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律师给大家讲讲执业生涯中遇到的一些稀奇案子》
第6节作者:
退休律师 日期:2009-11-15 13:42:43
20。无人负责的一起拆迁致死案。
当时代理这个案件,也只能走到这一步了。
某城中村集中改造,政府提出的补偿条件不能被当地居民所接受。
原因是补偿过低,而这个地方政府开发时估价早已过亿。
如果这里的居民卖二手房的话,市场价要比政府补偿房款高出40%
这就是矛盾所在。
钉子户拒不离开,在半夜有人冲进家里,把人绑出来,然后再把电器什么的抬出来。推土机直接抹平了。
整个过程不超10分钟。
然后发现钉子户的小孙子被砸在里面死了。
我们代理的时候,唯一的证据就是几个钉子户的证言。
我们想获得第一手证据,去现场看时,发现早就没了现场,人家根本没停工。
至于把小孩砸死,是因为“在推倒隔壁已搬出的住宅时,墙体受到震动,导致该墙倒塌”。换句话说,是意外,而不是故意。
最后是协商解决,政府给在拆迁费外,又额外给了一笔死亡补偿金。但都计算在拆迁费的平方里面。这起案件中,没有任何人受到哪怕是警告的处分。
不过有关领导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
你那里养孩子就算一千一月吧,赔你7万多你还赚了(孩子4岁)。
日期:2009-11-16 11:27:06
21.唯一劝当事人撤诉的一次。
也不是什么大案子,不过算是律师工作的一部分而已。我是为她好。
当事人的丈夫是某钢厂的一个工人,因厂方的原因,出工伤最终死亡。
当时是90年代中期,那个城市平均工资只有700多,而她丈夫的工资是1700元。
工厂列出赔偿方案后,当事人不满意,准备起诉。
我们接案后分析了一下,认为起诉不如协商解决。如果起诉的话,加上员工的意外保险,能获得的赔偿金也就10多万
刚开始当事人不理解,认为是钢厂把我们策反了
后来和钢厂多次协商了此事,钢厂给出了补偿
1、一次性补偿6万元,包括后事处理费用。
2、钢厂负责当事人孩子从小学到大学的全部学费和生活费用。生活费用按月发放,学费每年发放。
3、孩子大学毕业后,进厂工作,按正式工的标准接收。
当事人最终同意了此方案。
这也是我执业生涯中,唯一一次劝当事人撤诉的案件。
日期:2009-11-17 12:05:17
21、最具电影情节的盗窃案。
说出来准有不信的,但这确实是事实,
03年那会吧,我为一个盗窃机动车案嫌疑人辩护。
这个嫌疑人曾在某汽车专营店作过店长,是从维修师转的行政,当维修师的时候,去国外的厂家进修过两次累计一年半。
五年前曾落过一次网,当时在分局的留置室里,自己捅开的手铐,自己捅开铁门,自己捅开走廊门,跑到楼下自己捅开一辆警车逃走了。导致一个副局长被停职检查。
截止03年落网时,盗窃生涯共七年,偷的最便宜的车是个八千块的二手吉普,最贵的车是70万的奔驰。
曾看过他盗车的监控录像,捅开那辆别克,只花了五秒钟
据他所言,曾花两秒多就捅开一辆普桑。
作案工具只有一个曲别针,一个很细的改锥。
本以为是团伙作案,结果只有他一个人。
最早他是受一部电影的启发,那部电影里主人公就用曲别针开汽车门,他就开始研究这种方法,最后给自己规定,盗车的时候数秒,如果一辆车用七秒种捅不开的话,就放弃不偷了。
可他还没遇见让自己放弃的车。
盗来的车都被卖掉了,价值20万的车,他五万就敢卖。
和他家属第一次见面时,还有去检查机关领取材料时,我们都象看小说一样。
也是通过他的检举,挖出了一个收旧汽车的团伙,这也算他立功了。
最后被判死缓。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
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