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性纪——一个寻找爱寻找美寻找自由、启悟生命真谛的故事》
第11节

作者: 吴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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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背着一个高过头顶的黑色大旅行袋,还有绑在其上的他的宝贝吉它,在一个黄昏朦胧的云雾里突然降临在我的世界。他悄悄躲在一处岩石后,待我经行背转身时,猝不及防地要从后面抱住我,被我警觉地一闪,扑了个空,一个趔趄,几乎摔倒。我手一抄接住,一看是他,真是又惊又喜。彼此拥抱一通吁寒问暖,他一边捶打着我的胸脯,一边打趣说大熊,大熊,在山上吃素,也没见你瘦多少啊,怎么不索性做了和尚。“是啊,真是素坏了洒家,再有那些清规戒律加身我可就更不得自在了。”我抱着他的肩,端详着说:“你倒是越跑越精悍了,比原来更黑了。”

  “我给你带烧鸡来了,还有酒,怎么着,你不会真吃素吧。”
  “怎么会,百无禁忌,无所住心。”我摩了摩金色夕阳底下锃亮的光头,让一片青茬儿的发根都刺拉拉怡然自得地醒过来。“嗯,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方峻学着少林寺里的镜头,又像往昔似的,恢复了嘻嘻哈哈孩子一样的亲热。他也就在我面前这样,估计现在更是。我接过他的大袋子扛在肩上,引他到我的天然别墅,给他一一介绍,又听他拉拉杂杂地讲述这几年走南闯北做流浪歌手的有趣见闻。他见了我嘴还是闲不住,像关了几十年好不容易才放出来见着亲人似的,说起来没完没了。就像过去,即便我要躺下来休息了,他也会凑过来叨着烟,蹲在我床前,叽里咕嗗再自顾自来它俩小时,直到确切地认可了我酣然的鼻息方才悻悻离开。我在想,他每天都行走在人群中间,每天会有那么多人围着他听他演唱,却还是从前一样的孤独。

  老天爷真有意思,我们一胖一瘦,一动一静,都是生性放达有时又莫名孤僻,表现形式如此迥异有些地方却又这般志趣相投。
  天不知不觉就黑了,他是坐索道先上到金顶的,却没在那里预订客房,是憋着要和我一起住洞子。我们就在洞里摊开厚厚的草垫褥子,敞开小木门,借着清凉的月光,又像过去看完演出一样,挤在一张床上闲聊。那时是聊在北京的一些著名“据点”诸如开心乐园、忙蜂酒吧、豪运、无名高地见识过的一些乐队,聊《无聊军队》那个年代的无忧无虑,聊汪峰当年长发飘飘的意气风发与花儿乐队还是小崽儿时的稚嫩。发觉很多现场我们都亲身经历,却从未相识,真是相见恨晚!不由得不再多喝两口。有时候,我们还会聊到共同喜欢的涅磐的那些经典名曲:《Smells Like Teen Spirit》、《rape me》、《Lithium》、《sliver》……,聊卡特库班歇斯底里的绝望与《Last Night》凄凉无比的惆怅,聊唐诗宋词的登峰造极与垮掉一代的颠覆与荒唐。

  再从高处一路往下崩,宗教、艺术、文学……欲望、女人、性、丨毒丨品……感兴趣的无所不聊。聊到兴奋处,在酒精抑或是激情的催化下,他会吹起他擅长的口琴,或索性操起那把在旧货市场淘来的破吉他,以那时还是三脚猫似的技术弹唱直至怒吼,会浑然不顾冬日平房里无暖气的冰冷,裹着被子,跳到地上,即兴背诵金斯堡汪洋恣意的《嚎叫》,会像簇拥台前的小朋克们一样挥舞着拳头嘶喊、狂欢,抑或一口气将大段的长句子渲泄到克鲁亚克式的“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屡屡到隔壁张大爷已忍无可忍,愤怒地擂响山墙,才幡然猛醒。那时,时空会有一霎那的停顿,我们的眼神穿越重重烟雾相互抵达,一脸坏笑,我把食指挡在嘴唇上无声地“嘘!……”,他便习惯性便秘患者一样的皱着眉头,耸耸肩撇嘴摊手,偃旗息鼓,披着被子重新挤过来,让我已经焐得暖暖的被窝变得更暖。不过我们倒并非同志,没有那幇嬉皮先驱“菊花插满头”的特殊爱好,只是房间狭小,又得搁两张桌子,所以只搭了一张加宽的单人床,我又胖,着实是太挤了点。

  现在一切早已看似不同了,我遁入深山,他浪迹天涯,但我能隐隐地感觉到,我们的骨子里还是流着同样的血,都还在路上寻找着某种希望、某种促发我们生命源泉的活生生。
  倚着山岩,在黑暗里相对而坐,不再想过去的那些事了,也不展望将来,渐渐默然无语,任心里一片炯炯的灯火通明。

日期:2009-11-18 16:27:39

  一直睡到第二天晌午,我们一起去泉边洗漱,一起生火做饭。他不习惯用灶台,被烟呛得直流眼泪,我接过他手里的火筷子,“这已经比我在藏区时好多了,那时是用干牛粪,现在用木柴。”我一边小心地使着风一边老练地捅着火眼儿里的干柴说。
  没拨弄几下,那火便呲呲啦啦丰润地烧起来,先是星星点点,后来已分不清柴与火,整个腾腾地越烧越旺,火舌在锅底四处吞舔,蔓延。不知怎么,裳儿,我一下想起了你。相对于风的暴烈,我总是觉得火更像是一名柔软温顺的女子,她的热是本真的,她的润是在她不易觉察的鲜活里面的。她总是熟谙风情随风就势地舞动身形,她总是拥裹住风之翘楚,与之合而为一,任风肆意地表现他的神勇。

  “嚯,还真快,老手儿了啊。”方峻打断了我的遐想。厨房灶台一角儿杂陈着锅碟碗筷,各种简单的炊具、米面以及前日新摘洗净的蔬菜,简直没了下脚的地方。方峻看不惯,又像从前似的帮我收拾着。他就是比我井井有条,想当初一起住的时候,除了床我们还一人拥有一张书桌,他外表粗犷,没想到还挺内秀细心的,总是摆放得清清爽爽整整齐齐的。我的则磁带、书籍、杂志、光碟、烟灰缸、酒瓶、记载“灵感”的小纸条、随心写在报纸上的阅读札记,偶尔还会有撕裂的方便面袋与就酒充饥的花生米,杂七杂八地堆满一桌子。他说我的时候,我就会狡辩说我这是乱中有序,順其自然,要找什么都在脑子里装着呢。更胡绉说我这是培养艺术的感觉,他不明所以,我就煞有介事地解释说要锻炼在纷繁复杂的生活里把你要的感觉提炼出来。进而我更忽悠着把毛老头儿也搬出来,说他就这样,天马行空,属于灵感型。而你则像老蒋属于严谨刻板型,高下不言而喻。

  方峻自认学理科的,争不过我,通常这时候他都会拿起吉他,扎在一旁闷头练琴去了。这方面我再怎么狡辩也说不过去了,他比我踏实刻苦多了,我只有甘拜下风。有一阵我们自认朋克乐并不复杂,就想自组乐队,有了这想法,他便四处求人找教材,没日没夜的练,水平突飞猛进。而我呢一直都没真正地下过苦功夫,就凭着一点小感觉,节奏直到最后也打不准。说来惭愧,这也是我们解散的原因之一。

  “你真是首陀罗种姓,倒真适合修‘大圆满’,还是那么乱。眼不见为净是吧。”方峻一边费劲擦着一只癞疮一样疤满干黄酱的碗一边愉快地挤兑我。“大圆满”是藏密宁玛派一种顿悟的法门,我曾跟他介绍过,曾经去藏区也是为去寻这个法。
  我冲他笑笑,没作声。那酱是近一个月来我天天吃面的佐料。
  加了新柴有点倒烟,我拿起锅检查灶台,风嗖的一下拥进来,火焰那曼妙的身子兴奋得忽拉拉窜起老高。刚才拨弄火眼儿时就在自己酝酿的灵感也就在这一刻顺势击中了我。
  “当火与风融为一种歌唱的时候,我认为是另一种澎湃的浪涛,另一种蓬勃的青青的秧苗。”我扭头冲方峻丢了一句。
  “呦,怎么着,又要‘浪’啊。”方峻一乐。
  我们俩过去经常一起斗诗,他一句我一句地合作胡抡,我们管这叫‘浪诗’。当然,他那时已经有板有眼了,而我只是文思不通地胡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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