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莫兰系列:雾锁天途(网络版)》
第38节

作者: 鬼马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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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案情报告上的描述,雷海琼陈尸的姿态颇为特别。她是背朝上躺在女厕所的走廊地板上的,左手臂伸向前方,左手向前竖起食指,右臂放在身体的旁边。莫兰认为,人在被刀捅死时,身体正承受剧痛,无论如何都不太可能会有伸出食指这样的姿态。所以,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凶手为了迷惑警方故意为之,另一种是雷海琼临死前向警方提供的讯息。假如是第二种,那雷海琼想用这个手势告诉警方什么呢?我的手指?手指指的方向?还是——1号?

  如王雪所说,雷海琼随身的确带了一个包。包内的物品包括纸巾、口红、香水、眉笔、一个新的塑料袋、一支圆珠笔、一包话梅、三根橡皮筋和一张前天的报纸。包里没有钱包,也没有身份证、驾驶证,地址簿等任何可以说明其身份的物品。于是,警方不得不用最快的速度将认尸启示登上了报纸。
  次日清晨,也就是7月21日上午10点左右,雷海琼的弟弟雷海晨与其母亲一起来到了D区丨警丨察局,他们很快确认了死者的身份。雷海晨告诉警方,雷海琼不住在家里,平时很少跟家里联系,逢年过节也基本不回家。“如果不是看到照片里的人很像我姐姐,我是不会来的。”雷海晨说。凑巧的是,雷海晨就在青风中学高二年级就读,只不过因为罹患先天性心脏病,他有部分时间都不得不在家自学。

  从警方对雷海晨之后的两次单独谈话中不难看出,雷海晨已经成为“雷海琼案”的主要嫌疑人之一。警方照例询问了雷海晨在不在场证明。雷海晨告诉警方,案发当晚他独自在家,其母晚上6点至12点在某私人工厂打工,其父则在S市气象仪表厂门卫室值夜班,没有人证明他在9点至10点之间在家,但是当然,也没人证明他曾经出去过。
  警方对雷海晨的描述也颇为耐人寻味。“在进停尸房之前,他请求警方给其母亲提供一张椅子,以免母亲昏倒在地上;认尸的时候他情绪平稳,态度镇定,没有流泪,凝视尸体面部达1分钟之后才作出肯定的回答。自始至终未表露出悲伤、忧郁或愤怒的情绪,对于警方的询问有问必答,十分合作。”
  该案件因为发生在夜里学校的教学楼内,所以没有目击者。报案人是学校勤杂工的女儿凌珑。据调查,凌珑跟雷海晨是同班同学,两人关系融洽,同学反应平时两人经常在一起,雷海晨身体不适时,多半由凌珑送其回家。
  凌珑称当天晚上自己失眠,因此突发奇想到教学楼去转一圈——她自称这是她治疗失眠的惯用方法——结果无意中发现雷海琼的尸体。凌珑虽然跟雷海晨是同学兼好友,但是她说她不认识雷海琼,因为她从来没在雷海晨家看见过雷海琼本人或照片,雷海晨也从没跟她提到过他有这样一个姐姐。
  由于雷海琼案现在仍在侦查中,所以案件的调查过程写得极为简洁。
日期:2009-7-22 14:38:00

  由于雷海琼案现在仍在侦查中,所以案件的调查过程写得极为简洁。
  第三起案件发生在7月22日清晨6点50分左右。案发经过没人看见,至今未找到目击者。当天清晨7点15分左右,警方接到报警,随即赶赴大理路18号。警方在工地上发现一男一女。女子已经停止呼吸,男子尚有气息,但后脑明显曾遭钝器击打。
  被害人随身携带一个女式拎包,里面的物品有牛肉干一袋、菠萝面包一个(保质期到7月21晚上)、花生糖一包、方便面一包、化妆棉一包、塑料绳一卷、财务空白报表10张、发带一根,花色布袋一个。跟雷海琼一样,她身边没有任何可以确认其身份的物品,但警方很快就从那名跟刘玉如同时被发现的男子——高竞口中知道了被害人的姓名。
  被害人名叫刘玉如,现年45岁,本市人,是本市力容商贸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高竞告诉警方,她跟被害人在前一天曾见过面,但那是两人第一次见面,之前两人不认识,他也仅知道被害人的姓名而已。
  刘玉如的死亡时间是7月22日清晨6点至7点,死因经确认为勒杀,凶器是两双X牌弹力丝袜,警方在高竞的包里将其找到,高竞称对此一无所知。高竞告诉警方,案发前一晚,他跟本案的报案人陈牧野约好清晨7点前在大理路案发现场附近碰头,但6点45分左右,他赶到工地后不久即遭到袭击,之后他就不省人事,直到警方到达为止。
  然而,陈牧野的说辞却与高竞并不吻合。陈牧野称他在案发当天清晨5点左右接到高竞的电话,高竞在电话里要求与其在大理路工地见面,说有一件跟陈牧野父亲有关的东西要交给他,不想等他赶到工地后,却发现受伤的高竞和被杀的刘玉如。陈牧野向警方承认,他认识被害人,被害人是其父亲的朋友,但他跟被害人之间从未有任何交往。
  警方似乎意识到陈牧野的父亲陈东方也是该案的相关人,在案件报告中专门附了一张陈东方的户籍档案复印件,并在后面补了一句“陈东方目前下落不明,正在查找中。”
  警方还核实了两人提供的证词。

  “陈牧野家的确在案发当天清晨5点左右接到过一个电话。电话持续了三分钟。经查来电是和平路小学旁边的一处公用电话。没有目击者。”
  “高竞于案发当天早上6点左右离开前进旅社,根据前台回忆,他之前未曾离开过旅社。他所在的旅社与和平路公用电话所在的位置相距约5公里——这一点可以证明不可能是高竞打的电话。”
  莫兰把整理好的资料反复看了两遍,才确定她下一步该做哪些事。第一,她要先弄清楚两个公用电话的位置。首先是和平路小学附近。清晨5点打给陈牧野的那个电话和一个多星期前导致陈东方失踪的那个电话都是从那里打出的,所以那里一定是个关键地点。另外一个位置是在大理路上,有人曾经在7月21日晚上用那里的公用电话打过计小强家的电话,还把计小强误当成了高竞,后来高竞用来电显示的方式打了过去,两人这才定好第二天大理路的工地之约。奇怪的是,那天晚上,那人怎么知道高竞会打过去?难道他一直都在公用电话旁边吗?

  第二,她决定去丨警丨察局跑一趟,想办法看看那些案件照片。首先她要确认王小山死亡时躺着的位置,因为这有助于确认,王小山正在朝哪边看,当然顺便也可以检查下照片上还有什么可疑之处。其次,她想看的是雷海琼死的时候,她的食指到底是怎么伸的,莫兰总觉得伸出食指这样的举动非常诡异。
  第三,她很想见见雷海晨,面对亲人的死如此淡漠,如果不是天生的冷血动物,那一定是有原因的吧。会不会是雷海琼曾经做过什么对不起弟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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