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主嘿嘿笑,眼睛乱瞄看到伍月笙手上的蝙蝠:“这纹好些年头了吧?下针太浅,快化了。不过师傅手艺真不错,线儿走这么匀。”细看了看:“哎哟姐们儿,你这用的不是一般颜料吧?”压低声音鬼鬼祟祟地问:“白鸽儿血?”
伍月笙有趣地挑眉:“你怎么知道?”
小店主得意洋洋:“那当然。人工色素时间长了发青,你看你这颜色发黄啊。不细看以为胎记呢。”
发青发黄要看体质酸碱度如何,这跟什么神奇的红睛白羽鸽子血没关系。听李述讲,用鸽血上色纯属噱头,没什么特殊效果,而且很不仁道。鸽子血极易凝固,若用它的血来纹身,须当场割开鸽子喉咙,取鲜血,以针头刺进皮肤。
伍月笙懒得戳穿他的假资深,对纹身的讲究,她不比他懂得少。倒是被他最后这句话逗笑,什么人会带个蝙蝠胎记啊?恶魔转世?
太平日子过了几天,伍月笙忽然感到哪里缺了点儿什么,给程元元打电话说:“还什么时候来?没烟抽了。”
程元元气到虚脱:“自己买吧,以后别指望我。我也不指望你了。你爱咋地咋地吧。”
听到这个期待已久的消息,伍月笙好像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兴。
而电话那边萍萍和阿淼正竖着耳朵听,电话一挂立马问:“怎样?”
程元元气结:“那祖宗让我给她买烟!”
萍萍说:“这是引子。”
程元元问:“有证据吗?”
萍萍有信心:“伍月笙那个性子,想让你去可能直说吗?”
程元元犹豫:“我倒觉得她不可能想我去……”
阿淼别有思路:“七嫂,那个叫六零的,伍月笙怕他吗?”
程元元冷笑:“怕个屁!还有她怕的人?”
阿淼奇怪:“不是说他俩干好几仗了,伍月笙一点儿便宜都没占着吗?”
程元元说:“可六零也没占着啊,让咱那个浇了一脑袋水。”
阿淼摇头:“你说,要是那男的能娶了她,起码能治住她吧?起码干起来伍月笙不是他对手,说不定几天就给打老实了。”
萍萍惊慌地推了她一下:“你活傻啦?让那祖宗知道你敢出这招,不废了你的!!”
阿淼吓坏了:“唉呀我就随口胡咧咧,你们可别跟她说啊。”
程元元头疼欲裂,前科累累的伍月笙,让这种泼皮货提起来也犯怵。
萍萍接着贯彻自己的思想:“嫂,反正你这次绷住了,让你去也别去。伍月笙自己在外地,一个人住,过一段时间就该空虚了。肯定就找人陪了。”
阿淼倒觉得不一定行得通:“你拿咱家大学生当你呢?一天找不着人陪急得狼哇的。”
萍萍扭头喷她:“你他妈行不行啊!唠正经的呢。个小贱蹄子,瞎打岔,嘴给你撕开。”
程元元烦不胜烦:“滚滚滚,没他妈一会儿就唠下道了。”
伍月笙还不知道自己被程元元联合众妖精算计上了,日子在不习惯中又渐成习惯。晚上可以赶稿子了,喝很多咖啡也没人管,就是夜里睡不着,天亮起不来,经常迟到。吴以添提醒她一回,伍月笙说有数儿,结果第二天又来晚了。
吴以添晃到她座位前,往纸杯里弹弹烟灰:“行政新来的经理,你别让人家抓典型。”
伍月笙低眉顺眼:“啊。”
估计她也听不进去,吴以添摇摇头:“昨儿去采老贺怎么样?”
伍月笙发愁:“那人说话跟有人撵着似的。录机笔里的导出来都听不清。”
吴以添笑:“那幸好我没去,我们俩要到一堆儿就更没你说话的份儿了。”
伍月笙回忆一下:“他也说了,你们主编出了名的吴铁嘴,肉烂嘴不烂。”
吴以添倒觉得这是夸奖,欣然接受了,又问她:“晚上有安排没有?有人请泡脚,带你一个。”
伍月笙不感兴趣地垂下睫毛:“编稿子。”
吴以添给她减压:“这稿子拿上期项目的随便攒攒就行。贺吉明过阵子就调去华北了,不用费劲给他上人物。这边可能要来个新领导,想着还得找人盯死……”自言自语够了,回到之前话题:“也约了六零,一起去吧。”
伍月笙也没有那么不爱同陆领碰面,可是今天不想吵架。“不去。我跟他犯葛。”
吴以添劝降:“那不是误会吗?哎?”他把两只胳膊都搭在工位隔断上,俩眼镜贼光直转。
伍月笙防备地看着他,根据这么久的相处经验,吴以添一旦出现此种动作和表情,就表示痨病发作了。
果然一开口就是贼兮兮的声音:“我说三五,那次你因为啥泼他啊?你俩不是背着我有啥单线儿联系吧?”
伍月笙不爱听:“要有线儿我只想勒死他。”
他呵呵两声:“没有啊?那我记得人六零没得罪过你啊。那嘎斯罐让你当众泼那么一身,也没发飙,你不知道,这是极罕见的事儿。”
伍月笙不屑:“那是没好意思打女的。你没听他说我欠揍啊?”
吴以添大笑:“还挺记仇这丫头。”
伍月笙正要点烟,听见这句话一愣,松了打火机弹簧抬头看他。
深究眉眼五官,吴以添同李述并没多像,硬要说像,也就是眼睛都是所谓的轻眼,细而长,很利于隐藏心事的那种。可惜吴以添又戴了一副眼镜挡上。二人的气质人格更相差甚远,但在一些细节上,比方说惯用称呼,还有在她说严肃话题时会发笑,这人跟李述确有神似。尤其甫一照面,他侧首专注,略带思索的表情,让她一度有错觉。
吴以添笑意未歇,硬给盯僵了,纳闷地问:“怎么了?”
伍月笙皱眉:“对女同事不要使用这种侮辱性的称呼。”
吴以添很冤枉:“这怎么是侮辱性?这是昵称。‘丫头’是什么意思?小女孩儿,知道吧?比女孩儿还小,夸你年轻呢?”
伍月笙喷着烟雾:“夸不夸我也比你年轻。”
这妞儿真难讨好。吴以添凉凉地耷拉着眉毛,黯然离去:“是啊,我老了。时间过得太快了。岁月也不留情了。一晃再过个六十多年我就活一世纪了……”
伍月笙轻轻咳嗽轻轻笑:“话痨。”
好在家里的话痨走了,安静得与公司形成强烈反差。
程元元在的时候,伍月笙非常渴望能单独待会儿,听听歌,看看书,写点东西,想些事情。现在可以如愿了,才知道原来单独的概念有两种,主动寻求,和被人扔下,不是一回事。
打了一会儿电脑游戏,做了个面膜,涂完指甲,又把明天要穿的衣服选出来。还不到十点。电视剧仍是那几句单调的对白,只不过换了人来说。掀了窗帘望出去,一楼视野不佳,只能从小区护栏缝隙里,看到对面酒吧霓虹闪烁。生意还不错,闲男*出来进去,却没有声音,像一幅画。
推开酒吧大门,伍月笙忽然想起一件事儿,刚才她在房间里看这时,好像骂着自己了。
啤酒送上来,倒进杯子里慢慢啜着。酒花在口腔里翻腾、爆破,又归于平静。
很少有人是这样的喝法。李述就说过,这丫头喝啤酒好像喝咖啡。伍月笙不怎么喝啤酒,却因为这句话迷上喝咖啡。而且是不加糖不加奶精,特别涩,没法大口喝下去的纯咖啡,和喝啤酒一样有意思。起先是有点酸苦,咽下去后的呼吸中又有种奇异的香。
像很多事情的发生。当时感觉一般,甚至有点反感,但品味起来又很独特,谈不上怀念,只是有时候会想,能再来一次多好。对于“以前的事”,有人叫它“过去”,有人则称之为“经历”。伍月笙想:后者一定有着很不错的回忆。她和李述不算是过去,应该还在经历吧。上次通电话,是李述生日。
再过半个多小时,就整一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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