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风尘,一段真实的情感人生》
第2节

作者: 徐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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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小时候看书多,脑瓜子灵活,嘴皮子也利索,我经常把看到的故事添油加醋地讲给小伙伴们听,自然也在本村小伙伴中赢得了不少粉丝。那时候没有别的娱乐,连电视都没得看,我们只好把过剩的精力用在了调皮捣蛋上,偷瓜摘枣的事情经常干,而且,我常常是那种幕后指挥者,一般是我出馊主意,然后一帮混小子去实施,从法律意义上说,我属于主谋。

  这样的过去当然会积累很多谈资,恰好碰到了校花这么好的听众,我当然会不遗余力的尽情发挥,只不过,在她眼里,这是一个懵懂少年的趣事而已。此时此刻,我是一个激情四射、才华横溢的表演家,与平时在学校里表现的自卑与畏缩判若两人。
  当然,在我自由发挥的间隙,校花也会讲一些她的过去发生的一些趣事,就在这种交流之中,我感觉两个人的心越来越近了,对她的迷恋也增加了许多。
  人的感情闸门一旦打开,剩下的事情就好办了。
  竞赛结束后,我们虽然仍然没有更多的机会说话和接触,但很显然两人的感觉更近了,由于坐在前后排,我们可以明目张胆地交流学习问题,当然,我一般会趁这个机会偷偷地递纸条。
  那个时候太纯洁,说不出什么恶心的话来,要是搁在现在,我根本不会递纸条,早就先来个既成事实了。但那时候就那么纯,递的纸条上也只是抄些名人名言,或者特有远大理想的诗句,最让人起鸡皮疙瘩的也就是写几句歪诗,因为,那时候我已经是我校《野火》文学社的骨干了——为了让我的故事顺着主题往下走,《野火》的事情我就不展开了。

  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的感情真是一种很纯洁的关系,谈不上是爱情,顶多是纯洁的友谊里掺杂了一些爱意,我承认是校花的美丽给了我最初的好感,和她不断加深的交流增添了我对她爱慕的砝码。
  转眼就到了高三的下半年,高考的气氛越来越浓了,学习压力越来越大,教室里甚至出现了通宵复习的家伙,而我和校花的感情交流越来越少了,我们把注意力都放在了学习上,那种单恋的情愫也越来越淡了下去,直到有一天发生了一件让我终生铭记的事情。
  (二)
  高三的上半年,地区组织化学竞赛,我们学校就我和校花获得了名次,并有幸作为选手参加省里的竞赛,准备时间是三个月,这样,我们就有了三个月的亲密接触的时间。
  在此之前,除了上课时看着她的背影发呆以外,我根本没有和校花接触的机会。说实在的,以我的外形条件和穿着打扮,她根本不会正眼瞧我一下的,顶多是在看别人的时候,在转动眼珠的时候会用眼睛的余光快速地掠过我,一般来说,即使你是掠过某种东西的时候,如果其中有某些因素引起了你的注意,你的眼光肯定会有所变化,或惊讶,或欣喜,但她的眼光掠过我的时候,仿佛我是一张不会活动的桌椅板凳一样,没有任何的变化,我的心情只能用赵本山的经典台词来诠释:悲哀,十分的悲哀!

  但有了单独在一起复习的机会后,那效果就完全不一样了。我们每天上完课后,化学老师都要在他的办公室给我们开小灶补课,然后布置我们做各种各样的习题,直到晚上十一二点钟。在做习题的过程中,他是不会坐在旁边监督我们的,这样,就只有我和校花两个人,相伴到深夜了。
  刚开始的时候,我们都很少说话,但学习的过程中总会有问题需要探讨的,慢慢的话就多了。
  我们的话题,开始是纯粹的探讨问题,按现在的话说,那是纯粹的业务交流,但慢慢的,在我们复习比较累的时候,会停下来说会儿话。高中时候的孩子,聊天无非是自己的家庭和过去的经历,不可能探讨国家大事和世界局势。也正是通过这样的聊天,我们慢慢地了解了对方,相互之间也越来越熟悉了。
  三个月的时间太短暂了,一晃就过去了。虽然我们竞赛最终都以没有获得任何名次而告终,但这三个月的相处使我们更熟悉,相互之间更了解,甚至在一次复习到很晚的时候,我们还一起偷偷地到学校附近的湖边散了一次步。
  我们学校旁边有一座山,叫南岳山,不过与闻名天下的衡山相去甚远,估计海拔也就两百多米,但已经是我们这一带最高的山了,山下有一个很大的天然湖,叫山底湖。也不知最初山底湖这个名称是怎么得来的,但确实是一点创意也没有,难怪我们这一带出不了文豪,懒得连一个湖的名称不好好想想,真让我感到惭愧。

  那天晚上月明星稀,天气出奇地好,大约到了十二点的时候,我们做完了老师布置的习题,但都没有回宿舍睡觉的意思,于是我提议去湖边走走,想不到她竟然答应了。
  山底湖的夜色很美,南岳山在月光下有些朦胧,但山的轮廓在夜色中清晰可见,周围安静极了。
  湖边的小路有些潮湿,我们一边小心地慢慢走着,一边聊着我们的过去。
  校花的过去其实很简单。像我们那个时候的孩子,除了小时候调皮换捣蛋以外,基本上没有什么值得回忆的东西。校花在一个小镇上,生活安逸富足,从小受到父母的宠爱,又没有受到什么挫折,成绩也好,更没有什么可说的了。更多的时候,是我在讲小时候调皮捣蛋的事情。虽然都是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但她也听得津津有味,还不时地笑出声来。

  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虽然家里穷,却没当过家,主要是兄弟姊妹多,我又正好是最小的一个。俗话又说了“父爱长子,娘疼幺儿”,所以家里虽然比较穷,但一直深得老娘的疼爱,加上家里有哥哥姐姐干活,我基本上也划入好吃懒做的一类。
  由于小时候看书多,脑瓜子灵活,嘴皮子也利索,我经常把看到的故事添油加醋地讲给小伙伴们听,自然也在本村小伙伴中赢得了不少粉丝。那时候没有别的娱乐,连电视都没得看,我们只好把过剩的精力用在了调皮捣蛋上,偷瓜摘枣的事情经常干,而且,我常常是那种幕后指挥者,一般是我出馊主意,然后一帮混小子去实施,从法律意义上说,我属于主谋。

  这样的过去当然会积累很多谈资,恰好碰到了校花这么好的听众,我当然会不遗余力的尽情发挥,只不过,在她眼里,这是一个懵懂少年的趣事而已。此时此刻,我是一个激情四射、才华横溢的表演家,与平时在学校里表现的自卑与畏缩判若两人。
  当然,在我自由发挥的间隙,校花也会讲一些她的过去发生的一些趣事,就在这种交流之中,我感觉两个人的心越来越近了,对她的迷恋也增加了许多。
  人的感情闸门一旦打开,剩下的事情就好办了。
  竞赛结束后,我们虽然仍然没有更多的机会说话和接触,但很显然两人的感觉更近了,由于坐在前后排,我们可以明目张胆地交流学习问题,当然,我一般会趁这个机会偷偷地递纸条。
  那个时候太纯洁,说不出什么恶心的话来,要是搁在现在,我根本不会递纸条,早就先来个既成事实了。但那时候就那么纯,递的纸条上也只是抄些名人名言,或者特有远大理想的诗句,最让人起鸡皮疙瘩的也就是写几句歪诗,因为,那时候我已经是我校《野火》文学社的骨干了——为了让我的故事顺着主题往下走,《野火》的事情我就不展开了。

  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的感情真是一种很纯洁的关系,谈不上是爱情,顶多是纯洁的友谊里掺杂了一些爱意,我承认是校花的美丽给了我最初的好感,和她不断加深的交流增添了我对她爱慕的砝码。
  转眼就到了高三的下半年,高考的气氛越来越浓了,学习压力越来越大,教室里甚至出现了通宵复习的家伙,而我和校花的感情交流越来越少了,我们把注意力都放在了学习上,那种单恋的情愫也越来越淡了下去,直到有一天发生了一件让我终生铭记的事情。
  (三)
  那天我复习功课很晚,回寝室以后,简单洗漱一下就睡了,等到第二天早上起来准备吃饭的时候,我才发现出了大事,我的饭菜票全部不见了。
  对于一个家庭贫寒的人来说,这一个月的饭菜票是父母费尽了心血才凑齐的,如果不能找回来的话,就意味着我一个月要挨饿了。我根本不敢给家里说,向教师报告情况后,我早餐也没吃,就回到了教室。
  我根本没有心思听课,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校花递给我一个纸条:怎么没见你吃早餐?
  我老老实实地回答说:我的饭菜票全部被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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