宗忍不住就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歪着脑袋在那里笑。当时我喜欢他,也就是喜欢他干净的笑。
  看着曾晨宗笑,我就有一种脑子热血上涌,要流鼻血的感觉。咳咳,淡定,不就是个笑起来好看的男子么!
  哦,不,我就是对这种笑起来特阳光干净的美男子特别没有抵抗力,哦,上帝啊,肿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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