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入了德国豪门》
第1节

作者: 外嫁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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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1-9 2:26:00

  知道这个题目敏感,可能会招致愤青们的骂声。但生活本身永远丰富多彩,不因个别人反对而沉寂。
  说明一下,本文因为是在一个网站上即席写作的,难免错漏,另外,有些段落是直接答复网友的帖子。这里也懒得修改了,原样奉献吧。
  现在,就开始讲述我的经历。
  引子
  一切都是从那个美丽的春天开始的。

  我,青春亮丽,年方二十,是北京一所名牌大学的校花,也是从这所大学刚刚混出来的毕业生。
  说我是混出来的,那是因为我大学四年级没怎么上课,功课自然有人替我做,甚至考试,都有几个男同学帮我作弊。
  我也是刚刚感觉到作为漂亮女孩子常常能够享受的便利。
  我没有固定的男朋友,身边的男孩换了一个又一个,每次分手,可怜的男孩虽然幽怨,虽然恋恋不舍,但没有一个咬牙切齿,对我由爱生恨的。
  这要感谢我的师姐。静静高我两年级,也在我大三时毕业,进入一家北京的德企公司当秘书。
  人说,秘书是老板的小蜜,静静姐自然不能例外。静静姐的目标,是早日结束小蜜的生活,正式登堂入室,当老板的家。

  有静静这样心思绵密,目标明确,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师姐,我还能好好上课读书吗?
  静静姐对我最早的启蒙教育,就是女孩子再怎么学习,将来也只是做夫人,如果想做贵妇,就不要从书本上学习了。
  在哪里学习呢?不是有师姐在身体力行吗!
  师姐的老板是一位典型的德国啤酒肚。据说德国人都酷爱啤酒,把啤酒当成命根子。马路边躺着的醉鬼手里都捏着一只啤酒瓶,如果问,啤酒这种低度数酒怎么能醉人?是德国人酒量小吗?不是,静静姐告诉我。他们可是连续几天不吃饭,不喝其他饮料,一个劲儿灌啤酒,才醉成这样的。
  这样的喝法儿,挺着个啤酒肚,这就是德国佬的典型特征了。

  当然,我从来没出过国,更没到过德国,这些都是静静姐告诉我的。
  所以,从大三时开始,我就梦想有一天到德国留学。
  静静姐的理想有两个,第一是出国,第二是做贵妇。她的老板是她见过的最富裕的德国人了。静静姐很下功夫,对老板那张油腻兮兮的肥嘴巴也因此能吻得下去。
  两个人接吻咂吧作响,在酒吧里,我可懒得给他们当电灯泡。
  静静姐告诉我,美国人日本人中有很多现代富翁。但欧洲人的富裕是多少代积累的,教养是富裕的化身和产物,只有欧洲人身上,才能看到那种渗入骨髓的教养。

  条件,这位欧洲人必须是贵族。
  好在,我喜欢读欧洲童话,虽然更喜欢看日本动漫。
  但我不喜欢歌德,不喜欢黑格尔,不喜欢欧洲大胡子。德国人里,诗人海涅还凑合,但他还是犹太人。就是这个原因,虽然被静静姐说动了心,但我从来没对德国这种沉闷的地方动过心。
  每次读<<少年维特的烦恼>>我就烦恼得昏昏入睡,这是最有效的安眠药。
  没想到的是,有一天我会喜欢上德国,喜欢上德国的树林,小溪,鹅卵石。。。。
  更重要的是,我喜欢上了一个德国童话中的白马王子,一个出身贵族,始终生活在童话里的德国男人。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上面马儿跑。。。。。
  德国的国土大部分是丘陵,蓝天之下,山坡起伏,绿草茵茵,小溪流淌,委婉曲折。但德国找不到广袤的草原,辽阔的牧场,找不到大地倾斜,一望无垠的宏阔。我对老公热衷的德国不感兴趣,撅嘴埋怨他。
  这时,老公驾驶的法拉利正在山峦起伏的拜尔旷野上疾驰。前面山丘不断,每越过一个缓坡的山丘,自然界就象掀开一副美丽的图片。哪里是我的新家呢?我希望老公的家不要象静静姐的老公家那样败落。
  本来,静静姐以为德国老板是一位年富力强的德国大公司CEO,家财万贯,富可敌国。
  想想几年前国内的人真傻,那时,国内没有今天这么发达。北京城的发展也就是近十年间的事情吧。
  静静姐如愿以偿,嫁做商人妇。老板跟德国的老婆离了婚,跟前妻的子女也断了关系,跟静静姐喜结莲理。静静姐随老板返回德国,但没过多久,她就发现这位新老公仅仅是公司在北京分公司的老板,在总公司里,老公只是一名小小的部门经理,工资不高,地位一般。当初他是看中了常驻中国可以领取大量补贴才不远万里到中国常驻。现在,返回公司,工资锐减,而且,还要拿出每月工资的一半以上支付自己的前妻和子女。

  静静姐老公的家在法兰克福郊外,是一栋陈旧的公寓楼。整个公寓只有两个房间,虽然有一个宽敞的阳台,但这个条件,就连出身江南小城,家境普通的静静姐家,也远远不如。
  一个女孩是不是招人喜欢,其实不仅是脸蛋儿,不仅是身材,最主要的,还是性格。
  从小家里人就叫我小羊羔,因为我皮肤白皙,性格乖巧,文静可爱。
  到了大学,同学们叫我小黄莺,原因自然是因为我性格开朗,活泼好动。很多同学还注意到了,我是一个经常耽于梦想的小女孩儿。
  很多书中都写到,人是啼哭着来到这个世界的,有一天离去,也会哭着告别人世。我一直疑惑,一直不解。人们为什么不去寻找快乐呢?为什么不去寻找幸福呢?生活不能没有童话,没有童话,没有梦想,人生会多么乏味啊?

  直到有一天,我读到一本书,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想不开。
  这本书叫<<时间简史>>,是世界最伟大的物理学家史逖芬。霍金写的。
  世界有一个开头,所以,必然会有结束。这个无情的事实,造成许多人对人生的悲观,厌世。
  其实,包括伟大的霍金等物理学家在内的人们为什么没注意到,人生每一天都在不停地更迭,每一年都在轮回。所以,每一天都是新的,是过去一天的结束,是新的一天的到来。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悲哀,为什么要绝望呢?
  世界,应该是一个精美的图画,人的一生,应该是一个精致美丽的童话。

  想明白了这个道理,我生活得特别欢快,我的梦想充满了色彩。
  我在大学的专业是英语。
  我喜欢英语,英语朗诵起来抑扬顿挫,带着莎士比亚高贵的风格,妙不可言。
  美国式英语使得英语这个贵族的语言变得轻佻,很多人喜欢美式英语,但我不喜欢。
  妈妈说,我的血管里流淌的骑士的浪漫。我喜欢欧洲的骑士,骑士文化是人类最高贵的文化之一。骑士勇敢,坚强,一丝不苟,敢於负责,最重要的是,骑士怀抱拯救人类的理想,对於爱情,骑士也是最浪漫的。

  我最欣赏拿破仑那位龙骑兵队长说的话。他说,做为骄傲的龙骑兵,28岁应该是最高的年龄。到了28岁时还在苟活对於龙骑兵这个骄傲的职业,是一件最丢脸的事情。结果,在滑铁卢,这位队长终於在28岁是战死沙场,实现了马革裹尸的理想。
  每想到这位队长,我就热泪盈眶。
  现代人苟且猥琐,尤其男人,得过且过,不负责任,忘记了人类最崇高的理想,更无骑士风范。
  比如我在大二的男朋友刘齐(对不起,这个名字肯定是假的)吧。
  刘齐高我一届,是大学的学生会主席。号称社会活动家,学生领袖。
  能够看中他,是因为他杰出的外表,身高182,体重75KG,模样帅气,四肢矜长。是我们大学出名的帅哥。
  大一的时候,趁着刚刚离开家门的我还朦朦懂懂,开始了最猛烈的进攻,而我,刚进入大学,环境陌生,年少无知,让刘齐轻易得手。

  刘齐模样帅,为人好,有教养,一举一动充满骑士风范。那时的我芳心可可,觉得自己运气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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