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上就是如此。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擅长赢球的教练,他们很容易刚到一支球队就迅速带队夺冠,这里面的典型人物有意大利的金牌教练卡佩罗,银狐里皮,德国的希斯菲尔德,雷哈格尔,西班牙的贝尼特斯,荷兰的希丁克,以及我们伟大的鸟叔,等等。但是这里面的教练有哪个是以球风华丽见长呢?不幸的说,他们没有一个是艺术家,他们都是最纯粹的实用主义者,他们都是强调效率的大师级人物,他们对球队是否能踢出好看的比赛一点兴趣都没有,他们在乎的只是控制比赛,减少失误,用最省力最合理的方式赢得比赛。最典型的,我们的鸟叔(就是穆里尼奥)。鸟叔不是运动员出身,他一开始是个翻译,后来碰巧成了范加尔的翻译,然后开始逐渐接触足球,最后成为教练。他是个喜欢数据分析的教练,他得出的结论是,足球中80%的进球都是5脚以内的传递获得的,因此,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长时间的控球根本无助于赢得比赛,这说明进球通常并不是因为你踢得有多好,而恰是因为对手出现了失误,因此,他的足球哲学是,将自己的失误降到最低,并尽力逼迫对手出现失误,而后充分利用这些失误。还记得当年鸟叔对乔科尔的指责吗?鸟叔说他并不需要一个为观众踢球的球员(暗示乔科尔表演成分太多,华而不实),他需要的是那种为球队而踢球的球员。
当然,作为球迷,他们很难理解为什么教练关注的东西和他们关注的东西完全不一样。皇马的球迷是这个世界上最挑剔的一群,他们已经习惯了胜利,他们认为胜利是理所当然的,重要的是,你通过什么方式来赢得胜利,他们认为只有通过艺术家的方式赢得胜利才配得上皇马的辉煌历史。因此,当卡佩罗来到球队,拯救了处于泥泞中的皇马,甚至带队两夺联赛冠军,成绩方面无可质疑,但是,球队依然还是把他解雇了——为什么呢?因为球迷需要华丽!当年国米的库珀,切尔西时代后期的鸟叔,都是因为球迷或是老板再也受不了沉闷的比赛而最终遭到解职。阿布拉莫维奇曾经因为在老特拉福德观看了一场曼联4:3击败皇马的冠军杯比赛而爱上了足球,然后收购了切尔西,一开始他还表现出商人的一面,想要先赢得胜利,于是他找来了穆里尼奥,按照他的要求来购入球员,但是很快他就厌倦了沉闷的胜利。为了华丽,他要求购入超级巨星,比如舍普琴科,老实说鸟叔根本就对舍瓦不感冒,但是老板可不这么想,这埋下了穆里尼奥最终下课的种子,最后穆里尼奥终于在成绩稍有回落时被渴望华丽的阿布给解了职。而最后呢?最后大家都知道了,切尔西依然在踢跟鸟叔时代差不多的足球,观赏性并没有提高多少,而成绩反而在下滑。
体育项目总是共通的:在足球上,华丽和胜利兼而有之的球队并不多,甚至以华丽著称的巴西国家队,他们近两次夺冠,教练也都是实用主义的佩雷拉或是斯科拉里;而篮球呢?除非你拥有80年代湖人那样明显高人一筹的阵容,否则华丽和胜利就是鱼和熊掌,即便是伟大的篮球之神,也不得不认同,进攻赢得观众,防守赢得比赛,事实上后三冠的公牛压根就是支纯粹的功利球队。为什么理论上华丽和胜利并不冲突,但现实中却隔了那么远呢?
原因是,这个世界上,华丽通常意味着不确定性。在篮球运动中,你的手感通常并不会完全受你控制,总是会有糟糕的晚上,同时,手感也会受到客观因素的干扰——比如,在不同的防守强度下,手感是完全不同的。要打出华丽的比赛,同时又要赢得比赛,你就得保证你的手感总是维持在一个高档,而且必须有极强的抗干扰性,你得保证能在对方眼神防守的形势下能进球,但也得保证在对方肉搏防守的形势同样能进球。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除非你比所有对手都明显强出一筹,你才能通过比对手多得分来赢得比赛。但是,这个世界上会有多少球队能比对手明显强出一筹呢?毫无疑问,少之又少。在NBA这样一个依靠薪金限制维持一定平衡的联盟,想要比所有对手强出一筹,基本是不可能办到的。
胜利的真谛是,将不确定性降低到最低,依靠确定的东西赢得比赛。事实上,在篮球上,只有防守是最确定的东西,也只有防守才是获胜的真谛。因此,华丽离胜利有多远呢?当国王认识到自己需要防守后,他们就能做到这一点了。
显然,国王还没有为他们的华丽增加一些实用因素,因此,他们在竞技上还难以实现突破。这个系列赛他们2:3输给了湖人,比赛没有值得一叙的地方,看上去大比分很接近,实际上每场比赛获胜的一方都是大比分获胜,而且,谁在主场,谁赢得胜利。
日期:2010-06-12 09:19:06
一生的对手
天赋是什么?Ⅰ
谈到90年的顶级控卫,有两个会是我们立即能脱口而出的名字,一是约翰斯托克顿,二是加里佩顿。事实上,这两位就代表了两种类型的控卫的极致。
篮球史上最伟大的教练约翰伍登说,约翰斯托克顿是他最爱看的球员,也是他唯一愿意花钱买票看比赛的NBA球员。这个评价有什么意义呢?首先,约翰伍登在篮球史上的地位至高无上,他是NCAA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传奇,他的UCLA曾是大学篮球真正的统治者,创造了一大堆空前绝后的恐怖记录,他培养出了天勾贾巴尔和比尔沃顿等传奇巨星,而现在NCAA最佳球员的奖项则以他的名字命名,更重要的是,他在篮球战术体系方面的开拓创新无人能及,他的著作是所有篮球教练的圣经。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爵士队教练杰里斯隆所使用的战术体系,正是约翰伍登所创造的UCLA体系,而这个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则是控球后卫,约翰伍登之所以对斯托克顿如此赞誉有加,最重要的原因是,约翰伍登在战术板所描绘的一切都在约翰斯托克顿手中成为了现实。换句话说,如果有学生问约翰伍登如何在他的体系里当好控球后卫,约翰伍登就可以用最简练的方式回答他——去看斯托克顿的录像。
斯托克顿就是最经典的组织后卫,他符合学院派教练对组织后卫的一切要求:他拥有绝佳的场上视野;他的传球总是恰到好处;他投篮精准;切入速度虽然不快,但节奏感极佳;他对比赛的阅读能力无人能及;他总是知道自己该在什么时候扮演什么角色;他在场上拥有无与伦比的存在感——有球的时候,他能令防守球员防不胜防;而当他无球的时候,他能用看似瘦弱的身躯为队友完成扎实的挡人;在防守端,他是球队出色的领防者;他的防守极具侵略性——当然,也有人说他脏,但我从不认为脏在篮球场上是个贬义词;他对球路的预判总是不可思议的准确,他的跑跳素质并不好,但他却总能适时完成抢断。总之,约翰斯托克顿就是学院派教练眼中最完美的组织后卫。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刚出道的斯托克顿可没得到那么多的赞誉。在大部分球探眼里:他是个白人,身高一般,不够壮硕,速度一般,弹跳也不好,他在身体素质方面唯一的亮点是,似乎耐性还不错。他的技术特点也同样和他的身体素质一样,各方面看起来都还可以,但不够亮眼。当斯托克顿在冈察加大学完成4年的学业准备参加选秀时,大概没人认为他能成为NBA历史上最伟大的控卫,甚至也没几个人能相信这样一个浑身上下都写着中规中矩四个字的球员能成为了不得的球星。斯托克顿参加选秀的年份也很不巧,那年的新秀中有哈基姆奥拉朱旺、迈克尔乔丹以及查尔斯巴克利这样一眼就知道未来能成为巨星的天才球员,事实上,球队经理的注意力也确实都被这些天才给抢走了,最终斯托克顿等了半天,才在第16顺位被犹他爵士队选上。
很多东西都是球探们看不到的,比如说,坚持不懈的努力和踏踏实实的奋斗。在被爵士选上之后,斯托克顿既没有抱怨前面的球队鼠目寸光,也没有庆幸自己终于成为了一个职业篮球运动员,他所做的是,给球队的教练组打了个电话,要求提供去年球队的比赛录像带。这看上去不像是一个新秀能做出来的事情,事实上,大多数新秀在这样的时候都在彻夜狂欢,庆祝自己找到了一个金饭碗,而即便是那些洁身自爱的新秀也最多是跑到训练馆去加练——至于观看录像带,研究队友?好吧,这种事只有斯托克顿这样的传奇能干出来。
斯托克顿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角色,明白自己需要怎么做才能成为一个出色的职业球员,作为球队的组织后卫,球场上的大脑,他在场上的要求比一般人更严格,他不仅需要了解自己,他更需要了解队友。斯托克顿希望从一开始就知道队友的习惯是什么,他们喜欢通过什么方式完成进攻,他们最喜欢的进攻区域在哪里,他们最喜欢接到什么样的传球,而这些东西原本可以在进入训练营甚至赛季开始之后在比赛中慢慢熟悉,但是,斯托克顿的职业性不允许他那么做,他要从踏入训练馆的第一天起,就让队友知道他是个可以依赖的控球后卫。
在斯托克顿的字典里,没有一步登天,他知道任何成功都需要付出一百分的努力,他知道要在这个联盟立足,乃至闯出属于自己的一片舞台,他需要在任何时候都兢兢业业,事实上,他的职业生涯的轨迹也正说明了这一点。在前三个赛季,斯托克顿还是队内的替补,上场时间总是在20分钟左右,但是他的助攻数每个赛季都在上涨,新秀赛季他的场均助攻是5.1次,第二个赛季变成了7.4次,而到了第三个赛季,则变成了8.2次——要知道,他只花了不到23分钟就做到了这一点。斯托克顿的进步幅度当然被教练看在眼里,他证明了自己是个可堪大任的球员,是在任何时候都值得托付的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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