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结婚,父母要我出20万,不然就和我断绝关系》
第13节作者:
林珊2009 日期:2009-12-27 22:53:42
今天看了一会电视剧,一个情节,让我想起了一件事。不吐不快。
先生出国,我毕业工作,开始非常忙,先生怕我太累了,就一再的让我请个钟点工做家务。
不久后,我表姐有事到上海,在我那里住了几天,表姐看到了钟点工。表姐回去后,将钟点工一事告诉了我父母。
我父亲给我打电话,说我在上海生活太奢侈,一个人也要请钟点工,他要求我将钟点工辞掉,省点钱给家里。
日期:2009-12-28 13:46:41
你能不能想象一个场景:你自己碗里的是米饭和蔬菜,偶尔有一两块肥肉(因为肥肉并不比瘦肉好吃,但是性价比更高),而和你坐在同一个桌子上的小三岁的弟弟碗里有鸡块,有鱼,有红烧肉。
当家里有了一个西瓜,就切成两半,弟弟一个人用勺子挖着一半吃,你只能从另一半中吃掉几分之一。
这样的情景不是一天两天,而是很多年。你心里会怎么想?
弟弟考试考的不好,我要挨骂挨打;弟弟不做作业,我要挨骂;弟弟在外面闯祸,我要挨骂。
弟弟发烧了马上送到卫生院,我和妹妹彻夜守候;我生病了,给点钱买颗药吃,还骂我耽误做家务,耽误给弟弟辅导作业。
要知道,我比弟弟仅仅大3岁。
日期:2009-12-28 14:11:30
爷爷奶奶不住我家的时候,我家的资源分配顺序是(资源包括基本温饱以外的部分,基本温饱不在此列):
1.弟弟,占50%。
2.父亲,占20%。
3.母亲,占15%,毕竟她掌握部分分配权。
4.妹妹,占10%,爱哭的孩子,奶还是要多一点。
5.我,占5%,我很安静,在家逆来顺受。
这一分配为家庭所有的经济资源减去基本生活资料(基本生活资料包括保证饿不死的食物,冻不死的衣服,小学和初中的学费,小病的药费)后的经济物质资源。
爷爷奶奶住我家的时候,爷爷的份额和我父亲差不多,奶奶的份额和我母亲差不多。
日期:2009-12-29 15:06:43
很多人说:有能力就给。
然后把我归入有“有能力”的范围。
我是有能力给这20万的人吗?
是不是我口袋能掏出20万我就算是有能力的?
我肯定能掏出两万元,那是不是我也有能力买LV的包?
我只不过是拥有一套首付27万的房子和15万存款的人。请问拥有这点财产的人算“有能力”。不要说在上海,就是在中国任何一个地方,都不算富裕吧。
在这个大上海,我是穷人,是个刚刚温饱,房子大半属于银行的穷人。
我不是有能力给20万的人,我只有能力给2万。
我也不是有能力买LV的人,我只能买几百元的包包。
日期:2009-12-29 17:45:00
刚才有网友推荐我看了搜狐一个帖子,关于要不要凤凰女做儿媳的的讨论。很多网友说要求儿媳门当户对,如果不门当户对就一票否决,不管其他条件再好。
看了之后,更加明白我公婆我先生对我有多好了,他们没有介意我的家庭负担,没有要求门当户对。
不过我虽然出身农村,我也不会做凤凰女。我会在保证父母晚年生活的情况下,把所有的经济力量用于建设我和先生的小家。
我不让娘家的事情带给我先生烦恼。
对我来说,先生是最重要的,在保障父母晚年生活的情况下,我不会因为娘家的事情损害先生的利益。
日期:2009-12-29 21:50:10
不算不知道,一算才知道自己有多穷。
现在我才知道,原来自己属于赤贫人口。
我在婚前所有的净资产(包括由于房价上涨而增值的财产)减去我先生供我读书的全部费用和这几年住先生房子的租金。
也就是我个人的实际净资产按上海房屋均价2万元折算面积,不超过20平方,就按20平方算吧。
现在廉租房政策一人户的面积保障就是20平方。也就是说我的全部财产刚好就是国家救助的住房标准,如果低于这个标准,那就不算温饱了。
换句话说,我现在的财产刚好够温饱,基本上算是赤贫人口了。
我这位全部财产只有20平方的穷人,父母还想从我这里挖掉10平方走,居然有怎么多人支持。如果挖掉这10平方,我就只有10平方了,基本等同于睡大马路了。
我父母弟弟爷爷四个人的人均建筑面积是远高于20平方的,他们的条件明显好于我。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
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